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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大姐被ICE抓捕時又咬又抓 最高面臨8年刑

賓州一名華人大姐被ICE上門抓捕,不僅拒絕配合,還對著執法人員又踢又咬又抓。如今,人沒能逃掉,反而又惹上三項聯邦刑事指控,最高可能面臨8年監禁。

賓州中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日前宣布,台灣籍女子董華珍(Hua ZhenDong,音譯)已遭聯邦大陪審團起訴,被控攻擊、抗拒或妨礙聯邦執法人員。

根據聯邦檢察官布萊恩·米勒(Brian D. Miller)公布的信息,案件發生在7月9日。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人員在賓州州立學院市(State College)找到董華珍,調查後確認,當時已經有一份針對她的移民逮捕令。

遵循聯邦法律隱私保護及行政執法標準操作程序,聯邦檢方目前並未說明,這份逮捕令因何簽發,也沒有公布董華珍具體的移民身份。

檢方稱,面對ICE人員的調查和逮捕,董華珍拒絕配合,並在反抗過程中用腳踢、嘴咬和手抓等方式攻擊執法人員。

當地媒體報導稱,董華珍此次共面臨三項攻擊、抗拒或妨礙聯邦執法人員的罪名。檢方沒有透露相關執法人員是否受傷及傷勢程度。

這起案件由國土安全調查局(HSI)負責調查,聯邦助理檢察官傑弗里·麥克阿瑟(Geoffrey W. MacArthur)負責起訴。

而隨著案件曝光,董華珍十多年前的一段經歷也再次被翻了出來。

2014年,聯邦及地方執法人員曾聯合突襲州立學院地區多家亞洲餐館,其中就包括董華珍經營的檳城亞洲風味餐廳(Penang Asian Fusion)。

經過一年多調查,聯邦檢察官於2015年7月對當地8名餐館老闆及管理人員提出指控,時年37歲的董華珍正是其中之一。

根據當年司法部公布的文件,這批餐館經營者被控通過紐約的勞工仲介招募來自中國、墨西哥、瓜地馬拉和泰國等地的無證移民,再利用長途巴士、麵包車等交通工具,將他們送往賓州州立學院地區的餐館工作。

這些員工大多在餐館廚房內工作。檢方稱,部分餐館以現金支付工資,薪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不代扣州稅及聯邦稅,也不按規定查驗員工的身份證明和合法工作資格。

餐館經營者還被控為無證員工提供住宿和上下班交通,甚至在不同餐館之間共享部分員工,以此壓低用工成本、提高利潤。

聯邦檢方當時還指控,涉案人員通過紐約一家會計公司製作虛假的工資單及失業保險文件,隱瞞餐館真實的員工人數和工資支出。

董華珍後來承認一項窩藏及隱匿無證移民罪,最終被判處兩年緩刑,並繳納500美元罰款。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別被判緩刑或監禁,其中被檢方認定為主要組織者的一名餐館老闆被判入獄15個月。

11年過去,她為何會在當年的刑事案件結束多年後,又被簽發移民逮捕令,目前仍不得而知。但現在,即使不考慮原有的移民案件,董華珍還要面對涉嫌攻擊聯邦執法人員所帶來的新刑事指控。

按照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公布的信息,如果罪名成立,她最高可被判處8年監禁,並可能面臨刑滿後的監管釋放及罰款。具體刑期將由法官結合聯邦量刑法規、量刑指南和案件事實裁定。

這起案件給所有在海外的華人留下了反面教訓。在美國,移民逮捕令(如驅逐出境令、非法滯留強制傳喚等)通常屬於民事移民法範疇。如果董華珍在7月9日當天選擇理智配合,她原本可以通過聘請移民律師申請保釋、上訴或進行常規的移民法庭抗辯。然而,她選擇了最糟糕的物理反抗,對聯邦官員動用暴力(踢、咬、抓),這在瞬間將案件性質升級為了觸犯《美國聯邦刑法》第111條。現在,即使她的移民案件有任何轉機,她也必須先在聯邦監獄裡為這3項刑事指控接受法律的審判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寧成月

來源:華人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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