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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洛:原三峽集團董事長曹廣晶案再次暴露三峽工程是「政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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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自從習近平當上中共總書記之後,中共以反貪腐的名義處置黨員幹部超過400多萬,其中不少人受到了十分嚴厲的處置。這種嚴酷的措施從根本上動搖了中共統治中國的合法性,人們從每一個個案中看到了中共制度的黑暗。原三峽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曹廣晶於2024年5月24日被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2002年1月年僅37歲的曹廣晶被任命為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被譽為三峽少帥。之後升任三峽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國務院三峽建委副主任(三峽建委主任是溫家寶)。

2014年3月24日曹廣晶被免去三峽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陳飛被免去三峽集團總經理職務,據傳免職的原因是三峽集團領導層內部不團結。不久,50歲的曹廣晶調任湖北省副省長,51歲的陳飛則調職國務院三峽建設辦公室副主任。當時中國媒體以為曹廣晶和陳飛都安全軟著陸,是「無罪之身」,或者說是「代人受過」。

曹廣晶在擔任湖北省副省長期間也算是中規中矩,特別是在武漢封城、抗疫期間負責湖北省和武漢市的生活物資調運,沒有出現大的問題,展示了其領導能力,並且多次主持和參與新聞發布會,回答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給湖北省民眾留下的印象不錯。

2022年2月24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曹廣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但是沒有指明曹廣晶犯了什麼罪。經過立案、調查、免職、雙開、逮捕、公訴、庭審、宣判這一系列的程序,一共持續了2年3個月的時間,曹廣晶從「無罪」到「無期」,從「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到「貪污受賄2.16億餘元」。曹廣晶案中為他人謀利的「他」,涉及了李鵬的女兒李小琳,還可能涉及溫家寶。

曹廣晶貪污受賄2.16億餘元,涉及的是三峽工程款,這是殺頭的罪!賴小民被判死刑,是前車之鑑;白天輝被判死刑,是後車之道。三峽工程款據說是絕對的高壓線,豐都縣國土局局長黃髮祥貪污1207萬被立斬,萬州區移民局出納王素梅挪用移民資金僅130多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而且曹廣晶貪污受賄之事自2004年開始,其中近十年時間是在曹廣晶任三峽集團及其前身的副總和一把手期間。

三峽工程被標榜為凸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工程。如今曹廣晶被判無期徒刑,只留下一條命苟活,此案實實在在地暴露出「功在當代」的三峽工程不過是又一個「政治工程」。三峽工程許多所謂的效益及優點,什麼三峽工程防洪效益大、工程質量好、大壩不怕原子彈炸、生態效益好等等多出自這位搞政治投機的曹廣晶之口。曹廣晶對三峽工程的另一項「功績」就是讓溫家寶把為三峽工程消除負面影響的後續工程改稱為三峽後續工作,把三峽工程以及三峽集團作為負面影響的責任人的責任掩蓋起來。本該在2019年結束的三峽後續工作如今依然在進行,後續工作所花的資金超過三峽工程總造價。在曹廣晶的力爭之下,三峽集團不必為此出錢,而是要老百姓繼續交錢,只是三峽基金換了馬甲,改稱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

曹廣晶案告訴世人,將靈魂出賣給中共,無論官位多高、功勞多大,最終都不會有好下場。曹廣晶案也告訴世人,三峽工程的決策是中共領導人好大喜功的結果,其建設則充滿了十分骯髒的交易,三峽工程對中華民族是一個長久而不可挽回的破壞。

一、從仕途得意到鋃鐺入獄

2022年2月1日是中國過年,是曹廣晶最後一個能夠自由地吃吃喝喝的過年。根據國家監察委員會的通報,曹廣晶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公款吃喝,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2013年至2022年,曹廣晶先後收受禮金75.8萬元,多次發生在過年期間;2次在某國有企業內部食堂公款吃喝,相關費用由該企業支付;2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與家人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赴湖南、貴州等地旅遊,住宿、餐飲等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1]。身為湖北省第二副省長的曹廣晶到國有企業內部食堂吃喝,這是再普通不過的事情了。

曹廣晶從2014年5月調到湖北省任副省長,負責負責工業、交通運輸、國有資產監管、省級投融資平台方面工作;協助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工作。分管省經信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國資委以及機械汽車、石化、輕工、紡織、冶金、建材行業協會秘書處;協助分管省應急廳。聯繫省郵政管理局、省郵政公司、省通信管理局、菸草機構、民航機構、電力機構、石油石化企業和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央在鄂企業;協助聯繫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總隊[2]。曹廣晶在擔任任湖北省副省長期間也算是中規中矩,在工作中經常強調「深刻認識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敗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堅韌不拔、常抓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爭做廉潔從業的模範踐行者和執行者」[3]。特別是在武漢封城、抗疫的期間負責湖北省和武漢市的生活物資調運,沒有出現大的問題,展示了其領導能力。但是從2014年5月到2022年2月,曹廣晶擔任湖北省第二副省長將近8年還是原地踏步,當初調離三峽集團時上面可不是這麼說的。

2022年2月21日,湖北省召開推進區域發展交通「硬聯通」專題會,研究推動儘快打通斷頭路、瓶頸路相關事宜,曹廣晶出席會議並講話。2月22日曹廣晶到協助分管的湖北省應急管理廳調研,就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實做好今年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不知道曹廣晶是否到急管理廳的食堂違規公款吃喝。2月23日湖北省委網絡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召開會議,曹廣晶參加會議並發表講話。曹廣晶在會議上多不用講稿並能侃侃而談。

曹廣晶1964年3月出生於山東鄒平的一戶農民家庭。16歲考入位於南京的華東水利學院,是位小神童。1985年8月來到三峽工程建設籌備處參加工作。期間在職學習,獲得碩士和管理學博士學位,再獲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稱號,自2001年起獲國務院總理李鵬、溫家寶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曾被評為2003年度十大科技新聞人物,獲第十四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提名獎,與其前任和提攜者陸佑楣相比,只差一個工程院院士的頭銜。曹廣晶擔任過的社會職務有:第九屆、第十屆全國青年聯合會常委,中央企業青年聯合會第一、二屆委員,水電建設管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理事長,水利學會副理事長,中國投資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安全生產協會副會長,長江技術經濟學會副會長,中國工程爆破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常務理事,中國水利科學研究院技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工程諮詢協會項目管理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華中科技大學、河海大學、英國杜倫大學兼職教授。可以說,在同齡人中很難找出比曹廣晶學歷和履歷更好的了。2012年11月曹廣晶成為中共中央候補委員之一,年輕、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有實踐經驗,有組織領導能力,似乎前程一片光明。如今的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員中的許多人都和曹廣晶一樣是當年的中共中央候補委員。

圖1:三峽少帥曹廣晶,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朗朗乾坤,禍從天降。

2022年2月24日晚8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湖北省副省長曹廣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圖2:湖北省副省長曹廣晶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整條消息連標點符號一共52個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並沒有指出,曹廣晶具體犯了什麼罪,觸犯了那一條法。

二、最初的定罪: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等等

曹廣晶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後,半年多時間內很少有他的消息,特別是具體的犯罪事實。2022年4月1日,《湖北日報》刊登消息,曹廣晶被免去湖北省副省長職務。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決定任免的名單:(2022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免去曹廣晶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4]。沒有提及免職的理由,更沒有提及曹廣晶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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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曹廣晶被免去湖北省副省長職務,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補選和確認三名省人大代表以及終止三名省人大代表的資格,其中有荊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曹廣晶辭去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內容[5]。公告也沒有陳述曹廣晶辭去大會代表的理由,也沒有曹廣晶的錯誤或者罪行。

圖4:曹廣晶辭去湖北省人大代表職務,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直到2022年9月30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湖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報導:本報北京9月29日電(記者張洋)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湖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6]。

消息是來自一天前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

報導對曹廣晶嚴重違紀違法的行為有如下描述:經查,曹廣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貪慾膨脹,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曹廣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曹廣晶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7]

圖5:曹廣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曹廣晶嚴重違紀違法的行為原來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等等。筆者認為,這些根本不是什麼違法行為!喪失理想信念是違法行為嗎?當然不是!背棄初心使命是違法行為嗎?當然也不是!搞迷信活動是違法行為嗎?共產黨的領袖們搞燒香拜佛的還少嗎?江澤民公開搞,李鵬公開搞,習近平也公開搞。他們搞迷信活動就不是違紀違反行為嗎?

中共中央對曹廣晶處理相當嚴厲,特別是是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還有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都說明要對曹廣晶嚴肅處理。但是所陳述的違法行為,如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等等,都沒有觸犯中國的任何一條法律。筆者當時以為,大概就是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這就是最高的懲罰了。畢竟曹廣晶對建設三峽工程,掩蓋三峽工程錯誤,掩蓋三峽工程的黑箱操作是「功不可沒」的。仔細分析官媒對三峽工程的吹捧,大多都是來自三峽少帥之口。

圖6:2024年6月20日習近平前往青海省西寧市宏覺寺,受到僧人持寶傘提香爐的迎接,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三、2013年至2022年曹廣晶先後收受禮金共計75.8萬元

202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稱,湖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曹廣晶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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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3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報導稱:元旦、過年將至,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必須堅定不移、嚴之又嚴。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9]。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每逢中國的節假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就會公開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中央八項規定是指習近平當上中共總書記後於2012年12月4日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當時對民眾印象最深的一條就是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繫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既然制定八項規定的目的是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有違背八項規定精神的,也只是批評教育的問題,不能上綱上線,成為量刑的依據。

這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第一起就是關於曹廣晶的:湖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問題。2013年至2022年,曹廣晶先後收受禮金共計75.8萬元,其中多次發生在過年期間;2次在某國有企業內部食堂公款吃喝,相關費用由該企業支付;2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與家人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赴湖南、貴州等地旅遊,住宿、餐飲等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曹廣晶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10]。

圖7:曹廣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75.8萬元,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2013年至2022年,曹廣晶先後收受禮金共計75.8萬元,這是當時揭露的曹廣晶的全部犯罪事實。

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所描述的,2次在某國有企業內部食堂公款吃喝,相關費用由該企業支付;2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與家人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赴湖南、貴州等地旅遊,住宿、餐飲等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筆者以為曹廣晶應該算是中共最廉潔的省部級幹部了。按照十萬元判一年的標準,也就是五年的徒刑,還外加監外執行。

四、曹廣晶涉嫌受賄、泄露內幕信息被起訴

2023年2月25日《人民網》發表記者李楠楠、薄晨棣撰寫的題為《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曹廣晶涉嫌受賄、泄露內幕信息案提起公訴》的報導: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涉嫌受賄、泄露內幕信息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江蘇省徐州市警局分別調查、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蘇省徐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徐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廣晶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曹廣晶利用擔任原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原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原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董事長、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曹廣晶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尚未公開前,泄露給他人,致使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股票交易,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泄露內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11]。

圖8:曹廣晶涉嫌受賄、泄露內幕信息被起訴,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請讀者注意檢察機關起訴的指控,曹廣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曹廣晶將內幕信息泄露給他人。但是沒有指明「他人」是誰?曹廣晶與「他人」是什麼關係?

報導中沒有提及起訴書中所陳述的曹廣晶涉嫌受賄金額,也沒有公布檢察機關提出的判決請求,而只是採用了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等模糊的描述方法。

五、中共官媒重點關注曹廣晶泄露內幕信息致使他人受益1042萬餘元,而非貪污受賄2.16億餘元

2023年10月26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曹廣晶受賄、泄露內幕信息一案。徐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廣晶利用擔任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16億餘元。此外,曹廣晶在擔任湖北省副省長期間,主導湖北省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紓困重組事宜。2021年1月,曹廣晶將該紓困重組內幕信息透露給他人,致使他人在該內幕信息公開之前買入該上市公司股票,後將股票賣出獲利1042萬餘元。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泄露內幕信息罪追究曹廣晶的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曹廣晶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曹廣晶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12]。

圖9: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曹廣晶受賄、泄露內幕信息一案,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起訴中出現了兩個數字引起筆者的注意:

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16億餘元;致使他人將股票賣出獲利1042萬餘元。

前一個數字2.16億餘元,後一個數字1042萬餘元,前者是後者的20倍。但是中共官方媒體重點關注的是致使他人受益1042萬餘元,而不是貪污受賄2.16億餘元。

六、據說三峽工程的每一筆費用都經過國家審計署多次嚴格審查,並通過國務院整體竣工驗收

依據徐州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曹廣晶的受賄罪行是自2004年開始,就是從他當上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後不久。

眾所周知,三峽工程實行的是全封閉的管理,三峽工程的工地由武警部隊保護,外人無法進入。關於三峽工程的所有信息都是不公開的。新華社在三峽工程工地駐有記者站,關於三峽工程的進展,由新華社發布統一的稿件。

中共稱對三峽工程的資金進行最嚴格的管理,定義三峽工程資金就是高壓線,誰碰誰死。原豐都縣國土局局長黃髮祥將1207萬元三峽工程移民款用於蓋旅館,被認定是貪污,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黃髮祥一案牽連豐都縣的多位領導:豐都縣委書記高榮淼被開除黨籍,豐都縣委副書記陳芝瓊(黃髮祥的妻子)被開除黨籍,豐都縣縣長縣委副書記李仁富被撤銷職務,分管移民、國土工作的豐都縣副縣長李正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豐都縣一個領導班子幾乎全部受到嚴厲處分。三峽庫區共有200多名幹部因「貪污挪用」三峽工程移民資金而被判刑:原萬州區移民局出納員王素梅挪用移民行政管理費130萬元投資股票市場,99年初查處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判刑的還有,巫山縣副縣長劉敬安、巫山縣國土局原科長杜江、萬州區五橋移民辦主任黃福生一併四人、奉節縣江南鄉原黨委書記楊正祿、萬縣市移民辦副主任後任雲陽縣移民辦主任的王繼宣、湖北宜昌市夷陵區三斗坪鎮移民工作站副站長黎軍等等。

中共宣傳說,對三峽工程的資金進行了最嚴格的審計。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國家審計署於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對長江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2013年6月7日國家審計署發布了關於長江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審計的結果稱: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和全國人民大力支持下,在三峽建委直接領導下,項目法人和地方政府精心組織,三峽工程建設任務順利完成,取得顯著成效。審計報告列舉了三峽工程建設取得的六大成效:

——各項建設任務如期或提前完成。樞紐工程方面,除批准緩建的升船機和增建的垻區整理完善項目外,初步設計的建設任務於2009年全面完成。輸變電工程方面,提前1年完成初步設計任務。移民搬遷安置方面,初步實現「搬得出」「穩得住」目標。

——工程質量總體優良。樞紐一期工程質量良好,二期工程質量總體優良,三期工程質量優良,樞紐工程投入運行以來,建築物工作性態正常,機組運行可靠。輸變電單項工程優良率達到100%。移民工程已完工驗收項目投入使用情況總體良好。

——綜合效益逐步顯現。防洪效益明顯,發電效益顯著,航運效益突出,補水效益逐步發揮,節能減排效益開始顯現。

——移民生產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庫區經濟社會穩步快速發展,移民居住環境和庫區基礎設施明顯改善,生產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居民收入穩定增長,庫區安置和外遷的移民狀況總體穩定。

——生態環境建設與保看護作得到加強。通過優化設計和環保施工,強化施工期噪音和「三廢」污染控制,加強水土保持,及時恢復施工區植被,減少了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庫區長江幹流水質總體穩定,以優於三類為主。

——對我國水電工程建設和重大裝備技術進步起到了積極帶動作用。三峽工程建設堅持科技創新,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實現大型水輪發電機組、大型鑄鍛件和直流輸電工程國產化目標。

但審計也發現,三峽工程建設管理不到位,導致增加投資8.08億元;移民資金被擠占挪用等涉及金額2.79億元,主要用於非移民遷建項目、彌補行政管理費等支出;一些中小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合同管理不夠規範,涉及金額41.3億元;部分移民管理機構和遷建單位移民資金決算編制和帳務處理不合規,涉及金額17.21億元;部分移民派生資金徵收不到位、管理使用不規範,涉及金額8.55億元。截至2012年11月底,審計發現的問題已全部整改。

本次審計還發現涉嫌違法違紀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35件,涉及金額1.13億元,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截至2012年11月底,已有11人被追究責任,其餘案件線索正在查處中[13]。

經國家審計署核實的三峽工程財務決算總金額為2072.76億元。由於管理不到位而導致增加投資8.08億元,不到總金額的4%,對於投資2072.76億元的大項目而言,不是什麼大問題。至於移民資金被擠占挪用等涉及金額2.79億元,這不屬於三峽集團管理,而是屬於重慶市和湖北省管理。

國家審計署的審計報告是對三峽集團的肯定,是對三峽集團領導的蓋棺定論。問題是從2011年6月到2012年2月國家審計署為什麼沒有發現曹廣晶從2004年開始的貪污受賄罪行,哪怕只是蛛絲馬跡?這不是一筆小數!而是2.16億餘元!

據稱早在1992年長江三峽工程開工建設後(筆者註:1992年人大批准就開工建設?!),國家審計署就對三峽工程開始了連續審計,迄今已超過10年,資料以噸計,可以說是有史以來對同一工程項目持續時間最長的審計。此前,審計署已經組織對三峽工程進行了5次審計、對輸變電工程進行了1次審計、對移民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13次審計[14]。這麼多次的均沒有發現曹廣晶有什麼問題。

曹廣晶在辭去三峽集團老總一職後,國家審計署還對三峽工程的地下電站和升船機進行了兩次審計,也沒有發現曹廣晶的問題。

2020年11月1日中央電視台報導: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天(11月1日)公布,三峽工程日前完成整體竣工驗收全部程序,根據驗收結論,三峽工程建設任務全部完成[15]。國務院對三峽工程進行整體竣工驗收,包括八個專項驗收,即樞紐工程、安全設施、消防、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庫區移民、工程檔案、工程財務決算。就是說,國務院在進行整體竣工驗收時再次對三峽工程的財務決算進行了檢查,沒有發現三峽集團領導層的任何貪污受賄行賄問題。此時曹廣晶還是「無罪」。

而在三峽工程完成整體竣工驗收全部程序之後一年多,就發現了曹廣晶的問題,到最後確定是貪污受賄罪行,金額高達2.16億餘元!被判了個「無期」。從「無罪」到「無期」,這到底是曹廣晶個人的問題?還是三峽工程的問題?還是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國務院的問題?還是中國制度的問題?

七、曹廣晶涉嫌為李小琳牟利,該案可能涉及溫家寶

2014年3月9日《亞洲周刊》發表兩篇長文,一篇是《李鵬之女李小琳獲海南批地逾百億內情》,另一篇是《李小琳王國的離岸公司揭秘》,主筆均為資深特派員紀碩鳴[16]。文章指出,李小琳出任董事的香港綠色健康發展有限公司,2013年11月獲海南省發改委批出博鰲樂城五幅土地,發展醫療中心等項目,價值逾百億人民幣。但是,李小琳手頭缺少支付土地款的現金。於是李小琳找到三峽集團,這畢竟是父親李鵬的老部下。於是與三峽集團的負責人曹廣晶、陳飛等設計了一套借錢的辦法:由三峽集團出資二十億元人民幣收購李小琳的男朋友黎亮在香港的一家上市的空殼公司,黎亮把錢交給李小琳,讓她拿下海南博鰲樂城的五幅土地。通過炒作或者簡單開發,即可在短時間內獲得幾倍的盈利。李小琳答應三峽集團在事成之後的兩年再回購這家上市公司,價格是原借款的110%。這樣,李小琳利用一番操作掙了大錢,三峽集團董事長曹廣晶等既報答了老領導李鵬的栽培之恩,對上級又可以有個交代,畢竟賺回了二個多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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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香港《文匯報》報導說,李小琳直斥該報導純屬謠言,稱「有的人自己內心不乾淨,不乾淨的心理寫出了不乾淨的文章。還有的人別有用心,把不乾淨的想法進一步擴大。」紀碩鳴在個人博客上做出回應,指出李小琳的所謂「闢謠」,沒有任何實質的回應內容。

筆者認為,溫家寶當副總理和總理時,對批地(將農業用地改為城市建設用地)管得很嚴、抓得特別緊。2013年11月李小琳獲得海南省博鰲樂城的五幅土地,經手的是海南省發改委,之前批准的應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這是溫家寶卸任國務院總理前批的最後也是最大一塊地。李小琳手下的中國電力投資集團投資緬甸的密松水庫大壩工程,獲得經營權50年,把電賣回中國,本以為是一筆好買賣。沒有料到,緬甸國內民眾的反對,緬甸緬甸總統吳登盛於2011年9月30日宣布在他的任期內停建密松水庫大壩工程。這對已經投入不少資金、併購置大量設備、把建設工程隊開進緬甸的李小琳來說是一個重大打擊和經濟損失。這也是李小琳獲得海南省博鰲樂城五幅土地的一個理由,堤內損失堤外補。對溫家寶來說,也可能是卸任前的最後一次對李鵬家族的政治回報。

筆者認為,徐州市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書中以及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中所指的,曹廣晶利用擔任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16億餘元,應該與李小琳有直接的關係,也可能牽涉溫家寶。曹廣晶為他人謀利的「他」沒有被公開出來,是中共經常採用的手法,既可以理解為替某些人掩蓋了一些犯罪事實,也可以理解為是對某些人提出了一些警告。這是中共政治圈常用的手法,可以收放自如。

八、結束語:曹廣晶案危及功在當代的三峽工程

在中國,三峽工程功被標榜成凸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巨大型工程,是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典範,是綜合治理長江水患的控制性核心工程。「高峽出平湖」、「當驚世界殊」、「眾志繪宏圖」、「功在當代、利在千秋」,讚美詞語充斥版面。

很少有人談及曹廣晶對三峽工程的另一項「功績」,就是把三峽工程的負面影響抹掉,把三峽集團作為負面影響肇事者的責任抹掉。

2003年4月28日溫家寶出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主任,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總經理李永安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副主任。2007年4月22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調整,溫家寶依然是主任。2010年1月曹廣晶接李永安的位置任三峽集團董事長,也接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與溫家寶有直接的工作交集。溫家寶當總理時安排了三峽工程後續工作規劃,目的是繼續利用大量投資,來消除三峽工程帶來的不利影響,為三峽工程擦屁股,其投資規模不亞於對三峽工程的總投資,第一期計劃在2019年結束。在曹廣晶的堅決反對之下,溫家寶同意將三峽工程後續工作規劃改為三峽後續工作規劃,不出現「三峽工程」的這四個字,要把三峽工程和三峽工程建設之後出現的不利影響區分開來,並同意三峽集團不必為三峽後續工作出錢,撇清三峽集團的責任,而是繼續從老百姓那裡收錢,只是換了一件馬甲,將三峽基金改為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

2019年過去了,為消除三峽工程不利影響的三峽後續工作依然還在進行,老百姓的錢還在繳納……

曹廣晶曾是三峽少帥,自稱:「我從三峽論證規劃前期到施工的過程中摸爬滾打了十幾年,對三峽工程了解得比較深比較透。[17]」從2002年到2013年曹廣晶是三峽工程的「宣傳部部長」,關於三峽工程的優良建造質量、巨大的防洪功能、不可低估的生態效益、卓越的經濟效益、不怕原子彈轟炸的安全性,都是來自這位戈培爾式的三峽少帥。到頭來,三峽少帥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不忠誠不老實的人。曹廣晶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只留一條命在,卻留下「功在當代」的三峽工程成為中華民族的長期隱患。通過曹廣晶案人們可以認識到,三峽工程的決策是中共領導人好大喜功的結果,而其建設則充滿十分骯髒的交易,三峽工程對中華民族是一個長久而不可挽回的破壞。那麼人們應該從曹廣晶案去重新認識三峽工程!

圖10:三峽大壩泄洪,哪管下游洪水滔天,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曹廣晶案告訴世人,將靈魂出賣給中共,無論學歷、履歷多麼靚麗,無論官位多高功勞多大,最終都沒有好下場。三峽少帥在監,三峽大壩泄洪,哪管它洪水滔天!

注釋

[1]該算的「帳」早晚要算:2022能源反腐的四大歷史瞬間,2022年12月30日,搜狐網,https://www.sohu.com/a/622963232_157504

[2]南方都市報APP•察時局:今年第九「虎」:頭天還出席公務活動,曾在中央巡視後被免職,2024年2月24日,https://m.mp.oeeee.com/a/BAAFRD000020220224655022.html

[3]傅立民被查:落馬前還去調研與「湖北虎」曹廣晶有交集,封面新聞,2022年3月17日,刊登在新浪新聞,https://news.sina.cn/2022-03-17/detail-imcwiwss6656632.d.html

[4]曹廣晶被免去湖北省副省長職務,來源:湖北日報,2022年4月1日,刊登在中國經濟網,http://district.ce.cn/newarea/sddy/202204/01/t20220401_37454718.shtml

[5]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三百一十六號),2022年5月27日,湖北省政府網,http://www.hubei.gov.cn/xxgk/rsxx/202205/t20220527_4148597.shtml

[6]記者張洋:湖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人民日報,2022年9月30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22-09/30/nw.D110000renmrb_20220930_8-06.htm

[7]同上

[8]記者馬悅然:湖北原副省長曹廣晶被逮捕,曾擔任三峽集團董事長,界面新聞,2022年11月5日,https://m.jiemian.com/article/8333188.html

[9]記者張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人民日報,2022年12月23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22-12/23/nw.D110000renmrb_20221223_1-04.htm

[10]同上

[11]記者李楠楠、薄晨棣: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曹廣晶涉嫌受賄、泄露內幕信息案提起公訴,人民網,2023年2月25日,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0225/c1008-32631152.html

[12]湖北省原副省長曹廣晶受賄、泄露內幕信息案一審開庭,來源:新華網,2023年10月26日,刊登在人民網,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1026/c1008-40104326.html

[13]三峽審計發現五方面問題擠占挪用移民資金2.79億元,來源:新華社,2013年7月6日,刊登在中華人民共和中央人民政府網,https://www.gov.cn/jrzg/2013-06/07/content_2421831.htm

[14]審計署公布三峽工程審計報告:10年審20次,資料以」噸」計算,來源:中工網,2013年6月8日,刊登在人民網,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0608/c1001-21792768-3.html

[15]三峽工程完成整體竣工驗收,來源:央視網,2020年11月1日,刊登在中華人民共和中央人民政府網,https://www.gov.cn/xinwen/2020-11/01/content_5556567.htm

[16]李鵬之女李小琳獲海南批地逾百億內情,法國國際廣播電台,2014年2月28日,https://www.rfi.fr/cn/%E4%B8%AD%E5%9B%BD/20140228-%E6%9D%8E%E9%B9%8F%E4%B9%8B%E5%A5%B3%E6%9D%8E%E5%B0%8F%E7%90%B3%E8%8E%B7%E6%B5%B7%E5%8D%97%E6%89%B9%E5%9C%B0%E9%80%BE%E7%99%BE%E4%BA%BF%E5%86%85%E6%83%85

[17]毀譽參半」背後三峽集團雙雄敏感期被免,來源:華夏時報,2014年3月29日,刊登在:數字儲能網,https://www.desn.com.cn/news/show-889598.html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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