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資深法學教授執筆
獲2023年美國法律寫作協會最佳圖書獎
在混亂的後真相時代,對抗謊言、虛假和欺騙
大量通俗易懂的案例,教你如何做出更理性的判斷
★用貼近生活的語言,深入淺出梳理證據的常識,幫你輕鬆掌握尋找真相的關鍵技巧。
在充斥著虛假信息的時代,我們越來越難以判斷信息的真偽:各種微信截圖、現場照片和事件梳理互相矛盾,我該相信誰?「鐵證如山」的事件卻反轉又反轉,真相到底是什麼?了解證據是接近真相的第一步,人們常常認為證據只存在於法庭上,但其實我們每天都需要大量證據來做選擇與決斷。本書通過梳理關於證據的基本知識、使用大量生活化和場景化的案例,讓零基礎讀者也能學會使用證據:什麼是證據、如何利用證據、怎樣才是有效推理、如何評估別人說的話、專家知識的應用……明確證據的本質、使用目的及其後果,才能更好地了解真相。
★避免情緒化決策,擺脫偏見、毫無根據和非理性的困擾,做出更明智的決策。
本書幫助讀者基於事實而非個人喜好或直覺來做選擇,避免因偏見、誤解或信息不足而做出錯誤的判斷。我們在決策時往往誤入陷阱而不自知:憑喜好選擇事實進行推理、混淆事實和觀念、不區分證據和期望、在思考前預設答案……書中揭示了許多類似的常見錯誤,面對日常生活中的問題進行思考和闡釋,鼓勵我們尋找經驗證據和可驗證的推論,從而避免無效或失敗的決策。
★提供判斷信息真偽、防禦虛假信息所需的思想工具,揭示欺騙和謠言的錯誤邏輯。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需要大量信息,但我們經常意識不到大多數信息都是別人告訴我們的。傳言、書籍、目擊者證詞、專家意見乃至商品標籤等,這些信息是正確的嗎?我該怎麼判斷和利用它們?本書提供了分類、比較、校準等判別信息的方法,幫助讀者以批判性的視角審視信息來源,識別和抵禦謊言與誤導。同時,本書也利用貝葉斯定理等思想工具,幫助讀者撥開迷霧,明辨真偽。
★汲取來自不同領域和學科的啟發,培養批判性思維,避免成為流言和謊言的犧牲品。
本書綜合政治、藝術、醫學、科學、歷史與心理學等多種方面的研究,案例覆蓋英美證據法、刑法、民權法、疫苗和食品安全、選舉舞弊指控、體育競賽、藝術品鑑定、法醫學技術甚至占星術等,借鑑了多位法官、自然科學家、社會科學家、歷史學家和哲學家等對證據的本質及其使用方法的智慧結晶,提供了多角度的啟示。通過對比科學與非科學的思維方式,本書也幫助讀者在思考、推理和判斷時更好地運用證據、分辨各種類型的信息,培養更審慎、嚴謹和更具批判力量的思維習慣。
文摘
埃爾維斯(Elvis Presley,即貓王)已逝。雖然小報頭條還會冒出埃爾維斯·普雷斯利其實還沒有死的新聞,但貓王確實已於1977年8月16日與世長辭,再也沒有醒來。
就本書而言,埃爾維斯之死的重要性在於這是一個事實。作為一個事實,它的存在不因人們的個人偏好或政策偏好而改變。正如我們將看到,即便是像埃爾維斯之死這樣一個看似直截了當的事件,也沒有那麼簡單。然而,從一開始就區分埃爾維斯之死的事實和很多人希望他還活著的偏好(也許甚至是要把該事實和有些人更願意相信他已經死去的偏好相區分),這一點依然至關重要。埃爾維斯已死這個事實不會因這些偏好的存在而改變。
埃爾維斯的例子雖然平平無奇,但它強調了關於事實在公眾政策和個人決策中位置的三個重要區別。第一是經驗現實與一些人或者很多人所偏好或者所期望的經驗現實之間的區別。不喜歡吃鳳尾魚是一種偏好,認為鳳尾魚不存在則是一種經驗性錯誤。而將不喜歡鳳尾魚作為否認其經驗性存在的理由則是謬誤。
第二個重要區別是真實的經驗現實和一些人或者很多人所認為的經驗現實之間的區別。接種疫苗不會導致自閉症是事實,儘管很多人不相信。全球正在變暖也是事實,儘管一些人和一些政黨極力否認這個事實。最近,關於公共支出、企業監管和個人自由的重要政府政策的變化,取決於新冠肺炎發病率、住院率和死亡率的升降或消失。在某種程度上,當下依然是這樣。然而,這些比率,無論是關於什麼的比率,都是事實。假設衡量標準不變,這些比率相比一個月前是升了、降了還是持平的結論也是事實。相應地,當總統或者其他任何人斷言某個比率低於過去某個時段的比率時,我們可以將他的斷言與事實進行核對。我們也可以調查在新冠疫情早期那些效果常常被過分誇大的藥物,例如羥氯喹(hydroxychloroquine),是否真的對治療新冠肺炎有效,以及是否會引起某些副作用。這些都是事實,它們的存在不會因為總統、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或者任何其他人的斷言而改變。
新冠疫情也強調了第三個重要的區別:(a)事實是什麼和(b)我們應該如何應對。描述現實世界和制定政策是兩件不同的事。新冠肺炎的感染率正在下降的事實,無論在何時下降,這一事實本身都不能告訴政府是否可以放鬆現行的防控措施,也不能告訴人們何時可以恢復堂食、參與現場政治集會或者去教堂做禮拜。同樣,感染率正在上升的事實,無論在何時上升,這一事實本身也都沒有告訴大學要停止線下授課,或者建議個人停止搭乘公共運輸工具。所有這些關於行動的決定都基於事實,但僅靠事實是不夠的。在制定政策和個人決策時,遵循科學,也就是遵循事實,是明智的,實際上也是必需的。但是,遵循事實和科學意味著將政策建立在真正的事實上,而不是建立在對事實的錯誤信念或者「替代性事實」(alternative facts)上。這意味著我們應該利用而不是牴觸科學給我們的啟示。不過,與科學家和政府官員偶爾發表的聲明恰恰相反,遵循事實和科學並不表示,也不能表示,僅憑科學和事實就能決定某些政策應該是怎樣的。政策的制定需要利用事實得出結論,而這些結論負載著不可還原的規範性和價值取向。這些政策的決策常常要求權衡,而這種權衡下的方案不能僅僅由事實來決定。如何處理事實並不僅僅是一個事實探究問題,正如如何運用科學並不僅僅是一個科學任務。無論遵循科學和事實有多麼重要,意識到科學和事實的局限性也同樣重要。
事實本身並不能指示民眾或政府應該做什麼,但事實始終是明智的公共決策或個人決策的基礎。已故的美國參議員丹尼爾·派屈克·莫伊尼漢(Daniel Patrick Moynihan)曾說過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話:「人們有權擁有自己的觀點,但無權擁有自己的事實。」這句話提醒我們,正確的決策取決於弄清事實。正如他在同一個場合說的:「弄清事實是第一步。」儘管莫伊尼漢談論的主要是政府政策的決策,但事實問題也為人們日常的很多個人決策提供了基礎。例如,有些人拒絕光顧一些場所,這些場所的業主是三K黨成員或是其他一些人,這些人持有種族主義或其他被這些潛在顧客所痛恨的觀點。但這些潛在顧客面對的第一個問題是,業主是不是三K黨成員,或者是否持有種族主義觀點。這些是關於事實的問題,它們是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人們拒絕光顧業主是三K黨成員的店,在道德上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人們拒絕光顧一家店,因為他們認為業主是三K黨成員,而其實業主並不是,這在道德上顯然不是一件好事。我們的生活和決定牽涉到眾多由價值觀驅動的選擇,這些價值觀來自規範性的政治偏好、道德偏好和個人偏好。但是,根據這些偏好採取行動要求我們先做出判斷,這個判斷是事實性的,而非規範性的。做正確的事情很重要,但弄清事實是第一步。
上述觀點顯而易見,平平無奇。但是,強調日益普遍的關於「事實是什麼」的問題,而不僅僅是關於我們或者政府應該怎麼做,是準確理解本書主旨的入口。兩個多世紀以前,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就警告說,當我們從「是」推導出「應該」,即從描述性推導出規範性,或者從「是什麼」推導出「應該是什麼」時,如果沒有意識到這種推導所需的判斷並不能僅僅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便是一種謬誤。但是,企圖從「應該」推導出「是」同樣是一種謬誤。如果世界和平與脫脂培根都能存在,那當然好,但光靠許願並不能實現它們。本書的前提是,關於事實的爭論本身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這些爭論為個人選擇和公共政策問題提供了基礎。本書試圖對我們如何以及應該如何面對身邊有關事實的問題和爭議提供一些見解,而關於我們或政府應該如何行動的問題則留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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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證據的概念
說事實存在是一回事,確定這些事實是什麼則是另一回事。一旦我們從「事實」這個概念轉換到「釐清這些事實是什麼」的問題,即判斷哪些關於事實的斷言是真的,哪些是假的,我們就進入了證據的領域,這正是本書的主題。正如哲學家喜歡說的那樣,證據是使我們相信某件事為真或為假的理由或者憑據。一項項的證據都是事實,但它們也是使我們得出其他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結論的事實。某人的皮膚和眼白髮黃這個事實,是此人患有肝炎這個進一步事實的證據。我的汽車發動機發出乒桌球乓的聲音這個事實,是油箱裡汽油的辛烷值過低這個事實的證據。蘇珊被盜汽車的車門把手上有赫爾曼的指紋這個事實,是赫爾曼是盜車賊這個事實的證據。彼時已被提名的現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埃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幾年前曾在一份反對墮胎的傳單上簽字,這個事實是她當時信仰的證據,而她當時的信仰是她目前信仰的證據,相應地,她目前的信仰是她目前可能如何作決定的證據。
本書只是間接涉及什麼構成一個事實,以及什麼構成一個真的陳述或一個假的陳述。而本書直接涉及的是,我們如何知道某個陳述或結論的真假。用哲學術語來說,本書關注的是認識論,而非本體論(或形上學)。轉換成日常用語來說,本書不是關於「是什麼」或者「不是什麼」,而是關於我們如何確定「是什麼」或者「不是什麼」。它關於在公共政策、公共協商和個人決策中對事實真假的評估。
對真相的需求
證據是判斷真假的前提。但是,正如我們會在第十三章里看到的那樣,心理學家所謂的「動機性推理」(motivated reasoning)在證據領域司空見慣。遺憾的是,人們如何看待這個世界上的事實,通常深受他們希望這世界怎樣運轉的規範性偏好的影響。儘管足球是否越過球門線並得分是一個在理論上可證實的事實問題,但進球球隊的支持者幾乎無一例外地認定球過了球門線,而防守球隊的支持者同樣無一例外地認定球沒有過線。儘管貝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總統的出生地是一個事實問題,但他的支持者(正確地)認定他出生在夏威夷,而很多他的政敵(錯誤地)認定他出生在肯亞,這不足為奇。當被問及哪位總統候選人「贏」了辯論時(這個問題顯然不是事實性的,也不容易被證實),仍然值得注意的是,潛在選民和專家都毫不意外而又令人乏味地選擇了符合他們政治偏好的那位候選人。同樣,最近發生的一場競爭激烈的總統競選也是這樣,人們對事實的評估太容易受他們的政治偏好與結果偏好影響。
然而,更加根本的是,只有在乎真相的人才在乎證據。我們並不清楚在同樣的情境下,真相是否對所有人都有同等程度的重要性。如果我們將真相看作人們可以偏好(或者不偏好)的東西之一,我們就可以理解,人們對真相的偏好與對幸福、愛情、友誼、野心、財富、健康和輕鬆,以及無數其他感情和條件的偏好相競爭。這些感情和條件有時會與真相衝突,對有些人來說,它們比真相更重要。儘管當亨利·克萊(Henry Clay)在1839年說他為做正確的事而寧願放棄做總統時,他更多的是在談論做人的原則而非談論事實,但他的名言流傳至今,正是因為我們目睹了很多(或者說大多數?)政治家會為做總統而放棄做正確的事。做正確的事是對真相的偏好,但不是所有人都有這個偏好,不是所有人對真相偏好的程度都同樣多,也不是所有人都一直偏好真相。
如果真相是一種偏好,那麼我們就該想到,可能存在一種關於真相的市場。真相的供應商,也就是證據的供應商,會明白並不是所有人都想要證據,或者想要的程度一樣。儘管這個結論看似讓人不舒服,但超市小報的出版商可沒有不舒服。很多人熱衷於閱讀富商名流的落魄經歷,這種熱衷創造出了對名人落魄細節的不厭其詳的需求。而這些信息的提供者,其中以超市小報為主力軍,想方設法滿足讀者的這種需求,無論那些落魄經歷是否真實。顯然,那些富商名流時運不濟、馬失前蹄的故事與現實(即證據)越來越脫節,直到人們降低對這些故事的需求。同樣明顯的是,當對名人落魄經歷的描寫真實到變得無趣時,對此的需求也會降低。靠博人眼球而成功的超市小報出版商屬於那些能最準確地評估人們對聳人聽聞的故事的需求和對真相的需求之間關係的人。那些盈利頗豐的小報出版商已經找到了最佳平衡點—在這個最佳平衡點之上增加更多真相(更多證據)或減少聳人聽聞的內容都會降低人們對信息的需求。小報生意的成功取決於發現聳人聽聞的內容和真相之間的平衡點,使得閱讀量最大化(從而使銷量和廣告收入最大化)。
本書並不是關於出版業的,無論是小報還是學術著作出版,或者介於兩者之間。儘管近期的事件足以說明以下觀點,但我還是繞了個圈子,借用小報出版這個例子來說明,並沒有很多人認識到,在任何問題上、在任何時候,更多真相(或者更多知識)對任何人(或機構)都同樣重要。同樣沒有被認識到的是,證據作為知識和我們判斷真假的基礎,在任何問題上、在任何時候,對任何人都同樣重要。本書的主題是證據。它建立在證據往往很重要,因為真相往往很重要的前提上。但如果我們想理解證據在這個世界上、在公共政策和個人決策中的位置,我們就需要理解證據和真相併不是唯一的價值所在。
關於事實和觀點
阿道夫·希特勒(Adolph Hitler)留著鬍子是事實,他於1889年4月20日出生於奧地利的布勞瑙市也是事實。他很邪惡同樣是事實,但這個事實與前兩者的不同在於,它是評價性的。它牽涉到判斷,或者也有人稱之為「觀點」。上述例子中的判斷很容易做出。至少在我交往的人中,幾乎沒有人會反對將希特勒描述為邪惡的。然而,評價往往充滿爭議,並沒有那麼顯而易見。而且,更麻煩的是,評價往往暗藏在看似事實性的陳述中。哲學家菲莉帕·富特(Philippa Foot)提出了一個概念,被哲學家伯納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命名為「厚重的倫理學概念」(thick ethical concept)。厚重的倫理學概念指將事實和評價相結合的描述,比如「粗魯」和「慷慨」這樣的形容詞、「懦夫」和「英雄」這樣的名詞、「粗心地」和「細心地」這樣的副詞,甚至是「匆忙」和「閒逛」這樣的動詞。
當我們提供「深描」(thick description)時,就像陳述單純的事實一樣,需要證據。從這個意義上講,本書既適用於支持(或反對)弗朗切斯科·斯凱蒂諾(Francesco Schettino)是「懦夫」這個結論的證據,同樣也適用於「歌詩達協和號」(Costa Concordia)郵輪沉沒了這個結論的證據。2012年,「歌詩達協和」號郵輪在海難中沉沒,作為船長的弗朗切斯科·斯凱蒂諾棄船而逃,造成32名船員和旅客死亡。但是,我們需要參考「怯懦」的標準,才能確定什麼是將某些行為描述為「怯懦」的證據,而「怯懦」的標準不像描述一個事件為「沉沒」的標準那麼顯而易見、沒有爭議。
看看最近的政治事件和爭議,比如我們認為指控某人是美國共產黨成員一般來說是一個非真即假的指控,因為美國共產黨是一個真實存在、擁有真實成員的組織。但指控某人是共產主義同情者,或者現今更常見的,指控某人是社會主義者,則是提出了一個包含著有爭議的定義的指控。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問某人是否認為美國存在著系統性種族主義的問題,法官巴雷特在她的確認公聽會上就被問到了這個問題。這個問題預設了對系統性種族主義這個充滿價值取向和爭議的概念的定義,它將一個充滿爭議的政治問題偽裝成一個純粹的事實問題(仿佛其答案也不含有評價性)。
本書不是關於修辭或政治策略的,也不是關於規範性政治或道德論證的書。本書關於證據,也就是關於我們如何知道某物或某人是否符合特決標准或定義的某種事物。黃昏時分在房子周圍飛來飛去的是一隻鳥還是一隻蝙蝠?那輛20世紀30年代的汽車是道奇(Dodge)牌還是奧斯莫比(Oldsmobile)牌的?我們又是如何知道的?但本書的重點不是關於一些評價性特徵—比如粗魯、懦弱、勇敢、系統性種族主義—的定義(或標準)應該是什麼。或者換一種說法,並不是所有問題都是關於證據的問題,儘管人們總想把價值相關的問題裝扮得看起來像是只關乎證據的單純的事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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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全球氣候真的在變暖嗎?專家的話可信嗎?綠色食品真的更好嗎……我們每天都有各種各樣的疑慮,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充滿不確定和「假新聞」的世界,許多公眾人物毫無根據的斷言更加劇了不確定性。為了在迷霧中尋找真相,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證據。然而,證據是什麼?如何正確使用證據?
本書通過對法律、科學、藝術、歷史、心理學等多個領域的探索,分析了證據的本質並糾正了我們對證據的常見誤解。證據不是非黑即白的,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要面對的是不完美、可以做出不同解讀的證據,這些證據甚至可能互相矛盾。證據的價值也並非固定不變,在法庭、科學研究和日常生活的不同情景中,乃至在不同法律框架下,證據的有效性都是不同的。
在生活中,我們獲取的大量信息都源於親朋好友的分享、媒體報導、目擊者陳述和專家意見等,而這些陳述的可信度往往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肖爾也深入探討了如何評估他人陳述的可信性、辨別專家意見中的偏見。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時刻警惕自己的偏見,因為我們在參考證據之前,往往已經有意無意地扭曲或選擇性忽視了我們不喜歡的那部分。
【作者簡介】
弗雷德里克·肖爾(Frederick Schauer),維吉尼亞大學傑出法學教授、英國科學院院士、美國藝術與科學學院院士,曾執教於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密西根大學等。著有《像法律人那樣思考》、《心理側寫、可能性與刻板印象》(Profiles, Probabilities and Stereotypes)、《法律的力量》(The Force of Law)等。
【譯者簡介】
高虹遠,社會學學士,社會學及生物統計學雙碩士,現為數據分析師。譯有《規則為什麼會失敗》等。
【目錄】
前言
第一章作為事實
關於證據的概念
對真相的需求
關於事實和觀點
關於法律的幾句話
預覽
第二章斑馬、馬與推斷的本質
證據有什麼用?
貝葉斯牧師的布道
回到斑馬
證據有整體性嗎?
第三章舉證責任
輕微有罪?
小心駛得萬年船?預防原則
形容詞的暴政
關於統計顯著性的長腳註
第四章如何用統計學說出真相
逃票者、監獄操場、藍色公共汽車及其他故事
關於什麼的證據?
關於畫像的說明
以抽樣為證據
第五章證詞,不僅在法庭上
喬治·M.科漢的證詞
關於傳聞的錯與對
道聽途說—謠言作為證據
第六章證詞的檢驗
佩里·梅森與螢幕上的交叉詢問藝術
校準證詞
第七章謊言和說謊者
什麼是謊言?
故弄玄虛
測謊的前世今生與是是非非
法庭之外
更深遠的兩點啟示
第八章我們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嗎?
作為一名
照相機不會說謊—是真的嗎?
第九章關於專家和專業知識
對我們的飲食(或許過於密切)的觀察
疫苗接種的過去與現在
關於共識的概念
科學的局限與專業知識的局限
第十章犯罪科學
反覆出現的啟示
關於DNA的說明
第十一章不斷擴張的專業知識領域
這是倫勃朗真跡嗎?
證據與歷史
第十二章過去與現在的相關性
法律的奇特態度
品格—好與壞
法庭之外
關於畫像的另一個說明
第十三章看到我們想看到的
動機的機制
模糊但有用的區分
走進潘格羅斯博士
尾聲
注釋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