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律師謝燕益,起訴央企中國國家鐵路集團總公司及其兩家下屬企業一案,於5月25日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原本法院決定讓法官獨任審判,但謝燕益認為此案具有公益性,要求組成合議庭。法院決定擇期開庭。謝燕益在「開庭情況通報」中表示,「公正才是最好的安檢!」
此案追溯至2025年9月13日,原告謝燕益在天津站準備進站乘坐G6298次高鐵列車時,安檢人員以「行李箱內有書籍需要開箱查驗」為由要求開箱檢查,被謝燕益拒絕。經過現場交涉,被告最終放棄了開箱安檢行為。
謝燕益指出,被告的行為是「明知違法卻故意侵權」,已給原告造成了心理壓力及創傷。他表示,提起此訴訟是為了「揚善抑惡,維護公民隱私權、做人的尊嚴基本人權、為了免於恐懼的自由」,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廣大旅客安心乘車出行的合法權益」。
當年12月8日,他就中國國家鐵路集團總公司、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天津站,向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提起訴訟。
今年5月25日開庭當天,謝燕益提交了《國務院關於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的批覆》、新浪財經5月23日的報導《18家路局董事長、總經理匯總》兩組證據。此前,他還曾提交過兩組證據:一是現場錄影,二是當日車票截圖。
「情況通報」中說,這個案子的難點在於如何不讓三個被告,即中國國家鐵路集團總公司、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天津站跑掉一個,尤其是背後真正起到決定性作用的主體——中國鐵總。
當天,維權律師黎雄兵也專程趕往法庭要求出庭作證,並在現場寫了一份證人證言,證明自己多次在不同地區車站遭受非法侵權的經歷事實。
謝燕益在通告中表示,黎雄兵律師的證言很關鍵,與他本人的現場錄影相結合,不僅證明了侵權的常見、多發、任性、無理由、普遍性,而且加強了本案的公益性,也大大增加了鐵總抵賴的違法成本。
黎雄兵曾在微信朋友圈中講述過自己的一次經歷:2022年12月7日21時36分,我乘坐C2230次城際高鐵從天津回北京,在天津站和高鐵上被接連警控查核。問何故,回答指揮中心讓交接一下。抵達北京南站走出車廂,站台上京警迎接,查看警察證:北就鐵路警局(北京南站派出所)李述軍等二人。一警釋疑:你自己不明白嗎?在境外做了啥。境外?十多年前出過境,啥也沒幹。警察要求打開行李箱,翻看檢查行李物品後放行。
庭上原定由法官獨任審判,但謝燕益認為此案具有公益性未同意,要求組成合議庭。法官最後宣布組成合議庭擇期開庭。「公正才是最好的安檢!」
類似謝燕益、黎雄兵律師的遭遇,在中國大陸已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引發民眾批評不滿。
有同樣經歷的大陸司法界人士赫明(化名)對大紀元表示,這一事件的發生看似是安檢侵權問題,實質是社會公正的普遍缺失。社會公正普遍缺失這一根源導致維穩、安檢的過度泛濫,滲透在社會的方方面面。沒有社會公正,人民就不會有真正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