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近日,著名媒體人、前中國央視記者王志安在推特上發表了一系列針對工會及罷工問題的評論,具體內容較多,不一一列舉。
簡而言之,王志安認為,工會組織工人罷工,乃至工會存在本身,阻礙了生產力提高、降低了經濟效率、破壞了經濟自由,不利於企業家及企業發展、也有害於工人自身。王志安還認為應該廢除工會、禁止甚至鎮壓罷工、市場競爭高度自由化,尤其反對工會組織和工人集體行動、也不承認剝削壓迫的存在,要工人努力工作、提高效率、靠自身奮鬥獲得收入,社會整體也會受益。王志安還明確說明這些言論並非開玩笑,而是他認為的「常識」。
王志安言論一出,引發激烈爭議。有不少右翼的泛自由派人士支持他的觀點,也有不少反對聲音。
筆者雖然並非勞工領域專業人士,但作為一位對於國際工運史及中國工人境況有所了解的人,在本文就王志安的言論及與工會和罷工相關的問題做些評論,希望能夠讓更多人了解工人組織與罷工權的起源、價值、正負兩面影響,以及世界各國工會及罷工權問題、中國工人面對的真實境況及捍衛其權利與尊嚴的重要。
人類罷工活動的起源、發展、形式的演變
狹義的罷工運動,是指17世紀工業革命以來,產業工人為主體的人群,通過停止工作、拒絕完成企業主任務、為工程製造障礙等方式,爭取權利和保障自身利益的活動。
而廣義的罷工,則與人類文明史伴生,古代奴工(如手工業者、服務於貴族的僕役)和農民及所有勞動者,都曾以各種罷工或怠工形式,來對抗主人的剝削壓迫、爭取相對較好的待遇。
古代徭役和農奴制之所以效率低下,即便用皮鞭和棍子逼迫奴工,也仍然無法激起奴工積極性,正是因為奴工敢怒不敢言、無力直接反抗,就在勞動中儘可能偷懶和磋磨,以緩解自身勞動的勞累和被暴力壓迫的痛苦。這種怠工往往沒有明確的領導者,而是依靠奴工們心照不宣的默契。
近現代各國紛紛廢除農奴制和莊園奴隸制,如1861年俄國亞歷山大二世改革、林肯時代美國廢除奴隸制,也正是為解放生產力、提高勞動效率。相對於奴工,自由民有了更多自由和尊嚴,也有著更強勞動積極性。而廢除奴隸制的國家,之後經濟都更迅猛和良好的發展。
工業革命後工人惡劣的生存境況導致罷工的規模化與組織化
而工業革命後,生產方式發生翻天覆地變化,操作新式生產工具的產業工人出現,且數目迅速而不斷的擴大。這些產業工人一方面獲得了相對農民和傳統手工業者更高的平均收入、區別於「男耕女織」的傳統農業生活,也遭遇新的剝削和苦痛。鋼鐵工人、煤礦工人、建築工人……各行業產業工人在將世界改造的天翻地覆同時,自身卻工作在令人痛苦和危險的環境中。
如鋼鐵工人要面臨高溫熱流的侵襲、濃菸灰渣的浸染、鍋爐爆炸的危險,煤礦工人更是在幾乎完全沒有安全設施的井下作業,發生死亡事故是家常便飯。直到20世紀前30年,美國煤礦每年有3000多名礦工因各類事故死亡,每開採100萬噸煤炭,就要付出8.37條生命。而如塵肺病等職業病造成的死亡,大多數都難以統計,實際因工致死致殘人數比以上數字更高。而一張反映1900年比利時礦工下井的照片中,數十名礦工被塞在狹小的下井梯中,像動物一樣骯髒和蜷縮。這些都反映了直到20世紀初,歐美工人工作條件仍然危險和惡劣,更不用說更早的18-19世紀了。
總之,那時的工人工作在非常惡劣和危險的環境中,勞動工時很長、收入遠低於產出的經濟效益和付出的各種代價。一些工人還時常面臨失去生命或重度殘疾的危險。另外,工人之間也存在不平等,女工和童工收入顯著低於成年男性工人、非白人工人收入顯著低於白人工人(哪怕勞動成果相同,也是差異化對待)。
罷工及工人運動的抗爭以及現代工會的誕生、發展和作用
正是許多不公不義、惡劣的工作條件和微薄的報酬,讓掙扎在死亡線上的工人開始團結起來,爭取權利和尊嚴。訴求包括改善工作條件、實行八鐘點工作制、對傷殘工人予以保障等。之後還有女性的抗爭,要求男女同工同酬。而產業工人的結社,也正是在此時大規模成型。
工人們之所以組織起來,是由於單個工人根本無力對抗財大氣粗、僱傭黑幫人士、還有國家機器保護的企業主。個體的抗議、罷工、辭職,顯然也不能影響企業主和政府的決策。無論武裝反抗,還是和平非暴力抗爭,都需要工人團結和組織起來。現代的工會也就應運而生。
工會的宗旨是為了維看護人權益,並要求成員集體行動、與同事同仁共進退。工會在罷工或其他抗議時,還會有糾察隊動員參與和維持秩序,對於背叛工人集體的「工賊」往往還施以暴力手段。但這是維看護運秩序的必要,否則就無法凝聚力量抗爭,會被軟硬兼施、同樣有暴力能力的企業主及其打手、政府軍警輕易瓦解和鎮壓。
正是在工會組織的罷工和其他抗爭下,從18世紀到20世紀,各國工人階級的權利從無到有、保障由少到多,從如奴工一樣的工作機器、行屍走肉,到成為有自主性和尊嚴的工人階級。如八鐘點工作制、工傷保障、工人醫療和養老保障(退休制度)、工作環境安全保障、工人在必要範圍內的自主自治等,逐步得到實現。
不僅工人權利和保障制度的建立有賴於工人抗爭,各種權利和保障制度的維護,同樣依靠工會、罷工壓力、各種工人運動。否則,各項保障只是一紙空文或大打折扣。法律和制度條文的詮釋、使用、註解,都取決於法律的制定與執行者及其受到的各方影響。當資本家和親資本政府力量強大時,法律的解釋和執行就利於資方;當工人團結和有影響力時,有利鐘擺就會偏向勞方。且雙方的博弈往往可以讓法律的解釋和執行更加公平。而如果只有一方的影響,或雙方的力量及話語權相差懸殊,法律的天平就會傾斜而不公正。
歐美之所以工人保障較好,正是在於工人的團結、工會的強大、工人運動的蓬勃。美國雖然貧富差距大,但工人運動的強大仍然讓藍領和白領工人都能得到較好保障。而像香港等亞洲地區,工人權益往往較差,很大程度在於工人組織不力、政府對工人的打壓。例如香港從港英時期到中共統治至今,政府都阻止工人擁有「集體談判權」,而工廠主和地產主在政法界和輿論界都有壟斷性影響力,是香港貧富懸殊、中下層工人生活痛苦的原因之一。
罷工及工會的利弊分析及社會力量的制衡
當然,工會及罷工也確實有各種副作用、負面影響。工人組織起來抗爭既可以爭取合情合理合法的權益,也可能爭取不合現實的、過高的收入和利益。罷工活動也會影響生產進度和效率。工會在組織罷工中,對待工人、企業主及打手、警察時,有時也會使用暴力手段。而一些缺乏品德和怠工者,也會利用工會及反抗企業主的活動以謀取不合情理法的利益。大規模的罷工也會對社會秩序造成衝擊,甚至釀成極左極端革命,損害包括工人階級在內各國人民利益。
但這些問題是任何組織和社會運動都會帶來的一些副作用,其危害是有限的,以及可以通過一些方式加以弱化的。即便有這些弊端,也更不應因噎廢食,廢棄、禁制、打壓工會和罷工及其他工人運動。
首先,企業主、資本家、地產主等資產階級和精英階層,本就擁有巨量的資源,其不可能放任工會無限要求權利和利益。資方多數情況下都有充分的資源與勞方對抗,雙方博弈下形成妥協,而不會讓勞方單方獲利。
第二,政府機構不可能允許罷工者無限的要求和不斷損害社會秩序的行為。政府作為保守現行秩序的機構,普遍對罷工持容忍但不鼓勵的態度。民主體制下的政府,對於罷工雖然多數情況下會允許,但不會無限包容。如果罷工的要求明顯不合理而罷工時間過長,民眾也認為某次罷工不合理且過於影響正常生活,政府就會派出軍警人員強迫罷工停止,必要時還會武力鎮壓。而專制政府則更加普遍鎮壓罷工。在這樣的前提下,工會和罷工工人不可能隨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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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無論工會的組織力量,還是罷工運動,都需要消耗工人及其他參與者大量精力、損失不少收入,付出各種代價。罷工和罷市等非暴力抗爭,某種程度類似於「自殘」行為,首先付出代價的並不是資本家和政府,而是罷工罷市者自身。即便工會給予罷工者一些援助,也往往不敵損失。罷工者罷工期間沒有收入,罷工失敗還有被開除風險且必然不會補發收入,即便罷工勝利也不一定會補發罷工期間工資。而罷工往往伴隨著街頭抗議,同樣需要抗議者花費大量時間和物質。所以罷工者會根據情況、權衡利弊、往往不得已才罷工,而不是像吃飯喝水一樣隨意罷工、漫天要價。
第四,工會組織雖然有一定強制性,內部往往也有不少黑幕,但仍然基於法律,成員有基本自由,大多以民主自治方式運轉,不可能有人一手遮天。即便工會核心小團體影響力大,也不可能主宰會員命運。工會給予工人的庇護和支持作用,還是大於其阻礙自由和影響效率等負面作用。工會也會有一些道德準則,而不會庇護無賴和怠工者。當然在一些特殊國家特殊情況,那是另外一回事。正常民主國家,工會與其他政黨和團體一樣,都需要接受社會監督。而且資本家和政府也不會對工會內部黑幕視而不見,相反往往密切關注以便離間工會成員之間關係。而且,隨著時代發展,絕大多數工會的暴力成分已幾乎消失,核心組織者和普通成員之間的關係也更為平等和諧,成員的進出也都基於自願(但退出前提是不能破壞正在進行或即將進行的罷工)。
總之,許多人對於工會缺點及罷工危害的看法,是誇大了其缺陷和危害,是過度和不必要的擔憂。如果沒有工會和罷工,那麼固然沒有了這些缺陷和損害,但卻會讓工人在內各種勞動者及社會中下層民眾遭受更大的損失和傷害。
罷工權與工會存在的法理與人權層面的必要性、哲學與人文主義價值
其實,罷工權利及工會組織的存在,不僅有現實必要性和意義,更有自然法權、基本人權、哲學與人文理念上的必要與價值。
如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及其他諸多綱領與憲法所說,「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與生俱來都與其他的人有著平等的法理權利和尊嚴,而不因出身、財富、性別、身體狀況等而有所差異。但現實中,由於不同身份和階層人士的權力、地位、金錢等差異,不同的人之間形成顯著的不平等。而這些不平等往往又會進一步製造更多更大的權力、地位、金錢的不平等,並直接或間接影響人的尊嚴、所得、利益,實實在在決定人的生活幸福與不幸、物質與精神的得失。
面對法理上平等的應然、現實中不平等的實然、法理與現實的落差,人類社會就需要採取諸多方式弱化差異、減少不公、最大限度接近平等,並在部分領域實現平等。如民主選舉、法律與法治、社會契約、稅收,都是促進平等的手段(哪怕他們也可能被用來製造更大不平等)。
而在工人與資本家、勞動者與統治階級之間,同樣有著顯著的不平等。這既有不同身份者分工差異必然導致的不平等,也有強勢一方利用其權力和資源有意製造、加劇、鞏固的不平等。在這樣不平等下,弱勢方通過純粹講道理、訴諸法律等方式維權,並不總是成功,反而常常失敗。
在這樣的情況下,弱勢一方有天然的反抗權,尤其以和平非暴力方式抗爭、爭取和保衛符合情理法利益的權利。而對於工人和其他勞動者,停止工作,迫使企業主和權貴階層讓步,是最慣常的手段。而單獨的罷工往往難以起到效用,那麼組織工會、集體罷工、集體談判,就是必然的路徑和又一應有的權利。
罷工和組織工會的權利,是人權的一部分,是勞動者固有的權利。由於勞動者相對的弱勢,需要賦予其獨特的權利、允許其使用非對稱的手段。
保障勞動者罷工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也是現代文明社會對於勞動者的保護和關懷,是人文主義與理性主義在現實中的實踐。當然這種保護和關懷並非恩賜,而是勞動者天然應有、現實中也應由其自由有序有度行使、由公民社會契約和民主法治體制予以保障與協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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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政前中國工人與工運簡史
在1949年之前,中國的工人階級和工人運動,相較於其他國家尤其亞非拉國家,是沒有多少特殊性的,與國際工人及工運的主流基本一致。中國現代產業工人誕生於從清末洋務運動到民國實業救國的歷史浪潮中,而中國工運的大規模興起則是民國初年。
相較於歐美的工人階級,中國工人的工作條件更為惡劣、收入更是微薄、生活更加拮据。這很大程度在於清末民初中國生產力和生產方式的落後、生產關係的野蠻,以及中國官吏更加殘忍的剝削、對待工人的苛酷。中國工人及工業還要遭受顯著先進於中國的西方企業競爭和西洋工業品的衝擊。日本明治維新後,中國工業又面臨日本的競爭和壓力。中國共產黨宣傳的中國人民處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主義」這「三座大山」的壓迫下,雖是為其奪權的宣傳,但也是當時的客觀事實。
清末時,腐朽暴戾的滿洲貴族和滿漢官僚殘酷鎮壓大眾,所以那時的工人要麼逆來順受,要麼加入會黨參加起義,而沒有和平抗爭的空間和輿論發聲平台。民國後,社會自由空前增多,工人的和平非暴力運動、兼有暴力與和平的抗爭,呈爆炸性增長。另外,由極左翼的共產主義分子鼓動的工人暴動、武裝鬥爭,也日益增多。
毛澤東時代中國的工人階級:被優待的特權階級和獨裁者的工具
1949年中共建政後,工人階級被賦予了中國領導階級的崇高地位。1954年及之後的多版憲法,都明確規定「中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為主體的社會主義國家」。
而在現實中,毛澤東時代中國工人階級(準確說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工人),也確實居於領導地位,尤其相對於農民階層,工人在政治上、物質上、話語權上、生活上,都居於優越的位置和狀態。
毛時代中國工人自身的權利自由和生存狀況,則處於一種頗為特殊的狀態中。一方面,中共治下的工人並沒有正常民主國家工人那樣的政治自由、言論自由(甚至人身都不自由,如很難更換單位(沒有自由競業的可能)、沒有介紹信不能隨意旅行),也沒有真實的罷工權(雖然1975年憲法中包括了「罷工自由」,但只停留在名義上,且時間短暫,後又取消),與當時中國其他群體一樣被實際剝奪了政治權利,某種程度只是中共政權的工具和奴隸。
但另一方面,相較於占當時中國勞動人口約80%的農民階層,占中國勞動人口約15%的工人階級,享受著遠超農民的物質生活條件、地位上的尊崇、令農民艷羨的保障。在當時,中國工人的醫療、住房、養老、子女教育,均由工廠或政府完全承擔,個人不需支付一分錢。一些條件較好的企業,如鞍鋼、一汽、一拖等,還會給予工人療養、旅行、休假等待遇。除非「反革命」或犯下嚴重刑事罪行(如殺人),工廠會將其開除,否則即便不稱職、常年消極怠工、打架鬥毆,也可以將「鐵飯碗」捧一輩子。而當工人老去,不僅自己有退休金,子女往往還可以頂替職位,世襲罔替,同樣享受這些保障。
但同時,工人卻並沒有因此做出與所得相匹配的貢獻。相反,工人的生產效率、產品質量,都頗為令人失望。雖然中共利用和奴役工人,但又放縱工人在非政治的生產領域的墮落,以及工人對農民等更弱階層的壓迫。無論是計劃經濟及公有制本身的缺陷,或者說以「反對資產階級剝削」為理由對工人的尊崇和放縱,也往往放任工人的怠工、偷懶、「跑冒滴漏(各種生產事故和產料產品毀損)」。工業生產中也缺乏可靠的激勵機制,「干多干少一個樣」、「一杯茶一張報紙一把椅子(休息)一整天」。即便有時上級下命令進行工業「會戰」,也不管質量匆匆完工、敷衍交差,然後再回到喝茶看報聊天的日常狀態。
於是,毛時代的中國工業,效率極低、浪費嚴重,更沒有創新能力,主要靠吃民國的老本(甚至使用清末一些機械和技術)、蘇聯的援助、日本在偽滿存留的工業基礎等,以及從農民那裡榨取的巨量資源,維持臃腫龐大而又虛弱的工業體系、供養大量尸位素餐的工人。這時工人的福利,某種程度確實扮演著「養懶人」的角色。但工業效率低和工人怠惰,根本上並非福利問題,而是計劃與指令型經濟體制缺乏活力、中國特色生產管理體制不科學(相較於蘇聯雖僵化但有一定科學規劃,中國毛時代經濟更多是無序和混亂)、沒有競爭和對照、市場壓力和反饋缺失、監管不力等諸多原因共同造成。
毛澤東和中共扭曲了馬克思對工人階級的推崇,異化了社會主義,以「共產主義」的紅皮,行古代專制社會將人分為尊卑貴賤不同的等級社會之實,其工業體系、工廠運作、工人待遇,都是畸形的、違背經濟規律、違反平等的。它既不是資本主義工業模式,也不是社會主義模式,而是通過強制手段塑造的、為政權服務、不顧現實和生產效率、犧牲農民等其他階層權利,構建的畸形工業架構和工人待遇。這樣體制下的勞動權利保障體系,是非正常的、不平等的保障制度;這樣的工人,也不是正常的工人階級;這樣的工農關係、工人與其他階層的關係,也不是正常與和諧的生產關係與人際關係。顯然,也不能以毛時代工人的低效墮落,來否定正常環境國家工人福利保障制度的必要。
鄧小平「改革開放」之後的工人階級境況:「同工不同酬」和「低人權優勢」
1978年,中國開始「改革開放」。中國工業由「全民所有制」和集體制等名義公有制的企業壟斷的歷史告一段落,私營經濟、外資經濟蓬勃發展。而大量農民也開始進城、從事工業和服務業(二三產業)工作。這樣,就誕生了農民工,即家園、戶籍、出身、社會待遇是農民,又在城市或工業區做工的特殊身份群體。2000年,中國農民工數量已超過2億,2023年已近3億。除了農民工,還有大量作為城市戶籍居民的非國企工人(包括白領和藍領及其他類型工人)、國企外包工人,自1980年代之後也有1-3億。而國企及大型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正式工人,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在數千萬人這個量級波動。顯然農民工及城市非國企工人,構成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工人的真正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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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到改革開放以來工人80%以上的非公工人,包括城市民營企業工人和個體戶、外資企業中國籍工人、農民工、國企外包工人,則處在極為嚴重的剝削壓迫中。
長期以來,中國各地工廠的工人都在超時、過勞、時常發生工傷的狀態下工作,得到的薪水卻很低。工廠主和管理人員往往使用粗暴的、侮辱性的、侵犯性的方式對待工人,為達成生產目的不惜透支工人的體力、腦力、健康。無論是著名台灣企業「富士康」在大陸的各工廠,還是國內各種小作坊、鄉鎮企業,都是如此。中共官方則站在資方一邊,拒絕執行《憲法》、《民法通則》/《民法典》、《勞動法》等法律中對於勞動權利的保障條文。當發生工人罷工和抗議時,政府還派警察甚至武警協助維持生產秩序、彈壓罷工。
而中國工人的處境,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模式」的典型體現和後果。關於「中國模式」,我另有文章論述,摘錄於此:
所謂「中國模式」,即政治專制與經濟開放並行,壓制包括勞工運動、維權抗爭、女權運動在內的各種爭取和維護權利的社會運動,禁止罷工、遊行、組黨結社等政治行為;
以低工資、低福利、低社會保障壓低勞動力成本和民生支出,在此基礎上逼迫國民參與生產建設、以高效率拼命勞作以維持生計,而將這些工人、農民、普通職員等勞動者創造的財富的絕大多數掠走,用以為特權階層分肥和投入再生產。
整個模式以「低人權優勢」和「穩定壓倒一切」為兩大基本點,犧牲占人口大多數的平民人權、壓制相對弱勢者對正當權利的追求以換取經濟快速發展;
維持社會不平等狀態、塑造「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制度和文化環境,鼓勵人們放棄權利維護而轉向自我實力提升(且傾向於暗示不擇手段),以維護特權階層利益和刺激國民奮鬥積極性;
通過禁制政治抗爭和意識形態競爭,保持社會秩序的相對穩定,減少了影響經濟的人際群際爭鬥和「內耗」,將人們的精力和動力引向發家致富,確實促進了經濟發展。但同時,也導致社會問題和利益衝突缺乏公平合理的解決渠道,暗處的暴力與衝突加劇、灰黑的腐敗與「潛規則」盛行,製造了更多與公開政治衝突不同、但實則更為「內耗」、「內卷」的後果;
利用中國和東亞傳統的重視秩序、人民較為忍耐服從、受教育水平高而工作熟練和遵守紀律、社會管制體系健全的特性,將這樣的特性加以扭曲化的改造和透支式的使用;
透支資源、環境、人的身心潛能和忍耐力,實現國家整體實力的增強、經濟的繁榮及一部分人(包括大量尸位素餐甚至從不工作的食利者)的高度富裕。然後以上政策不斷循環下去,以維持統治存續和社會運轉。
1980年代改革開放伊始,「中國模式」即初露端倪。而1989年六四事件和1992年鄧小平南巡後,「中國模式」實現了「標準配置」,即政權採用「形左實右」的理念和政策,人民爭取政治權利與自由的抗爭被極大壓縮,「悶聲發大財」成為國民主動或被動接受的現實。該模式此後又被冠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之名,逐步穩固和「升級」。
它也在吸收、借鑑西方的經濟學說和發展模式,例如90年代借鑑了芝加哥學派米爾頓·弗里德曼的學說推動國企改革和貨幣改革(伴隨著悲慘的下崗潮、物價大漲和教育醫療的市場化,以及貧富分化的迅速加劇);而如今以哈耶克為代表的奧地利學派的主張又得到中國既得利益階層的青睞。而這兩套西方經濟學說均主張較低的社會福利、忽視勞工保障,傾向於弱肉強食的發展模式。
中共摒棄這兩個學派關於政治經濟自由的主張,但吸收了其叢林化傾向的、低社會保障的、強調效率無視公平的經濟理念。這些西方右翼經濟理論在中共暴力機器下,將其野蠻殘酷一面發揮的淋漓盡致,成為「中國模式」中保障經濟發展的關鍵部件。
而且,中共也在實際上完全放棄了其政治綱領中「反對帝國主義、資本主義壓迫」的訴求,相反全力取悅和縱容位於全球產業鏈上游的美日歐等已開發國家及國內外權貴資本家,攫取中國資源、壓榨中國勞動力,還積極鎮壓工農大眾。而美日歐各國也願為自身利益,默許甚至支持中共在中國的繼續統治。某種程度上,中共已成為其當年最為反對的「外國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勢力、大資產階級在中國的代理人」。這是頗為諷刺的事。
40多年來,「中國模式」的確刺激了中國大陸經濟的急速發展並使一部分人富裕起來,但也同時極大的侵害和壓制了人權與自由,而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最大貢獻者勞工階層的權利受損至為嚴重。
……
這樣的「中國模式」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正造就了改革開放至今中國工人的命運與生活。相較於極度貧窮破敗、人們被分成若干等級、旅行自由都被限制的毛時代,鄧小平及之後中共統治期的中國大眾,有了靠自己勤奮勞動滿足溫飽、改善生活的機會。尤其是以前被禁錮在農村、從事極為繁重體力勞動的農民,可以成為工人、獲得更多收入、多了一點自由和物質享受。
但相較於正常國家(不僅包括歐美已開發國家,也包括亞非拉許多開發中國家)的工人階級,中國非國企工人尤其農民工,仍然嚴重缺乏基本的勞工保障,收入也顯著低於產出(這可從收入與GDP對比來分析)、收穫小於貢獻。
中國工人也沒有結社自由和罷工自由,1982年憲法將舊憲法上工人名義擁有的罷工權也予以取消。而毛時代工人與農民、城市與鄉村、國企正式工和臨時工/外包工的多個「雙軌制」,在鄧時代仍然延續了下來,只是部分的有所鬆動。但國企在編職工和「非公工人」在保障上的巨大差異,並沒有消失,這兩種工人顯然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地位和境遇,而不可混為一談。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工人階級的苦況和抗爭的必要性重要性
雖然根據憲法,1978年至今的中國名義上仍然是「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為主體的社會主義國家」,但占中國工人數量80%以上的非國企正式工的「非公工人」,不僅不是被廣泛尊重和保障的領導階級,反而和農民類似,是飽受壓榨欺凌的被統治者、被侮辱與被損害者。
其中規模龐大而身份特殊的「農民工」,更是遭受作為工人和農民的雙重壓迫,勞動內容和貢獻與城市工人無異,卻又沒有城市居民相對略好的待遇,還往往承受與父母子女分離、夫妻分居的骨肉分離之痛,並在農村留下數千萬「留守兒童」,或讓孩子做與自己一起在城市漂泊的「流動兒童」。
中國大多數工人,包括部分白領和大多數藍領,雖然滿足了溫飽、維持了生命,但在看病、住房、養老、子女教育等方面,往往入不敷出、捉襟見肘。這些工人日常攢錢,往往一次大病就花光積蓄。即便僥倖無大病或硬挺過病痛,家庭開支也讓他們壓力巨大。即便那些外表光鮮的白領,也要從事「996(早九點工作到到晚九點,一周工作六天)」式繁重工作,有猝死的風險,而收入也並不算高,尤其面對高昂的房價,高級白領也「壓力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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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人的這些困窘,根本上都在於勞工權利保障和社會保障水平的低下、收入水平相較物價(尤其房子等剛需品價格)的微薄。這些國家社會的生產與建設者,並不能充分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
而這不僅讓工人自身陷於困窘,也不利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拉動經濟發展的「三駕馬車」投資、出口、消費/內需,其中內部消費是絕大多數國家最重要的經濟動力,且最為根本和穩定。但由於中國工農等大眾收入偏低、社會保障不足,所以消費能力和願望也偏低,繼而影響經濟繁榮。只靠投資和出口拉動。也讓經濟不穩定和畸形。諾獎得主克魯格曼、美國財長耶倫等人,都曾疑惑過中國為何拒絕提高福利以刺激消費和改善經濟。
而中國之所以拒絕加強保障和提高福利以刺激消費、發展經濟,是因為其構建的「中國模式」是以「低人權優勢」為基底,儘可能壓榨平民和弱者、以低收入和零福利刺激人們拼命勞作換取溫飽。如果給予勞動者更多收入和保障,也就不再有「低人權優勢」。
若更進一步的揣測,中共也是希望以類似於古代秦國專制設計師商鞅的「疲民弱民辱民」之策,或按照現代政治經濟術語定義的「飢餓政治」,有意壓低國民所得和保障,削弱國民生存能力,以使國民長期生活在貧乏和不安定狀況下、沒有能力獨立和有尊嚴的生活,只能成為現代化下的某種形式的新式奴隸,必須通過依附體制、依賴強人、唯唯諾諾、謹小慎微、精緻利己,以維持基本生存,而無力表達不滿和反抗。
在「低人權優勢」為基本特徵的「中國模式」下,中國工人常年工作在「血汗工廠」中,沒有勞動者應有的尊嚴、保障,收入不抵貢獻。發生工傷事故,有時根本得不到賠償和善後,有時能夠得到一些補償但不足以彌補工人損失。一些工傷致殘的人更是喪失勞動能力、後半生都極為悽慘。這些都實實在在損害著工人的權利和利益。雖然最近十幾年,中國勞動仲裁機制和司法體制有了一些進步、規範化和實效性都有提高,但仍很有局限,且受益者主要是白領階層及其他正規企業的中層及以上人士,大多數勞動者難以通過正規渠道討得公道。
如果說在1980-1990年代,由於中國過於貧窮落後,也尚未完全進入現代市場經濟和融入全球化,過渡期間以強調效率、發展經濟為主,勞動者也急著滿足溫飽而無暇考慮更多權利,尚可理解。但進入21世紀,中國已全面現代化、國家日益富強,作為國家最主要貢獻者的工人(包括農民工),顯然應當更多更公平的分享勞動成果,而非繼續做「血汗工廠」的奴工。許多在「富士康」工廠代工蘋果手機的中國工人,卻買不起蘋果手機,這本身就是一種諷刺。而同時,美國工人工作不到一周,所得工資即可購買最新款的蘋果手機。
而所謂「福利養懶人」問題,在非國企的工人及國企的外包工人中,基本並不存在。或者說,中國工人的保障程度,還遠沒有到將「福利太高養懶人」加以重點考慮的水平。這就像對一個常年食不果腹、飢腸轆轆的人,不積極保障其進食救命,卻考慮其營養過剩會得肥胖症、糖分攝入過多會有糖尿病,顯然是脫離現實的杞人憂天,顛倒了事實、搞錯了重點,影響了當務之急的救助。
生活在「中國模式」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制下的中國工人,遭受著中共權貴和官僚、本國資產階級、外國勢力和資本的多重壓迫,還遭受這些勢力所僱傭的打手及黑惡勢力的直接傷害,既有世界各國尤其開發中國家工人遭受壓迫的普遍性,也有在中國極權和叢林模式、名義上為共產黨執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形左實右」政策迷惑、嚴密的專制壓迫和控制下被剝奪更多權利自由、被壓榨程度更重、反抗更難的特殊性。這同時意味著,中國工人有以結社和罷工等形式反抗的更大正義性。
中國工人抗爭面臨的困境和「軟肋」:專制體制、無組織與散沙化、社會達爾文主義與極端自由主義思潮
處在惡劣境況中的中國工人,發起過不少次的罷工和抗議活動。最近十年中,以2018年深圳佳士工人罷工、2022年底河南「富士康」等全國各地工人抵制「清零」政策與配合學生和市民「白紙運動」為典型。前者有數千工人、學生、毛派人士參與,後者參與的工人有數以萬計。但像這樣大規模且對全國都有一定影響的罷工,確實是少數。大多數罷工都只有數十至數百人,且往往只為具體的利益,而沒有政治性或長久的訴求。
中國工人難以抗爭,根本上當然是專制體制的壓制。中共嚴密控制和監視社會,對於工人運動更是嚴防死守。中共以工人運動起家,卻最害怕工人運動顛覆其統治。中共嚴禁任何形式的獨立工會出現,哪怕是鬆散的結社也不允許。近兩年,外賣騎手這一行業勞動者多次組織集體抗爭,一些騎手結成非正式的組織,為外賣員爭取權利,但很快被警方「破獲」,骨幹成員被拘捕。而前述的佳士工運和「富士康」罷工,工人組織也都被摧毀、主要人物被捕。
對以上問題,中外都有不少研究,我在此不再詳細展開。但另有一個阻礙中國工人抗爭的因素,是頗為值得提及的。那就是中國社會中,無論精英還是平民、建制派還是自由派,普遍秉承的主張弱肉強食、叢林法則、自我奮鬥,及崇尚極端個人主義、極端自由主義,而同時極度鄙夷平等公正、照顧弱勢、福利保障,這樣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潮的泛濫。
經歷毛澤東殘酷政治運動和激進共產主義政策的極左時代後,中國人在遭受創傷後變得對於左翼、社會主義、平等極為厭惡,不僅反感毛澤東和列寧史達林式極左極權,連帶也對主張以和平漸進方式改良社會、促進公平的中左翼社會民主主義、高福利、勞工運動與權利保障、女權與婦女權利保障等,「恨屋及烏」的厭惡和遠離。哪怕這兩種「左」有著天壤之別,但人們並不加以區分。
尤其是本應代表中國良心、批判黑暗、呼喚正義的中國自由派/政治反對派人士,大多數就是反對高福利、良好社會保障、勞工權利、罷工、組織工會權利的。他們認為這會回到毛澤東時代的「大鍋飯」、「絕對平均主義」,會損害勞動積極性,會損害勤勞者和富人的利益,變成「養懶人」。這些人還非常反對罷工,認為損害社會秩序、破壞經濟,更將工會視為「洪水猛獸」。
這些人在認知上也出現嚴重偏差和錯位。如今中國的問題顯然是社會不平等、工人和農民等弱勢群體急需得到保障,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更加重視公平,通過稅收調節貧富差距等。而他們卻還在強調「不養懶人」、自由放任、減少稅收。他們似乎看不到中共實際的政策與中共意識形態標榜的完全相反,總是拿中共名義標榜的左翼立場作為靶子,卻忽視現實中中共實行極右翼的權貴資本主義和壓榨工農的政策。這些人還混淆了國企工人貴族和非國企的民營經濟下的工人,以毛時代的工人及如今占中國工人少數的國企工人的待遇和怠工,遮掩了「改革開放」以來大多數中國工人工作辛苦、生計艱難的事實。
而這些中國自由派和反對派人士,也嚴重缺乏對於工業革命後國際工人處境變遷及工人運動史的了解,不知道在極左暴力革命之外,還有更具規模、更有影響力的非暴力的勞工抗爭、社會民主主義意識形態和實踐,以鬥爭、妥協、改良為方式的階級調和與促進公正的進步路徑。他們沒有看到19世紀中葉尤其20世紀中葉以來,以和平方式為主的民權運動、平權運動、勞工運動取得了巨大成功、對人權和平民生活的極大改善,也沒有看到中國的問題並非極左共產主義,而恰恰是工人農民生活艱難,需要發起階級抗爭的事實。
文章開頭引述的王志安的反罷工反工會言論,不僅是他一個人的看法,也是中國許多自由派人士共同的觀點。而這又同時是中共官員和體制內精英的觀點,也是中共實際上在實行的政策。在反對勞工權利、反罷工、反工會問題上,中共政權和反共自由派,居然達成了高度一致。這不得不說是非常諷刺的事。
這樣的社會價值觀,尤其自由派精英的這些看法,不僅停留在個人觀念上,也實實在在影響了現實,阻礙了勞工權利的伸張和實現。因為他們的影響力,無論其發表反對工人運動的言論,還是拒絕參與和傳播中國工人反抗的活動,都顯著阻礙了中國的工人抗爭,也不利於反對中共專制和實現自由民主。
工運有利於維護勞工權利、促進經濟良性循環和社會和諧、推動自由民主
這也正是我寫下本文的原因。罷工和組織工會在內的工人運動和工人團結組織,對於工人階級維護權利非常重要。無論在民主國家還是專制國家,都不可能單憑法律保衛權利。法律的制定、解釋、實踐、修改,也都在於各方的博弈。
而二戰後歐美及許多亞非拉國家,工人運動有力維護了勞動階級的權利,也即維護了最大多數人的權利,且並沒有犧牲少數人的權利。如歐洲人民之所以在戰後過上「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保障下的生活,正是在於工人的抗爭,以及資本主義統治者擔心高舉工人權利旗幟的蘇聯紅色政權滲透,而對本國中下層勞動階層的妥協。勞工權利的改善,也直接和間接助推動了婦女、兒童、殘疾人、少數族裔、LGBT群體等弱勢者權利的改善。這些群體中的勞動者直接受益,而非勞動者也在勞工權利抗爭和受益過程中,得到了啟迪和幫助,由邊緣和受害,邁向平權。
歐美二戰後高度發展和繁榮的「黃金時代」1950-1970年代,與國際上風起雲湧的工人運動及社會福利迅速提高時期重合。而工運和工會衰落的1980-1990年代,恰是歐美貧富差距拉大、資本主義國家新的社會矛盾和新危機萌芽和逐漸惡化的時期。雖然歐美的興盛與危機並非全由勞工待遇和公民福利保障決定,但其起碼是一種原因、一個方面。
二戰後各國經濟能夠持續繁榮,還在於勞動階級為代表的中下層人士有了更多收入和保障,人們有了更強的消費能力和意願,勞動產品有了更多更穩定的銷量,形成了生產與消費的良性循環。以前因為產品積壓等原因導致的經濟危機減少、程度減輕。而勞動階層普遍有了錢、可以買消費品、享受生活,與富人之間的貧富差距也有所縮小、階級矛盾緩和,也就不願再冒著死亡、受傷、坐牢風險參與暴力革命或製造致命騷亂,社會也更加安定和諧、國際關係也更為和平。這恰恰避免了發生蘇聯、中國、東南亞等地殘酷革命的危險和潛在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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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國家的工人運動也未像蘇聯和中國那樣演變為左翼極權專制、「大鍋飯」,相反不少國家工人運動促進了自由民主。例如韓國、西班牙、葡萄牙、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國的工人運動,與學生、農民、市民、知識分子等群體的合作抗爭,共同促進了國家結束右翼專制獨裁,讓國家實現了民主和政治多元化。在蘇東劇變中,以波蘭「團結工會」為代表的工人抗爭,也成為結束蘇東極權的重要因素。
拿著蘇聯、東歐、毛時代中國等在列寧史達林體制下發生的工運和工會被利用和濫用的情況,來否定工會及罷工必要性的,是鄭人買履、刻舟求劍、一葉障目,完全不考慮更多有益案例和時代發展變化。而如果放眼這些紅色極權之外更廣泛更具代表性、更值得效仿的國家工人運動情況,就知道工會和工運是利大於弊的,只要沒有釀成大規模死亡的暴亂、沒有顛覆民主體制、堅持了平等博愛等普世人權立場,就無須擔憂。
歐美等國的工會及罷工,雖然也有一些弊端,如確實一定程度影響了勞動積極性,一些人寧願吃福利也不肯工作(雖然福利仍然遠低於工資),但瑕不掩瑜,整體顯然利於勞動階層利益及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繁榮。勞動和生產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人民的需要、促進人民的幸福、全民的平等和諧,而非為了少部分人的暴富和驕奢淫逸,不能為提高效率而不擇手段。罷工及工會有弊端,也可以加以檢討和改良,而不應否定其本身的必要性,不該因噎廢食。
對王志安貶損工運、質疑罷工與工會作用言論的批駁
王志安所說的柴契爾和里根在1980年代的措施,雖然讓英美兩國中短期內擺脫了經濟低迷和「滯脹」狀態,但長遠讓社會更不和諧、引發廣泛抗議,並遺留了大量問題。1990年,柴契爾在工人的咒罵中黯然下台。而里根雖完成兩屆任期,但其衣缽繼承者老布希也在1992年敗於柯林頓,反映了民意並不喜歡這兩個保守派典型人物。而接替他們的布朗、柯林頓等人,說所走的「新中間路線」/「第三條道路」,兼顧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逐漸恢復不少保守派執政時取締的勞工權利,才讓歐美社會重新走向平穩、貧富差距得到一定遏制。而柴契爾所說的「法治」,只是站在統治階級立場、選擇性利用法律的「法治」。實際上其鎮壓勞工運動、打壓北愛爾蘭反抗活動、在拉美與阿根廷發生戰爭,都涉嫌侵害人權、違反若干英國國內法與國際法。
王志安所提及的中國企業家曹德旺在美國開辦工廠,將中國那套「低人權優勢」,如壓低工資、加班加點工作、嚴苛紀律對待工人、打擊罷工和工會等,運用到美國的工廠、管理美國工人,雖然確實提高了生產效率,但顯然損害了工人權益,收益主要歸了資本家和政府。這種「中國模式」的輸出,破壞了已開發國家較為平等和諧的勞資關係,損害了勞工等弱勢者權益,不僅不應作為榜樣,還要以此為鑑避免這種模式向世界的擴散。
王志安重點強調的「福利養懶人」、「工會庇護懶人」等,本文對此已做了多次說明,在此再強調一些。福利雖有副作用,但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並不會和「養懶人」劃等號,也與中國國企工人貴族的養尊處優完全不同。而工人適當的得到休息,則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權利。並不是只有老闆和高級管理者才「配」享受假期、和家人悠閒度日,普通勞動者也應有這樣的權利和福利。這固然一定程度影響效率和便利,但工人自己難道不需要消費和接受服務嗎?而且勞逸結合,更利於工人在較短工時中集中精力工作、事半功倍,利於激發工人自主活力和創新,而不是讓工人在連軸轉的高壓工作中心力憔悴、事倍功半。
而王志安所說的「支持非經濟的保障,如反對歧視、改善工作條件」、「只是反對經濟要求(提高工資)」,現實中無論經濟要求還是非經濟保障,都需要有工人的抗爭,尤其工會和集體談判,才能實現和得以維持。而並非靠講道理。而罷工工人對於增加工資的要求,大多數時候都有具體的情理而非漫天要價。
王志安所說「曹德旺給美國工人帶來飯碗,否則都餓死」,更是站在資本家和富人一方、蔑視勞工自主性和尊嚴的荒唐言論。工業生產及消費與盈利,是工人、資本家、技術人員、銷售者、政府、社會各相關方共同完成的,而非哪一方的恩賜。而且工人處於整個生產鏈條的主要部位,是生產建設的主體,有權待價而沽。而中國等一些國家出現「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的情況,恰恰是不正常的、因為工人農民等群體在壓榨下過於貧困和無力,不得不相互「內卷」、競爭中壓低勞動價格、像砧板魚肉一樣供權貴和資本家挑選。這恰恰更說明了工人團結組織抗爭、讓自己不再被賤賣的重要性。
王志安所說的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廠」、恰恰讓中國農民得到更多收入、更好條件,後半部分確是事實。相較於「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勞作及微薄的收入、村幹部和惡霸的壓榨,1990年代之前像奴工一樣為國家和生產隊勞動,在「富士康」起碼有了基本工資、過上半個自由人和工業化生活。這確實是一個巨大進步。但這顯然不意味著「富士康」及其他企業的勞動保障好,只是在兩個爛的比較早相對爛的較輕而已。
王志安以「月嫂」等舉例,認為「沒有鬥爭、沒有工會,也能提高收入」。這既以偏概全,也誇大月嫂等勞動者的收益。首先月嫂的工作較為特殊,其工作非常繁重、需要消耗大量體力精力,以及細心耐心,還要和屎尿屁之類污穢物打交道,收入高一些本就正常。以前「月嫂」收入較低是中國窮人多、不惜力氣不怕骯髒,所以服務價低廉。隨著社會發展,很多窮人也並不需要過於賤賣勞動和尊嚴,勞動選擇也更多,「月嫂」價格逐漸升高也是正常。且恰恰是其他勞動者的抗爭,工廠等地工資提高,人們有了更多選擇工作的機會,才讓「月嫂」的工資上漲。這也更反映整個工人階級、勞動階層團結或分別的爭取權利的重要、對勞動者整體的增益。
「月嫂」照顧孩子、孕婦、老人,本身也讓多數主人不太敢過於壓榨,以免「月嫂」不好好照顧家人,這本身也是一種「制衡」。而且「月嫂」和主人「鬥智鬥勇」、爭取待遇的情況也不少,著名網絡紅人羅玉鳳就曾講過她和其他農村婦女做家政人員時,遇到各種「奇葩」主人及與其鬥爭的故事。
王志安所說「自願交易無剝削」,也是無視不同身份者之間存在的權力、資源、話語權不對等,必然導致強者剝削弱者的現實。許多「自願」在根本上是社會結構性不平等所致,根本也是「被迫」而非真的「自願」。為生計所迫、受權貴威壓,即便沒有直接被限制自由和強迫勞動,仍然是一種被迫。雖然資本家和技術人員因其關鍵性作用,是應在人均上高一些收入,但具體高多少、各方合同的勞動收益如何分配、工人的勞動成果是否真的最大限度得到回報,這些顯然都需要詳細討論、博弈、妥協,才能得到一個較公平的結論和分配方式。如果放任勞資之間的不公平,那必然導致和加劇剝削壓榨。
王志安將美國工會及當下中國工人辛苦勞作、飽受壓榨問題,和中國國企工人貴族的消極怠工、腐敗墮落混為一談,以後者掩蓋前者,顯然是張冠李戴、以偏概全、以少數當多數,充滿謬誤。對不同身份工人的差異問題,我在本文其他章節段落已有敘述分析,在此就不再重複。
王志安還曾發推文,把中國共產黨及其現行政策和「共產主義」劃等號。這又是典型的謬誤。中共在建黨之初確有共產主義理想,1949年之前和毛時代也有極左的、共產主義色彩的言行,但自1978年鄧小平開啟「改革開放」至今,無論經濟上的市場經濟、官僚資本主義,還是政治上的一黨專制,都與「共產主義」無關,中共名義上當然還標榜「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但實質是權貴資本主義。從「共產主義」的弊端來測評中共執政的得失,如同以尺子稱重,或以天平測長度,完全搞錯了對象。
對於王志安以上看法及其他與工人問題有關的言論,本文各章節內容都或多或少涉及和做了評論,基本上比較全面的回答了他的疑問、駁斥了他的謬誤。
雖然王志安所說的一部分話,從另外角度看也並非完全沒有道理,一些話也值得人們反思和認真考慮,理解事情的多面性和複雜性。但王志安的觀點根本上顯然是親權貴、資本家、既得利益者,而蔑視勞工、弱勢群體、受剝削壓迫者的。即便一些有道理的話,也是片面的、講了一面而忽視另一面的。他所推崇的東西,與中共「低人權優勢」為基本特徵的「中國模式」合拍,違背社會進步和普世人權,根本上是應否定和批判的。
總結:工人罷工權與組織工會權利現實中必要、維權時必需、法理上固有而不可剝奪
在中國,中國工人階級為國家發展建設、經濟繁榮、人民生活改善,做出了巨大貢獻。但他們卻普遍沒有得到與貢獻匹配的待遇,權利時常受到侵害。中國廣義的工人階層也是當今社會的主體人群,人數已超過了農民階層。中國工人的處境和選擇,某種程度也代表著中國人的境遇、決定著中國的命運。而中國若要結束專制和不公不義,實現自由民主和保障人權,也缺少不了對中國工人利益的考量、中國工人的參與和抗爭。
所以,無論從工人自身利益、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實現自由民主的目標,以及參看其他國家工人抗爭及取得的成果之前例,工人擁有組織工會、罷工的權利,以及言論、新聞出版、組黨參政等自由,都是必須、必要、有益的。工人結社、組織工會、集體抗爭,也是對抗強大的資方甚至政府和國家機器的需要。
而且正如前文所說,罷工和組織工會,本就是勞動者固有的「天賦人權(自然權利)」,即便沒有各種功利性益處,也是應予保障而不可剝奪的。
總之,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以及其他各國,工人組織工會和罷工的權利,都應當得到理解、尊重、支持,而非懷疑、鄙夷、批判。而中國無論毛時代還是「改革開放」以來,其工業體系與工人待遇都較為特殊、存在雙軌制、對待工人與其名義意識形態不符(甚至相反)的情況,不應不加仔細分辨的判定。基於錯誤的認識,也不可能給出正確合理的解決方案。
面對改革開放後的「中國模式」和「低人權優勢」對中國工人、農民、個體經營者等弱勢群體的剝削壓迫,人們更應支持中國工人等勞動者和弱勢群體的抗爭,對抗弱肉強食的、充滿不公不義的、導致人與人尊嚴、貧富、人權差距都很懸殊的「中國模式」,讓中國勞動階級不再是工廠的「人肉電池」和權貴的「韭菜」,真正有尊嚴、有人權的生活。勞動者有了充分的保障,也能更多消費、促進經濟良性循環,中國經濟也能更加可持續的發展、社會也會相對和諧。
2024年9月25日
作者王慶民為旅歐青年學者yi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