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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 大清的司法甩了中共100條街

——胡說!明明是窮人有錯在先

道光年間,京城平則門外,有個叫做張泳翔的老百姓。

這個張泳翔,是個車夫,平時靠趕大車掙幾個腳力來餬口,有時候拉貨,有時候也拉人,勉強混個溫飽。

在道光五年的冬天,一個叫做吉慶的人包了他的車,來來回回讓張泳翔拉了不少的東西,但是一直沒給錢。

最開始張泳翔也沒要,怎麼說沒要呢,這個吉慶啊,他是旗人,皇族宗室子弟,穿的得體,談吐得體,行為舉止更得體,一看就是養尊處優的有錢人,張泳翔心說這樣的貴人,那還能差了自己的錢不成?所以他是一趟一趟的拉,尋思等到把活都幹完了再一塊結錢,保不齊貴人開心,還多賞自己一些。

結果,吉慶用張泳翔拉了一個冬天的車,欠下了八吊七百文的銅錢,硬是一個子都掏不出來,賴帳了,不給。

您知道北京城的冬天那是夠冷的,寒風刺骨,滴水成冰,張泳翔上有父母,下有子女,一大家子人指著他養活,餓兩頓倒是沒關係,主要是冬天要買煤,不燒煤一家子還沒餓死呢,就凍死了。

沒辦法,張泳翔只好壯著膽子,親自跑到吉慶的家裡去要錢,而且張泳翔明明是債主,可是他姿態擺的很低,見到吉慶之後那是一頓好話,說大老爺,您發發善心,就把車馬錢給我吧,我這一家老小就等著這點錢活命呢,您就行行好,當做善事了。

伸手還不打笑臉人呢,何況你吉慶欠錢不還,你理虧,你就應該給人家錢,再說吉慶又是皇族,資產說不上富可敵國,但也是富得流油,張泳翔這點錢,對吉慶來說其實就是九牛一毛,可是您說這吉慶讓人來氣不來氣,張泳翔為了要錢,就差給他跪下了,可他就是不給。

吉慶不僅不給錢,他還認為張泳翔膽大包天,竟敢上門來滋擾,他不由分說,帶著一個家丁,把張泳翔按在地上狠狠的打了一頓,直打的張泳翔是鼻青臉腫,頭破血流,張泳翔招架不住,連連討饒,吉慶等人這才住手,警告張泳翔以後別沒事找事,讓他趕緊滾蛋。

張泳翔從地上站起來,他越尋思他是越委屈,家裡的老娘看病要錢,家裡的媳婦一年到頭也沒給人家買件新衣裳,家裡的孩子嗷嗷待哺,就這麼空著手回去,張泳翔沒有那個勇氣,他乾脆一紙訴狀,直接把吉慶告上了提督衙門。

這個案子記載於《道光六年說帖匯存》中,文獻中只說是提督衙門,沒說具體是哪個衙門,但事發在京師,想來應該是步軍統領衙門,所謂「提督衙門」,其實指的就是步軍統領衙門的最高長官,即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

張泳翔是平民,當時應該是隨便找了個衙門告狀,因為步軍統領衙門本質上屬於是軍事單位,負責治安,緝盜,維持穩定這一塊,這種民事糾紛不歸他們負責,但步軍統領衙門還是比較負責的,他們沒有因為吉慶是皇族就袒護包庇,或者按下不報,而是直接轉呈給了刑部山東司。

山東司接了訴狀,反應也很快,立刻就把吉慶的家丁給捉拿到案,並進行了審訊。

按理說應該先捉吉慶,但畢竟吉慶是皇族,拿他得慎重一點,先把家丁捉過來問,把事情原委弄明白了再說。

吉慶的家丁,叫做唐幅兒,是吉慶的狗腿子,平時就好仗著主子耍威風,但其實這個人膽小怕事,被捉到刑部之後,都不用審他,他是竹筒倒豆子,一股腦全都交代了。

那根據他交代,張泳翔的狀告基本屬實,吉慶欠錢不還,張泳翔上門討債反遭毆打,吉慶打的最狠,自己也跟著踹了好幾腳。

唐幅兒交代完了,他還簽字畫押,證明自己沒扒瞎,這麼一來山東司的底氣就足了,當下把吉慶傳喚過來問話,說吉慶啊,咱們打開天窗說亮話,你這奴才已經交代了,你也交代交代吧?

刑部,那是國家最高級別的司法機關,一般人進了刑部,那都跟唐幅兒一樣,兩腿轉筋,直打哆嗦,怕也怕死了,可吉慶畢竟是皇族,他見過世面,進了刑部大堂,上官問他話,他是眼皮都不抬一下,只冷哼道:

說我欠錢?這是哪個鄉下人誣賴到了爺的身上,爺一天掙的比你們幾個堂官一年的俸祿都多,爺還會欠別人錢?

說我打人?那更是子虛烏有,爺平時是衣不沾塵,足不沾泥,爺會動手打一個低賤的小民?

可以說這個吉慶,壓根就沒把山東司的官員放在眼裡,他反問之間是唾沫橫飛,聲音拔的也高,一邊問還一邊用手指指點點,差點沒把手戳到堂官的臉上。

而且他是連反問帶謾罵,呵斥咆哮聲震的大堂房樑上的灰塵簌簌而下,幾個官員被他這麼一整,氣的臉色鐵青,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實在是沒辦法,礙于吉慶的這個皇族身份,山東司還真不敢拿他怎麼樣。

這大清的皇族啊,在法律上相較於平民,是有豁免權的,當然不是說他們違法犯罪了就不會受到處罰,而是說,皇族犯罪,在大多數情況下,國家司法單位無權處理,朝廷里專門有一個叫做宗人府的地方收容這些做壞事的皇族,然後對他們施行家法。

山東司有權傳喚,有權審問,但是卻無權用刑,就算吉慶承認了自己的罪過,山東司也得問一下宗人府的意思,宗人府說你們看著辦,山東司才能給吉慶定罪,以及懲處他的罪過。

好在,您別看吉慶現在不服不忿,那是他認為唐幅兒是自己的家奴,肯定不會輕易交代,他以為山東司是在詐他,以為山東司還沒有得到唐幅兒的口供,他才敢這麼狂,可是他狂著狂著,山東司不慣著他了,直接把唐幅兒畫了押的口供拿了出來。

(逞主行兇 唐幅兒)

白紙黑字,鐵證如山,吉慶一看,當場就泄了氣,也不狂了,也不得瑟了,他難以抵賴,只好極不情願的也簽字畫押,承認了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

按理說,吉慶欠錢不還,還動手打人,而且還沒有自首表現,還蔑視法律,咆哮公堂,正常來說可以定個杖三十啊,杖四十啊,然後流放充軍。

但是,山東司還是考慮到了吉慶的身份,畢竟是旗人出身,皇族子弟,判的重了,宗人府那邊不好交代,所以山東司的官員一商量,決定判處吉慶徒刑,也就是有期徒刑,把他給關起來,關個一年半載再說。

徒刑對于吉慶來說,已經是法外開恩了,可是您想想,吉慶鐘鳴鼎食,雍容富貴的日子他過慣了,你要把他投入大牢裡,別說一年,一天他也受不了啊,所以一聽要關他,他撒腿就跑,直接躲了起來。

當然不是躲起來就完了,躲起來之後,吉慶安排自己的兒子,在京師里各種拜訪官員是四處打點,很快就賄賂到了刑部的高級官員,具體是賄賂了誰那不知道,反正肯定是刑部裡邊級別比較高的官員,因為吉慶的兒子前腳賄賂完,後腳刑部就對吉慶的案子下了一道命令,說山東司審理吉慶的這個案子,恐怕有冤情,暫時不能結案,還是交給安徽司再審審吧。

事實上本案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山東司都沒上刑,唐幅兒和吉慶就先後認罪,何有冤屈之說?那說白了,刑部內部,肯定是有人收了錢,要幫吉慶脫罪。

果然,案子到了安徽司,吉慶也不躲著了,他主動投案,讓安徽司對自己再次進行審訊。

而在這一次審訊中,吉慶當堂翻供,說自己壓根就不認識張泳翔,更不欠他的錢,也沒打過他。

安徽司的官員們在堂上坐著,臉上很難看,心說話你這麼說,我們安徽司不好辦啊,就算你掏錢了,就算你找人了,那至少面子上也得過得去,你直接整個不認識苦主,把責任和罪過甩的一乾二淨,我們怎麼結案啊?

哎,想來這安徽司是被授意了,要把吉慶給保下來,把山東司判處的徒刑給改成較輕的刑罰,所以只要吉慶受安徽司審理的時候,避重就輕,比如吉慶說自己只欠錢沒打人,或者說打人的沒有自己,只有唐幅兒,這麼說,安徽司就能順理成章,合情合理的對吉慶做出輕判,這麼一來,判決結果也令人相信,足以服眾。

可是沒成想,這個吉慶他是一個榆木腦袋,張嘴就是自己不認識張泳翔,自己沒有任何罪過,你這麼整,安徽司的官員總不好直接宣布你無罪。

堂上的安徽司官員們那叫一個著急,他們各種眼神示意,出聲提醒,是又拍桌子又摸鬍子又咳嗽,吉慶好半天才明白怎麼回事,他一拍大腿,說哎呀,我全想起來了,我的確是用過張泳翔的車,用他的車拉過幾回東西,不過只欠了他八百文錢,我本來有天出門,我正要去還他呢,在路上碰到他,他看到我張嘴就罵,嘴裡不乾不淨,我一時氣惱,用鞭子輕輕掃了他一下而已。

吉慶明白的夠快的,經安徽司的官員們這麼一提醒,八吊七百文變成了八百文,欠錢的數額變少了,惡意欠薪變成了馬上還錢,主觀過錯變小了,兩人毆打成了輕輕一掃,傷害程度也變低了。

安徽司官員聽吉慶這麼一說,他們很滿意,哎,這就對了嘛,你只是欠了張泳翔八百文錢,張泳翔就心氣不順,故意謾罵侮辱你,你忍無可忍之下,才用鞭子輕輕的掃了張泳翔,那你這樣的罪過,根本就不適用徒刑。

不是有錢人欺負窮人,反倒是窮人欺負你個有錢人啊。

最終,安徽司的結論是,廢止山東司之前的徒刑,改判吉慶杖刑八十。

有讀者說了,關起來的滋味的確不好,但是杖刑八十那可是結結實實的皮肉之苦,豈不是更不好。[page]

看上去好像是判的更重了,可其實這個處罰完全是變輕了。

古代杖刑的厲害程度,主要在於行刑者是否真的打你,要是真的用力氣,或者就是要整你,別說八十,就是十棍子下去,那都是非死即殘,而如果是故意要包庇你,要保護你,行刑的時候打你要多輕有多輕,那就跟隔靴撓癢似的,別說八十,八百也無所謂。

何況,吉慶還是皇族,行刑不會是在刑部,而是移交宗人府執行,宗人府一貫偏袒自家人,說不定這八十下都免了。

說出來您都不信,安徽司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做了吉慶的保護傘,把吉慶從輕發落了還不算,它們還洋洋自得,寫了一封摺子彈劾山東司,說咱們部門啊,山東司那幫同事太不專業了,胡亂判案,重刑虐民,他們失職啊,應該狠狠的追究他們的過實。

(大吃一驚 山東司)

山東司還不知道怎麼回事兒呢,莫名其妙的接到安徽司的彈劾,他們差點一口茶水沒嗆死,哎呦我去,你們安徽司還要臉嗎?啊?還要臉嗎?收了錢辦壞事,干擾司法公正也就算了,現在還要倒打一耙,你們也太過分了!

忍不了,山東大漢們實在是忍不了,於是山東司也一紙公文送到刑部單位,反駁安徽司的彈劾,並且積極指出安徽司對吉慶的處理過輕。

兩個衙門,這就算是槓上了。

這個收了錢的刑部高官,他權力雖大,但是很顯然還沒有到隻手遮天的地步,至少他難以壓下山東司的控訴,而刑部的主要高層一商量,說既然一個單位里的兩個衙門意見不一樣,那麼乾脆,讓本部所有的衙門都拿出意見來,咱們一起研究這個事兒,咱們投個票,支持哪個司的多,咱們就按哪個司的意見辦。

當然了,為了公平起來,刑部採取了迴避原則,安徽司和山東司不參與投票。

一樁民間案件,兩個衙門對壘,到現在成了整個刑部的站隊。

首先我們說支持山東司的,有直隸司,奉天司,福建司,四川司,廣西司,浙江司六個司,這六個司認為,吉慶欠錢還打人,無自首情節還抵抗審訊,加上他咆哮公堂等等罪過,徒刑都算是輕的了。

其次我們說支持安徽司的,有江蘇司,貴州司,山西司,他們主要抓住了一個關鍵點,那就是當時吉慶咆哮公堂的罪過,山東司並沒有記錄在吉慶畫押的這個供詞上,那既然沒有記錄,就等於沒有發生過,供詞裡既然沒有這個罪過,憑什麼給吉慶安上呢?所以吉慶斷無咆哮公堂,不過是欠錢打人,判杖刑已經可以了。

餘外,還有一個比較搞笑的雲南司,他們的意見是:

擬徒似覺過重,擬杖亦覺過輕。

判徒刑呢,感覺太重了,判杖刑呢,感覺又太輕了。

好嘛,這是不沾鍋啊這是。

餘下還有三個司,陝西司,江西司,廣東司,他們也支持對吉慶處以杖刑。

那這麼算下來,支持山東司的有六票,支持安徽司的也有六票,打了個平手,這就難辦了。

說難辦,其實不難辦,因為陝西司,江西司,廣東司雖然支持安徽司杖刑的處理,但是他們還附加了新的建議,他們認為,吉慶的主要罪過,不在於欠錢不還,也不在於動手打人,而在於他這樣的行為,非常的不體面,非常的掉價,他是平頭老百姓還好,可他偏偏是皇族,往小了說,他是在給皇室丟人,往大了說,他就是在給國體蒙羞,所以杖刑八十沒問題,但是不應該只有杖刑,還應該處一個月的徒刑。

可以說,陝江廣三司一語中的,這話一說出來,無論是支持山東司還是支持安徽司的都沒話了,因為陝江廣三司一下子就把高度上升到了一個所有人都難以評論的地步,給國體蒙羞,這是多大的罪過?誰敢再胡說八道?誰敢再非議?

有傷國體是絕對的政治高壓線,這四個字,直接堵死了所有技術性反駁的路徑。

刑部的某些高層,也許他們有偏袒吉慶的意思,但是陝江廣三司這話,直接就把他們給將死了,案子到這一刻終於有了定論——那就是杖擊吉慶八十,然後關他一個月,而且還是帶著枷關。

這個時候,河南司又跳了出來,河南司沒有發表支持山東司還是安徽司的言論,它們發表的意見是,就算要徒吉慶,也不應該帶枷,因為他畢竟是皇族嘛,從來就沒有皇族帶枷的先例。

(皇族子弟 吉慶)

河南司這個時候跳出來說這種話,意味不明,但是山東司的官員說那不可能,他們立刻翻書查典,那是一頓找,找了一晚上,終於叫山東司翻到了一個案例:

道光三年的時候,宗室克永,穆蘭布敲詐百姓,論罪被判處徒刑,也帶了枷,帶枷的命令還是道光皇帝親自下的。

有了先例,那就好辦了,一切終於塵埃落定,吉慶被打了八十大板,是輕描淡寫還是結結實實,那說不好,但是後者還是很有可能的,畢竟這案子整個刑部都牽連了進來,眾目睽睽之下,誰敢玩貓膩?

所以,最有可能的結果是,吉慶被打了個皮開肉綻,骨斷筋裂之後,還要被關進暗無天日的大牢裡,喝泔水吃剩飯,頭上還要結結實實的帶著幾十斤的枷板待上一個月,那指定是遭老罪嘍。

天若不法,將以何存?

一個枷,對別人來說也許無足輕重,但是對山東司和支持山東司的官員們來說,那卻是很重要的,因為,這個枷板,鎖住的不僅僅是吉慶的脖子,更是宗室特權與司法公正的角力的最終結局。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歷史其實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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