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騎手關先生接到一個跑腿訂單,要求將一條鱷魚從荔灣區運到番禺區某飯店。關先生稱,當時商家告訴他運送的是一條沒有生命的鱷魚,但送貨過程中,鱷魚又活了過來,鱷魚還將他的拖鞋抓壞了。由於裝鱷魚的袋子破損,關先生擔心會有危險,於是報警處理。在警方介入後,關先生獲賠200元,與商家達成了和解。關先生稱,鱷魚僅用尼龍袋包裝:「如果我知道鱷魚是活的,以這種包裝方式,我沒理由為了26元去運一條活鱷魚。」
9月4日,關先生在某平台上接到一單跑腿單。關先生稱,他開電動自行車到達商家地址後,商家自覺地把需要運輸的鱷魚放到他電動自行車的踏板上。「他們叫我快點送過去,客戶在等,這是一對一的專送,我只能送這一單,不能接其他單。」關先生還表示,商家當時告訴他鱷魚是死的。
關先生稱,他在洛溪橋發現鱷魚是活的。「在機動車道上有減速帶,車輛顛簸可能震醒了鱷魚。加上天氣很熱,太陽很猛,後來鱷魚就開始在尼龍袋裡翻滾。」關先生稱,鱷魚掉落在地上,在尼龍袋裡掙扎。
關先生表示,當時距離目的地只剩三公里左右,想咬牙堅持一下,畢竟要賺錢,所以就把鱷魚搬回電動車的踏板上繼續行駛。「還沒到洛溪橋下坡階段,它又動了,再次掉到地上。」關先生說他立刻打電話給商家,諮詢為什麼鱷魚是活的卻不告訴他,現在鱷魚還在動。「商家建議我用腳踩住它,這樣它就不會動了。」關先生說,他用腳踩住鱷魚,但鱷魚在掙扎時弄壞了他的鞋。
「我覺得沒辦法再送了,因為第四次掉地上時,由於下橋車速快,鱷魚與地面摩擦,導致包裝袋出現很多小破損。」關先生說,當時他看到鱷魚的嘴、尾巴和爪子,覺得太危險,無法繼續配送,於是就報警處理了,此時,發貨方也以「貨物丟失」為由報了警。
關先生稱,報警後,發貨方指責他「不應該做跑腿」,收貨人表示不需要鱷魚了,讓他把鱷魚送回商家處。
在運回的途中,鱷魚第五次掉地,麻包袋的破口更大了,關先生覺得非常危險不敢徒手處理,只能再次報警,交警快速安排了工作人員來幫忙處理。後來,派出所派了幾名輔警過來,交警用摩托車將鱷魚運到空曠地方,等貨主提供地址,讓收貨方自行來處理鱷魚。
多方回應
對於此事,騎手關先生表示,「如果我知道是活的,以這種包裝方式,我根本不會接單。」據悉,跑腿單26元,12公里。「我沒理由為了26元去運一條活鱷魚,正常邏輯都不會這樣做。」
涉事鱷魚批發部老闆則回應稱,自己從未說過鱷魚是死的,一般他們發貨都只是用繩子綁住鱷魚嘴巴,單條用尼龍袋包裝,多條才用木箱,幾乎每天都會通過跑腿配送,從未出過問題。
記者查閱了2024年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發布的《廣東省鱷魚人工繁育與利用管理暫行辦法》,進入批發零售市場的活體鱷魚必須保持捆綁、蒙眼、木箱或鐵籠裝載。
貨拉拉平台回應稱,該訂單用戶下單時並無備註貨物類型,騎手接單後發現貨物為鱷魚,並沒有取消訂單,仍堅持運輸,雙方均違反了平台規則。
目前騎手個人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損失已與商家達成協商賠償:由於鱷魚損壞了關先生的鞋子和耽誤了工作,在警方的介入和調解下,商家賠償了200元給關先生,雙方達成了和解;平台也已對用戶和騎手進行教育,後續也會加強對禁止違規運輸貨物的教育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