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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偉:從《水滸》投名狀看中共黨徒的抱冰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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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讀《水滸》,對第十一回投名狀這個情節總不能釋然。林沖雪夜上梁山,頭領王倫執意要林沖「下山去殺得一個人,將頭獻納」,方才准予入伙,不然,「便請那步下山,投別處去。」

當時思忖,為了落個草為個寇,就能對無冤無仇的路人下殺手,如此窮凶極惡,還有什麼壞事干不出來?難道王倫所需要的,原本就是這樣窮凶極惡的一個林沖嗎?如若是,那麼,人之相處日久,隔閡與衝突在所難免,屆時王倫又將如何保證,林沖不會對自己痛下殺手?

及至年歲稍長,才慢慢懂得其中蛇鼠一窩狼狽為奸的道理。水泊梁山在王倫時期,乾的就是殺人越貨勾當,平時所殺也都是些無冤無仇的無辜之人(劫富濟貧、禁濫殺無辜,是後來晁蓋時期的綱領)。假如林衝下不去這個手,入伙何所益?且如果入伙的,都是些宅心仁厚的好人,現有的罪惡營生又該何以為繼?所以,事先納個投名狀,也就相當於,入伙者對殺人越貨窮凶極惡的幫派精神,表達了高度認可與投誠——至於日後會不會流於互殺,這大概是一個黑幫組織自己也無意、無力、無暇顧及的問題。

隨著小說情節推進,少時的擔憂很快便得到應驗。第十九回,晁蓋、吳用、公孫勝等七人客居梁山。見時機略變,林沖果然急不可耐,當晚便找到晁蓋諸人暗行勾結。及至第二天,隨便找個藉口,不由得任何妥協與分說,就把前任頭領王倫給迅速「火併」了。「可憐王倫做了半世強人,今日死在林沖之手。」而林沖先前對著王倫的信誓旦旦尚猶言在耳,「林沖雖然不才,望賜收錄,當以一死向前,並無諂佞,實為平生之幸。」

誰能說,王倫最後之死於窮凶極惡,與自己從來所甄選、所推行、所教唆的濫殺無辜沒有因果關係呢?先把人教壞,讓其可以對所有人都壞,而後要求只對自己好,這豈非痴心妄想?所以王倫之死,大抵可算得上傳說中的作繭自縛與作法自斃了。按當前流行說法,也可時髦地表述為,搬起石頭,終於砸到了自己的腳。

林沖與王倫的血腥「火併」,其實就是這個世界上所有邪惡黑幫的一個最經典縮影。

為了鞏固並擴張幫派利益,所有的黑幫成員必須沆瀣一氣,瘋狂勾結,不惜把壞事干盡。而在壞事干盡的過程中,道德底線自會如摧枯拉朽般被一再擊穿而潰散。於是,互不信任、毫無原則、不擇手段的勾心鬥角就會此起彼伏、連綿不絕。於是,你死我活的權力爭鬥、腥風血雨的慘烈傾軋,就會成為最基本特徵與標配。遍覽古今中外,概莫如是。

入得幫來,本指望能抱團取暖,不曾想,到頭來卻只抱得,一塊冷血兇險遠甚於外患的內鬥相殘之寒冰。多少幫眾能有智慧提前備好,這份刀頭舔血黑吃黑、早晚反噬被黑吃的自覺呢?

由是而觀,世上所有的邪惡黑幫,無非也都是些貌合神離各安鬼胎、抱冰取暖只顧眼前的烏合之眾罷了。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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