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國憲政轉型的路徑,目前主要有兩種不同觀點。一種是暴力革命的觀點。認為中共不推進憲政民主轉型,反而阻撓憲政民主轉型;只有通過暴力革命推翻專制政權後,才可能實現憲政轉型;另一種是非暴力抗爭的觀點。認為暴力革命是以暴易暴,結果還是專制的循環。只有通過非暴力抗爭手段,如遊行、請願、抗議、靜坐等才能促使專制政權不斷還給人民權利,逐步實現憲政轉型。還有一種改良主義觀點,寄希望中共主動推進憲政轉型,基本沒有市場了。持這種觀點的人很少了。
暴力革命與非暴力抗爭並非是一對完全互補的概念。暴力革命一般是指建立暴力組織,以軍事手段推翻前政權。還有一個暴力抗爭,以零散和低強度的暴力方式來進行抗爭。
從理論上而言,通過暴力革命推翻暴政是人民的正當權利,這無可置疑。但暴力革命有兩種可能結果,一種是建立起憲政民主;一種是又建立起專制,走不出歷史的循環。
暴力革命當然也可以建立起憲政民主,比如美國革命。關鍵在什麼地方呢?在於暴力組織的組織規則。如果暴力組織的組織規則是民主的,那革命成功後就能建立起憲政民主。比如美國獨立的革命力量的組織結構是以民主原則而建立的。革命力量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由十三個殖民地代表組成的大陸會議,實施一人一票的民主決策。大陸會議任命華盛頓為大陸集團軍總司令。在贏得獨立戰爭後,大陸集團軍隨即被解散。獨立戰爭期間,邦聯議會取代大陸會議成為最高權力機構,在憲法通過後,殖民地又組建為聯邦。這個過程民主決策一以貫之。
北美殖民地人民之所以能建立遵循民主規則的反抗力量,是因為殖民地人民長期以來就是遵循民主和自治的原則來建立政治和社會秩序。十三個殖民地都制定有憲法,有自己的議會,有自己的法庭並擁有終審權。例如英國士兵觸犯了殖民地的法律,也要受殖民地法庭審判。
如果暴力組織的組織規則是專制的,那革命成功後就只會將專制的組織規則延續和擴大到統治整個國家和社會。比如中共領導的革命,其組織結構和決策則是專制的。一人或少數人決策。所以,革命成功以後其統治也是專制的,不可能轉型為憲政民主。自由民主憲政的口號喊得再響也不會。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人都是有缺陷的。不管出於何種動機從事革命,動機再高尚,也經不起權力的誘惑。一個人過去慣於獨裁專制,對上惟命是從,對下專橫獨斷,以後不可能轉為按民主規則決策。對於大多數的革命跟隨者而言,習慣了盲目服從,也不可能培養起獨立思考的能力和具有對自由民主的追求。整個組織成員基本都是對上絕對服從、對下獨斷專行。不可能革命成功後,一夜之間就改為民主的組織規則和決策。只會將專制的組織規則擴大到整個社會。
其實,中共剛成立時,黨內還有一定的民主決策成分。但隨著革命的不斷深入,特別是要在農村動員農民參加革命,搞民主決策就很沒有效果。搞民主決策,對農民沒有吸引力,農民不吃這一套,不會追隨參加中共領導的革命。只能用專制的手段才能吸引和裹挾農民參加革命。中共為了奪得權力,動員民眾,壯大力量,就徹底放棄了民主決策。用民主規則和民主決策建立不起強大的革命組織。
現今中國,用民主規則和民主決策仍然建立不起強大的革命組織。絕大多數中國人沒有自由和平等、憲政和民主的意識。即使一些人有這樣的意識,也缺乏足夠的勇氣或不願付出大的代價去踐行這些理念,能踐行的人少之又少,非常稀缺。而進行暴力革命,必須要凝聚起比現有暴政更強大的力量,才能推翻暴政。而凝聚力量必須要有組織和領導者。但以現在大多數中國人的意識,無法按民主的原則組織起來,仍然只能以專制的原則組織起來。民眾不會跟隨一個民主的領袖,而仍然會跟隨一個獨裁者。非常可悲,但卻是事實,在中國,目前和相當長時間內靠民主規則都無法凝聚起力量,只有靠專制才能凝聚起力量。而新的專制組織推翻了舊的專制政權,必然會施行專制統治,而不會推行憲政民主,即使它打著自由民主的旗號,但永遠不會落實到實處,永遠會停留在表面。
所以即使暴力革命在理論上有正當性和可行性,但鑑於中國的實際情況,不具有可行性。應採用非暴力抗爭來促進中國的憲政轉型。而暴力抗爭只適宜於當既有權利被暴力剝奪時維護和捍衛既有權利,不適宜爭取更多權利。爭取更多權利應採取非暴力抗爭。那非暴力抗爭對中國的憲政轉型有沒有可行性呢?
當然有,但非常漫長,不是一二代人可以實現的。唯一的途徑就是通過傳播自由民主的價值,越來越多的人具有自由民主的價值後,自由民主有了足夠的基礎並勇於踐行後,才有可能。不斷的抗爭,會削弱中共的統治。中共在各方面越來越大的壓力下,最終會走到中央權力被削弱,地方權力上升的地步。這個時期,就是中國憲政民主轉型的時間窗口。一個弱的中央政權會對民眾自由民主,增進個人權利的要求做出讓步。維持一個弱的中央政權是中國憲政民主轉型的必要條件;能給實現地方自治和培育公民意識提供適宜的空間,就可以最終實現政黨輪替。目標是實現憲政民主,不是推翻中共政權。不能將實現憲政民主的目標置換為推翻中共政權。推翻中共政權並不是憲政民主的前置條件,削弱中共政權才是實現憲政民主的前置條件。主張推翻中共政權者往往是想謀取權力,而不是為了爭取權利。到時,如果民間反對勢力又搞暴力革命,想奪得權力,就又會陷入專制的循環。但這取決於大多數中國人的意志,是否會追隨這些野心家。野心家不可避免,能不能成氣候、能不能成事在於有多少人追隨。大多數人具有自由平等的價值觀,就不會有多少人追隨野心家。
主張暴力革命者時常論證道,中共禁止言論自由,自由民主的價值根本得不到傳播。只有推翻了中共的統治,才可能有言論自由,自由民主的價值才能得到傳播。但這個論證自相矛盾。既然能推翻中共的統治,那肯定可以迫使中共開放言論,開放黨禁。就拿清末來說,清廷在強大的反對力量下,願意退位,交出權力。那如果革命黨只要求它開放言論和黨禁,而不推翻它的統治,它肯定願意。正因為孫中山領導的革命黨是專制組織,奪取權力才是它的真正目的,所以當統治者願意妥協時,革命黨人卻不願意妥協。
總而言之,對於中國目前和相當長的時間內而言,暴力革命都沒有實現憲政轉型的可行性。一是反對力量太弱小,暴力革命根本沒有成功的可能。只有當中共政權衰弱後,才有成功的可能。二是以專制手段形成的暴力組織,即使革命成功了,也不能實現憲政轉型;沒有必要性,通過非暴力抗爭,爭取權利,持續施加壓力,也能實現憲政轉型;當然也沒有充分性,專制組織的暴力革命反而實現不了憲政轉型;而且代價巨大,會造成巨烈的社會動盪,造成巨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暴力革命完全不可取。
判斷一個人或一個組織是否是真心實意追求憲政民主,是追求權力還是追求權利,不在於其標榜的口號,而在於在這一過程中,是否以自由平等民主的規則來行事。任何要求追隨者放棄權利,大言炎炎宣稱奪得權力後就推行憲政民主者,要麼是自欺或欺人,要麼是極端自負。
歸根結底,中國的憲政轉型只能建立在大多數中國人或者足夠多的中國人具有自由平等的價值觀,將爭取個人權利置於追求權力之上。這是憲政民主的基礎。有了這個基礎,就能以民主的規則來凝聚暴力革命力量,暴力革命或非暴力抗爭都可以實現憲政民主,採取何種方式端取決於當時的情形。沒有這個基礎,暴力革命就無法實現憲政轉型。只能繼續採取非暴力抗爭寄希望在更遠的時期實現憲政轉型。沒有這個基礎,即使偶然的因素,外在的因素勉強建立起憲政民主制度,也無法有效運作和維持長久;或徒有其名,內在實質仍然是專制的。如果當中共進入衰退期後,這遲早會發生,中國仍然沒有足夠的時間建立起憲政民主基礎,不幸再次墮入歷史的循環,那也是沒辦法的事。只能說是最低限度的歷史正義,但沒有任何社會進步的意義,應當盡力避免。
中國的憲政民主轉型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過程。憲政民主不僅是制度轉型,還是文化或文明的轉型。政治制度轉型以文化或文明的轉型為前提或相伴隨。文明或文化的轉型以核心價值理念的轉變為標誌。當中國人普遍由集體主義價值觀,由國家主義的價值觀轉為個人主義價值觀後,就完成了文化或文明的轉型。中國如此龐大,這一過程必然艱巨而漫長。幸或不幸,當今中國人處於全球化的資訊時代,了解到中國與文明世界的落差,未免會產生短時間內迎頭趕上的急迫心理,想畢其功於一役。但這不現實,欲速反而不達,容易落入野心家的圈套。意識到這一點,當然令人沮喪,但也只得接受。儘自己的一份努力,能有所裨益,便應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