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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萬拍下「乾隆梅瓶」 僅值250元?

「誰能想到拍賣公司的高級經理,會與他人合謀詐騙,當托兒哄抬價格,把250元的假貨通過拍賣會168萬賣給我。」7月13日,青島的李平(化名)告訴記者,封面新聞此前報導,滄州河間的丁先生被安排在拍賣會當托兒,舉牌時遭遇「賣拐式落槌」,以680萬拍下自己1200萬的畫作,疑似遭遇詐騙,事件引起他的關注。

他發現,丁先生事件中的諸某,在他的詐騙案中也出現過。李平稱,保利拍賣公司的兩名經理,以這種手法「賣」了5億元的藏品給他。

目前,兩個人因已查明的4起案子,分別被判刑14年6個月、12年。

14日,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上海市商務委、上海拍賣行業協會獲悉,他們正對涉事公司展開調查。河間市警局正根據檢察院的補充偵查意見,對該詐騙案進一步調查。

藏家被安排當托兒舉牌抬價 遭「賣拐式落槌」半價拍下自家藏品

2025年6月,丁先生與北京知名拍賣公司簽訂合同,以1500萬保留價將自己收藏的一幅《陝北高原之秋》委託給對方拍賣。

公開資料顯示,畫作的創作者是當代著名畫家石魯,其多幅作品近年拍出了2000萬元以上的價格。

「諸某是我特別信任的中間人,他勸我跟北京公司解約,轉與上海嘉禾拍賣公司合作。」丁先生說,諸某自稱與上海嘉禾拍賣公司老闆魏某熟稔,魏某手頭有幾位大客戶,其中的某市首富對窯洞元素畫作很有感情,可以1800萬元私下賣給他。

涉事畫作的拍賣師(受訪者供圖)

「後來警方查證,他所說的幾個大買家都是編造的,人家根本沒參與這事。他當時說要拿畫給買家看,我讓他付400萬押金,他擬了個合同。出於信任我沒細看,後來發現協議是質押名義,且畫作名稱、尺寸都寫錯了。意思是把畫質押給他,他拿出去賣的錢扣除400萬和保管費,其餘的給我。」丁先生解釋說,考慮到畫作能很快賣出,雙方帳目對沖後協議就結束,他對協議的名義沒有過多糾纏。

「此後,他找各種理由推脫,直到公司作品徵集期限結束,才說兩位買家想走拍賣流程,體驗競價樂趣。我別無選擇,同意諸某把畫交給上海嘉禾公司上拍。」丁先生說,拍賣前諸某承諾大老闆會來,還安排了兩個托兒在嘉禾公司辦理號牌,「肯定會把價格抬起來」。

「結果大老闆沒來。我被安排在托兒沈某身邊坐著,讓我配合沈某。」丁先生說,這幅畫只叫價了3次,他按沈某要求舉牌叫價680萬時,拍賣師突然落槌,保留價1200萬的畫被他自己拍到。

丁先生介紹,根據《拍賣法》規定,他作為藏品主人,諸某作為受委託人,都不能參與競價;簽訂保留價的藏品,拍賣師要向現場說明,最終價格未達到保留價的,叫價無效且需停止拍賣。

丁先生提供的與諸某、上海嘉禾公司老闆魏某交涉錄音中,諸某解釋稱是拍賣師失誤、以為丁先生是「神秘買家」。

「我諮詢了其他拍賣行業人士,他們說這是常見的騙局。一方面,誰手上有好東西,就把他圍起來,阻斷他跟別人交易的通道,結夥將交易最高價鎖死,價格公開化之後,沒人願意花高價買它。你只能認栽,他們順勢把東西收了。另一方面,他們幾年後再把物品拿出來,找托兒炒高,找人接盤。」丁先生說,他在河間市警局報案,警方以詐騙立案調查,諸某被刑事拘留,案件隨後移交河間市檢察院。

250元的假瓶子被168萬拍下 拍賣公司經理當托兒詐騙被判14年

注意到報導的李平聯繫上記者告知,十年前他因業務關係認識了北京保利拍賣公司書畫部高級經理喬某,喬某曾為他鑑別出一件贗品,所以對喬某非常信任。

此後幾年,喬某經常為李平尋找、推薦藏品,並作為代理人替李平拍下多件拍品。判決書顯示,兩人的信任關係達到「三五百萬的價格可由喬某自行決定」的程度。

「2019年,喬某介紹了保利拍賣公司古董瓷器部高級經理翟某、上海古董瓷器行家葉某給我認識。在他們推薦下,我一共購買、競拍了40多件藏品,總共5個億左右。」李平說,2023年,一位朋友在他家參觀藏品後提醒,說其中幾件物品「不太對,建議去鑑定一下」。

「有五六件鑑定出來是假貨。還有幾件是真品,但價值不對,被他們炒了上百倍賣給我。」李平稱,他報警後相關人員被抓獲。2024年喬某被判刑14年6個月,翟某被判刑12年,涉案的葉某提前出逃,與喬某、翟某串通詐騙的貨主被另案處理。

判決書逐一羅列了4件物品的詐騙過程。判決書稱,上述三人利用專業身份以及獲取的信任,向李平推薦藏品、遊說購買,並長期陪伴李平,防止他與收藏圈其他人士接觸,以封鎖其從外界獲取消息的渠道;翟某與所謂「貨主」合謀,審核、接受所謂的拍品上拍,美化拍品來源、品質,與貨主約定成交價格、分成比例後,由喬某、葉某共同說服李平「入局」參拍,製造其他買家高價競拍的假消息,並安排人員現場當托兒抬價,誘導李平拍下物品。拍品交割完畢後,上述三人與「貨主」按約定的比例分成。其中的31件拍品中,喬某獲得分成768.48萬元。

判決書顯示,李平168萬元(含佣金)拍下的乾隆梅瓶、140萬元(含佣金)拍下的景德鎮綠釉瓶,被文物部門、價格中心鑑定為250元、300元的現代仿品。

另外兩件335萬元(含佣金)、2035萬元(含佣金)拍下的藏品,鑑定為真,但卻是貨主兩三年前170萬、850萬元購買,被喬某等人合謀,安排員工、親戚辦理競價號牌冒充買家哄抬價格,喬某再利用得到的授權拍下。事後喬某向李平謊稱「給你打電話你沒接」,並更換、篡改成交單簽字,迫使李平付款交割。

「宣判的案子只涉及了2020年左右的4件物品。其他物品的案子,還沒查清,所以未全部結案。」李平介紹,喬某還以同樣手段賣過一幅傅抱石山水畫給他,他花了2300萬;警方調查發現,畫作的「貨主」正是丁先生事件里的諸某。

獲刑經理揭露拍賣公司詐騙潛規則 多部門正展開調查

判決書顯示,一審中喬某對指控罪名不認可,對兩件仿品的鑑定價格不認可。喬某一審判決後上訴,2025年夏天,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翟某供認了詐騙行為,並介紹了其中的潛規則:一般貨主的物品很難進入保利公司拍賣程序,特殊貨主與保利工作人員有聯繫,送貨時會明說「東西賣好了可以分錢」,中間人與貨主商量好價格、分成比例後,會尋找「接盤」的客人。如果沒有「接盤俠」,則會安排托兒在拍賣中抬價,誘導其他人高價買下;如果特別好的東西或者重要客人的貨沒人購買,為了給貨主交代、避免流拍,公司就用內部辦理的公用號牌,讓托兒舉牌把貨物拍回來,製造虛假拍賣。

相關證人作出了相同證言,並揭露了拍賣行業其他亂象:「打槍」是指多人結夥盯上一件作品後,對意向購買者散布虛假信息,攪黃成交後下場「截流」;還有委託人、拍賣人、競買代理人相互惡意串標,以他們的「劇本」控制、完成交易後,按比例分錢。

李平告訴記者,山東警方對諸某以及潛逃的葉某等人員的其他案件,還在深入調查。

丁先生介紹,案件調查發現,諸某、沈某在上海嘉禾拍賣公司辦理的競價號牌,沒有按照《拍賣法》及拍賣公司通常的規定繳納保證金,在拍賣中拍下過多件物品卻未交割。「畫被諸某拿走了。就是想鎖死我的價格,低價吃下我的畫。」

6月上旬,河間市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後,將案件退回河間警局,提出若干項補充偵查的要求。之後,諸某被取保候審。

「河間警方去上海嘉禾公司補充調查,目前還沒進展。針對嘉禾公司違反《拍賣法》的情況,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上海市商務委、上海市拍賣行業協會前兩天也受理了我的投訴。」丁先生稱。

記者多次電話、簡訊聯繫諸某、沈某及上海嘉禾拍賣公司的夏總,試圖核實事件始末和疑問,均未獲得回應,記者電話隨後被拉黑。

記者注意到,上海嘉禾拍賣公司是上海拍賣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曾屢次創下國內拍賣紀錄。報導刊發後,嘉禾公司曾發來律師函稱「報導不實」。

7月13日,記者與嘉禾公司代理律師溝通,對方表示「嘉禾公司未安排丁先生當托兒」。更多詳細的問題,記者按要求將採訪提綱交給律師後,嘉禾公司同意接受採訪。

14日下午,律師代為轉交一份文字回復後表示,內容還需要嘉禾公司最終確認,未最終確認之前不宜進行報導。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上海市拍賣行業協會向記者表示,已針對丁先生的投訴展開調查。河間市警局則表示,暫時無法對此案作出回應。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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