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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伊朗對百姓動真格了

——伊朗新法 接受「敵對外媒」採訪最高關2年

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伊朗要動真格:跟以色列、美國媒體說句話,最重可能坐牢30年

伊朗國會16日出手,通過一項法案的原則條文,往後伊朗公民要是跟以色列、美國等"敵對勢力"媒體通訊或接受採訪,直接被視為犯罪。伊朗官員緊急滅火,說法案還沒拍板,具體條文都還沒辯論過。

根據伊朗《東方報》(Shargh)披露的內容,這法案下手不輕:接受"敵對媒體"採訪或跟他們討論議題,判6個月到2年徒刑;跟沒被核准的外國機構搞學術合作,不行;接受其他外國媒體採訪,得先報備情報部門,沒批准就不准提供任何資訊;私下聯繫外國使館、外國組織辦事處,沒通報又沒拿到外交部書面許可,直接罰款加剝奪部分社會權利。

最狠的一條:如果被認定是在外國情報機構指使下,提出"傷害伊朗國家安全或獨立"的政策建議,最高可判30年徒刑,案子直接送革命法院審理——這已經不是新聞自由的問題,是把"跟外國人說錯話"和叛國罪畫上等號。

伊朗國會司法與法律委員會成員薩拉里出面澄清,說立法目的是反制外國情報滲透,條款還沒經過辯論也沒通過,媒體報導不代表最終法案。路透社則指出,國會接下來要逐條審議,通過後還得送憲法監護委員會審查過關,才能正式生效。

阿波羅網評論員王篤然分析:這類法案的真正殺傷力,往往不在於它最終會不會通過,而在於它已經通過"原則條文"這個動作,先把恐懼撒了出去。哪怕最後條款被砍掉、被弱化,普通伊朗人已經學會了一個新常識——跟外媒說句話可能要坐牢,跟國外機構合作可能要坐牢。這種自我審查一旦形成,比法律本身還持久、還有效,而且完全不需要真的抓人。伊朗此時推出這樣的法案,時間點也耐人尋味:區域局勢緊張之際,收緊信息出口,往往是政權感到外部壓力和內部質疑同時上升的信號。

伊朗媒體報導,國會已通過一部法案的原則條文,將限縮民眾與外國勢力接觸的空間。圖為伊朗首都德黑蘭街頭的已故領袖哈米尼看板。(路透)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方尋

來源: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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