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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封殺文)戰長沙,又能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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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鹿鳴黃志傑,是我就業的最後一家媒體的同事,他是主編,我屬於下面的一個部門。可是,我沒等到這個部門推出第一篇報導,就跑了。

復盤過很多次:或許我那次不走,再多做一年新聞,我的生命會不會曲折成另一個軌跡?

在我離職前,黃志傑請我在朝陽門外的一間小餐館聊到深夜。回頭看,那是新聞理想對我的最後一次挽留。

昨天下午,黃志傑推送《刀筆巔峰之作:我讀長沙「女幹部占車位事件」》之前,我們又聊到了新聞和理想。

當時我剛推送了日長沙這份通報,妙就妙在不撒謊。我截取了通報中,女幹部謊稱出差無法挪車,卻很快被苦主識破之前的情節,分析事實是如何被某些人刻意取捨與裁剪。

黃志傑認為我寫得太短,我說我對這種破事,沒有精力去仔細爬梳。於是倆人都感慨道,扒拉這種小事,與其說無聊,不如說是屈辱。在二十年前,恐怕連都市報社區版的邊欄都不屑去發這個。

我非要評論此事,是被官方通報激出來的。長沙有一些寫材料的,可能覺得四海無人,可以任意欺矇。我給他們見識下另一種可能。

輿情處置本是力與慧的混合雙打。倘若可以一力降十慧,就直接施展神通得了。把那份通報,改成「匯報」,呈給願意相信的領導們,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內容呢,也敞開了寫,比如那個車位主人八歲時曾盜竊鄰居三個西瓜,從此奸頑成性數十年…

霉就霉在,既沒有噤聲四海的本事,又掩耳盜鈴,幻想天下人既昏盲又聾啞,可以任由「引導」。

無論公司還是公家,應對輿情最忌這種倚門饒舌的二臉子。啥都想要,又啥都不徹底。挨打呢,不想立正。懟臉噴人呢,又心虛,只能玩些暗戳戳的文字遊戲,暗示自己從不向真相低頭。

當然,我也不會幼稚到相信操刀此通報的那些人會被追責。對他們來說,苦主終止維權,通報再一出街,此事就可以存檔。那份通報的描述與措辭,大概率也得到過苦主的默認。他不鬧就是海晏河清。

好官大家繼續為之。群眾只知道這份通報由長沙市紀檢監察、公安、體育、屬地街道等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出品,並不知調查組成員都有誰,又是誰參與撰寫通報,誰最終審核定稿。

斗膽想想,要是這份通報的末尾,附上一連串的官銜和人名,會不會就會是另一個文風?

讓辦事的人實名負起責任,是起碼的行政倫理。一旦匿掉名字,很多部門參與,就意味著沒部門真正參與;很多人負責,就意味沒人真正負責。

一份拒絕署名的通報,固然可以透露部分事實,卻一定更方便潛藏更多真相。

在阿倫特°所說的「無名之人的統治」中,人們只需要服從命令,行為很少被留痕,幾乎不用擔責,惡之平庸性就由此而生。

平庸到,連一塊車位大的輿情都沒法擺平。惡到,連一塊車位大的道理都要攪渾水。

當越來越多的輿情應對,都淪為揣摩上意、虛應故事、瞞天過海的刀筆吏遊戲,那還不如不應對,放輿情一條生路,又能怎?

剛聽說胡錫進老師發文,呼籲大家不要盯著長沙通報挑刺。它在急什麼呢?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快雪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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