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錯了,」母親說,「為什麼不跟著學校走呢?學校代表縣裡,縣裡代表市里,學校要保他,縣裡要保學校,市里要保縣裡,這不是很明白的事嗎?這麼簡單的道理你不信,卻偏偏聽信什麼法律。」
「異類」
今年過年前一個多月,我回家看生病的母親。母親此次生病是因為我。自從弟弟出事之後,她對我的依賴越來越大,近期幾乎三天兩頭來電話。最近這次,我趕稿心煩,便在電話中嗆了她。第二天早上父親來電,說母親腦梗住院了。
母親原本多病纏身,腦梗是糖尿病的併發症。好在並不嚴重,在縣醫院住了一周就出院。住院期間有個插曲。科主任查房的時候,我想記下他的話,以利於母親後期治療,因手頭沒有紙筆,便順手用手機錄下。結果無意中捅了婁子。在縣醫院上班的弟媳被院方叫過去,問是不是對醫院有意見。弟媳緊張壞了,我也趕緊澄清。但醫院仍不放心,以關心本院職工家屬的名義,派了一名副院長來看望母親。
我這才真正體會到,因為「談話死」事件,我確已成為家鄉人眼中的異類,甚至是敵人。
「談話死」是三年前發生在我的母校高中的一起學生意外死亡事件。我的弟弟柴會超是涉事班主任,他在教育那名違紀學生時動了手,後者離奇倒地死亡。學校領導出於「維穩」,安排柴會超躲起來,並暗示其不能承認動手。柴會超壓力很大,發簡訊問我怎麼辦。我諮詢了幾位朋友,之後回家,背著學校,帶著他到派出所投案。柴會超後來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6年6個月,上訴後維持原判。
這件事——確切地說是我在這件事上的做法——在家鄉引起很大爭議。我至今還記得在一個飯局上,一位縣法院領導痛心疾首的樣子。他對我的做法深感不可思議,毫不掩飾地認為是我把弟弟給害了。
我後來曾設想,假如柴會超不給我發那個簡訊,沒準還現在還仍然是一名教師。而我也不至於為此飽受煎熬。
他為什麼非要給我發那個簡訊?我還記得自己當時趕到學校安排他躲藏的那家賓館時,他分明跟我說:你幫不了我。
他起初不想跟我去投案,說那樣會眾叛親離。但最後還是醒悟。在去派出所的計程車上,他悄悄給妻子發了一條簡訊,說「長痛不如短痛」。弟媳知道大事不好,馬上電話追過來,說你若投案,「咱全家全完了」。柴會超說了句「你不懂」,便掛斷電話。
大概從六七年前起,為了幫父母排遣寂寞,我給他們訂了一份《南方周末》。因為農村收報紙不方便,我後來把地址變更為柴會超在縣城中的家。這樣每一期報紙他會先讀到。我想,在決定給我發那個簡訊時,他大概已經受到這份報紙所秉承的價值觀的影響。
「你們是替弱者說話的,」見面後柴會超跟我說,「學生是弱者,按說你應該站在他們那邊。」
後來,我曾將我這個問題上的糾結跟一位在家鄉政府部門工作的同學吐露。他正色跟我說:你錯了,你弟弟才是弱者。
事情後來的進展印證了同學的話。死者家屬非常強勢,在此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家屬不僅多次上訪,還把主辦此案的檢察官咬傷。開庭時更是大鬧一通,甚至對柴會超的律師發出死亡威脅。
媒體報導則不出意外地一邊倒。柴會超成為教師體罰學生的負面典型。我還記得有一家電視台的主持人在指著後來恢復的監控視頻畫面,義正詞嚴地說:很明顯,柴會超是故意把學生帶到一個離監控較遠的地方……
至於學生的真正死因,以及此案中涉及的法律問題,似乎只有我和柴會超在乎。
母親說我錯了
在弟弟投案一事上,母親曾是我在家鄉惟一的支持者。可是,這次回家讓我發現,那只是個假象。在出院之後的一個晚上,母親終於對我說出了心裡話。
「你錯了,」母親說,「為什麼不跟著學校走呢?學校代表縣裡,縣裡代表市里,學校要保他,縣裡要保學校,市里要保縣裡,這不是很明白的事嗎?這麼簡單的道理你不信,卻偏偏聽信什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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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活在這個社會上就得隨大流,搞特殊不會有好結果。」母親越說越激動。
在沉默一陣之後,我開始反擊:「如果我真『隨大流』的話,你已經不在了。」
我指的是前年母親那次住院的經歷。在柴會超出事之後,她的心臟開始不好,終於在一天晚上心臟病發作。當時我在上海,弟媳打電話來時,母親被送到醫院,人已經昏迷。醫生建議氣管插管,上呼吸機。家裡人都同意了,弟媳最後徵求我的意見。
我六神無主,立即打電話向兩位上海醫生朋友請教。後者在詳細問明情況之後,均認為萬不可上呼吸機。因為母親的呼衰是心衰引起,切開氣管糾正呼衰,可能進一步刺激心衰導致死亡。
我聽取了朋友的意見,拒絕了當地醫生氣管插管的建議。
大約一個小時後,母親呼吸好轉,第二天心跳基本恢復正常,一周後出院。
後來我知道,在幫我做出決定時,我的朋友備感壓力。因為幫我做出的這個決定,依據的是病人病情及治療的信息,而這些信息經過幾手傳遞,已不能完全百分百真實。一旦出錯,將可能鑄成大錯。
至於當時處理的醫生為何決定要上呼吸機,醫生朋友認為可能主要是缺乏經驗和不願承擔責任的緣故。這個我能理解。這些年做醫療報導的經歷,讓我了解到醫院一些鮮為人知的潛規則。比如,有的醫生為規避風險,會誇大病人入院時的病情。母親入院後如果上呼吸機,就說明病情極為嚴重。因此一旦出現意外,只能歸咎於病情本身。
雖然我以這個例子勉強說服了母親。但其實從內心裡,我已對當初的決定產生動搖。我知道,母親的事和弟弟的事不一樣,至少結果不一樣。我有時在想,假如母親那次沒能救過來,在家人眼中,我是不是又做了一件不可原諒的蠢事?或者,假如「談話死」事件柳暗花明、柴會超被判無罪的話,那麼我會不會又是另一種形象?當然,這些僅僅是假設而已,現實不可更改,它充滿了悖論,讓我無所適從。
我現在仍在為柴會超申訴,某種程度上是在盡我在這件事上的責任。然而,我馬上又面臨新的困境。我聽說,根據監獄裡的潛規則,申訴將會影響到減刑。而讓柴會超儘快出獄,是家人的共同願望。他們很難接受我在他們認為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現實似乎又要給我上一課:我做得越多,給親人帶來的傷害卻可能越大。
「對不起父老鄉親」
去年年初Z縣的全縣幹部會議上,面對電視直播鏡頭,時任縣委書記在講話中突然脫稿,不點名地批評我這個Z縣養育的「小小記者」,斥責我「是非不分」、「恩將仇報」,「對不起Z縣的父老鄉親」,「無臉再進Z縣這個門!」
他說的並不完全錯。實際上,自從經歷弟弟的事情之後,我對家鄉越來越產生一種陌生感,我從內心開始排斥那片生我養我的土地,我已經連續三年沒有回家過過年。被縣委書記罵了之後,我更是有意疏遠一些在家鄉工作的同學,以免他們因我受到牽連。好在書記後來調走,我以為我在Z縣的負面形象可以消解,但此次母親住院的經歷,讓我重新擺正了自己在家鄉的位置。
我的家鄉Z縣原本是一個毫不起眼的縣。但近十幾年來,在一家大型棉紡織企業的帶動下,經濟上實現了騰飛,GDP連年位居全國百強縣前十名。我所在的那個村,絕大多數成年人都已到工廠上班,年輕人大都買了車。像我們這樣孩子靠考大學跳出農門的人家,早已不是人們羨慕的對象。
可是,在家鄉「跨躍式」發展的同時,一些我熟悉和眷戀的東西,卻漸漸一去不復返了。在一場不期而至的金融浩劫之後,情況更加如此。
其實,縣委書記生我的氣,主要緣於我2012年下半年寫Z縣高利貸的一篇報導。在書記看來,這篇報導是我對縣裡處理「談話死」事件不滿而產生的報復。
柴會超出事的時候,Z縣的高利貸正如火如荼,這是一場真正意義上的「全民放貸」,家鄉因此危機四伏,甚至連捲入其中的警察也被殺死。但奇怪的是,危機多潛伏在水下,Z縣表面上仍一片和諧。以至於當初我幾次回家,竟然對這場發生在身邊的風暴一無所知。
一直到2012年下半年,在柴會超一審宣判之後,我回家後聽父親說起,我的堂弟借了我表哥(也是堂弟的表哥)六十萬元放高利貸,結果被人騙了。表哥向堂弟追債未果,喝醉酒到我家揚言要找黑社會把堂弟做掉。
之後我陸續知道,我的小姑也在高利貸中損失了近十萬元;另一位較遠的親戚,因為捲入高利貸已經離婚外逃。我還有一位在鎮政府上班的表弟,前後曾言之鑿鑿地跟我說沒有參與。可這次回家我才聽表姐說,他損失了30萬元,有一陣已經窘迫到連車都不洗的地步。後來柴會超也在監獄裡寫信告訴我,說他當時也曾打算從銀行貸款30萬放出去,以賺取可觀的利差。如果不是因為「談話死」事件,他可能真那麼做了。
我在做那篇關於Z縣高利貸的報導過程中,遭遇到職業生涯中第一次實質性危險:光天化日之下,我在一個村子被一個放高利貸的大戶毆打。我高聲呼救,沒有一人理睬。最後直到我亮出記者證後對方才收手。那一次,我前所未有地恐懼。我恐懼不是因為打人者的兇狠,而是因為旁觀者的麻木。
我寫Z縣的負面報導,一些同行也感到不可思議:不碰自己老家,本是這一行的不成文規矩。他們可能和縣委書記一樣,認為我的確出於私心。
其實,寫這篇報導的動機,如果說跟「談話死」有關,那就是在履行同一個信念:在我們身處的這個年代,一些本來以為很遙遠的災難,可能轉瞬間就來到你的面前。有時候,你需要鼓起勇氣,多承擔一點責任,這不是幫助別人,而是在拯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