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網友發文悼念黔南州平塘縣甲茶鎮22歲男子陸佳豪。8月23日,極目新聞記者從陸佳豪父親陸先生處了解到,陸佳豪近日在參加都勻市的一場籃球比賽過程中突然倒地,送醫後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陸先生稱,他在直播中看到孩子倒地。據他了解,此次比賽中主辦方現場沒有配備醫療急救人員和設備,直到孩子倒地半個多小時後,才有救護車輛到達現場處置。目前,家屬接受了18.8萬元的賠償方案。
有律師分析認為,體育賽事主辦方負有法定的醫療保障與安全保障義務,籃球是運動猝死高發項目,至少應當配備AED等基礎急救設備、安排經過急救培訓的人員在場,保障基本的急救響應效率。
22歲小伙在籃球比賽中倒地離世
近日,多名網友在網絡平台發布視頻悼念黔南州平塘縣甲茶鎮陸佳豪,他在一場籃球比賽中不幸倒地離世,年僅22歲。悼念的視頻和照片中,陸佳豪陽光帥氣,身著「甲茶12號」球衣。
8月23日,極目新聞記者聯繫到陸佳豪的父親陸先生,他告訴記者,8月18日,兒子陸佳豪與當地的籃球愛好者自發組織,前往都勻市參加了「都勻市楊柳街8·18刺梨、紅酸、砂鍋文化活動」中的籃球比賽。當晚9時許在打比賽時,兒子突然倒地,後送醫搶救無效離世。
「當晚在直播中看到孩子倒地後,我就趕緊下樓,車子掉頭後我腿就軟了,求助鄰居開車一百多公里送我去的。」陸先生稱,他自己也熱愛籃球,在他的薰陶下,兒子從三歲起就開始接觸並愛上了籃球運動,經常參加各種級別的籃球比賽。陸佳豪今年大學才畢業,身高1米85.事發前在縣裡的法院實習,受到同事和領導的喜愛,原本計劃通過考試正式進入法院工作。
陸先生說,據他了解,兒子出事的比賽場地沒有安排醫護人員和急救人員待命,直到孩子倒地五六分鐘後,才有其他球隊的球員幫忙做心肺復甦,救護車半個多小時才到現場,「這個比賽有三四十支隊伍參賽,但現場沒有配套醫護人員,導致孩子在運動過程中出現了突發情況,沒有得到及時的救治。在黃金時間五分鐘內,如果現場有醫護人員急救,應該就不會出現這種事情了。」
甲茶隊隊員和領隊也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現場沒有醫護救護車輛等待,至少半個小時以後,醫護救護車輛才趕到現場對陸佳豪進行急救。
陸佳豪生前照片 (受訪者供圖)
陸佳豪的隊友韋鉛告訴記者,他們參賽前各自買了保險,當晚比賽第二節開始沒有幾分鐘,隊伍正在組織防守,他回頭看到陸佳豪臉著地趴在地上。感覺不對,他於是呼喊主辦方和醫護人員,幾分鐘後有熱心群眾到球場給陸佳豪做心肺復甦和人工呼吸。十幾分鐘後,有一名當地衛生院的醫護人員趕到現場,直到半個小時後,120救護車輛才趕到現場。
據都勻市警局刑事科學技術室死亡證明顯示,依據現場勘查、法醫屍體表面檢查、現場走訪,排除外力加害的可能性,初步分析死者陸佳豪符合疾病的屍體徵象。陸先生說,由於孩子已經離世,他們拒絕了屍檢。
死亡證明 (受訪者供圖)
陸先生說,兒子出事時,妻子正在貴陽的一所醫院住院,他不敢告知噩耗,妻子在親戚處得知消息後,立馬出院趕去了都勻。這幾天,一家人都處於悲痛當中。在陸先生的心中,兒子一直是他的驕傲。
在陸先生的朋友圈裡,記錄著兒子在父親節送給他的一件衣服。收到禮物後,他發朋友圈說:不奢求你大富大貴,只願你平安懂事,今天收到兒子的父親節禮物,一瞬間覺得所有辛苦都值得。
這幾天,陸先生曾想,如果自己以前沒有帶兒子打籃球,是不是就不會出事了。
隊友燒掉球衣球鞋稱不再打球
韋鉛說,他和陸佳豪是在數年前在打球時認識的,出事後,他全程陪同,直到20日凌晨四五點,家人和隊友將佳豪的遺體帶回了家,「他脾氣很好,從來沒見過他發脾氣,事發那天晚上,他很多朋友和同學都趕到了都勻。好多人都不敢相信,我到現在都想不通,上一秒都還在和我嘻嘻哈哈的,下一秒就直接倒在地上了。」
「陸佳豪打球非常積極,在球場上也很活躍,人也很仗義,因為個子高,一直打的是前鋒位置。」隊友莫開瑞說,他和陸佳豪是高中校友,也是因為打籃球,在高一結識,讀大學後,兩人周末還經常玩耍。據他回憶,陸佳豪倒地後,因一直等不到醫護人員,一直很著急,著急忙慌過程中他突然想起五六百米外有一處診所,他趕緊跑去喊醫生求救,還幫忙提醫生的箱子,但最終沒能挽回朋友的生命,「這次比賽的強度其實不算大,對抗也不多,出事前,我們隊伍的比分還是領先的。」
陸佳豪此前參加籃球比賽畫面 (圖源:受訪者)
領隊宋先來告訴記者,陸佳豪是甲茶鎮的球星,在鎮上很出名,也參加過多場大型比賽。在他眼中,陸佳豪長相帥氣,情商高,對人禮貌,對家人孝順,「出了事後,佳豪以前結交的朋友都趕來送別,光是打球的隊友都坐了七八桌。」
事發後,韋鉛把自己的球衣和球鞋拿去燒了,決定以後不再打球,「我從小就打球,發生這事後接受不了,再也不想打了。」韋鉛說。
陸先生稱,事發次日,他們與主辦方進行了談判,最終在調解下接受了18.8萬元的賠償方案,「孩子都不在了,要錢也沒用了,第二天晚上談完後就連夜把孩子帶回家了。」
陸佳豪的告別儀式將於8月25日在甲茶鎮的老家舉行,定於26日下葬入土為安。
律師:賽事主辦方負有法定保障義務
極目新聞記者查詢注意到,這次活動的指導單位為都勻市文化廣電和觀光局和沙包堡街道辦事處,賽事主辦方為沙包堡街道德化村委會和文德村委會。主辦方還要求:「每隊自行體檢及購買意外保險,未購買保險不得上場,由於比賽非常激烈,參賽隊員應身體健康,需自行購買保險,比賽過程中發生一切意外均與主辦方無關。」
領隊和隊員均表示,他們沒有去體檢,但隊員們都自發購買了保險。「如果要交體檢單,我們可能就不會去了,這種比賽還要體檢太麻煩了。」一名隊員說。
8月23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德化村委會相關負責人了解具體情況,對方表示需聯繫街道辦和宣傳部。沙包堡街道辦工作人員稱,不接受電話採訪,需聯繫宣傳部。都勻市文化廣電和觀光局工作人員稱,他們不清楚情況,相關情況建議聯繫當地街道辦。記者致電都勻市委宣傳部,接線人員稱將核實記者身份,隨後再無回應。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分析認為,體育賽事主辦方負有法定的醫療保障與安全保障義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明確規定,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也有對應規定,明確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應當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條件,制定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預案,醫療急救保障是其中的核心組成部分,「義務的履行標準並非一刀切,需要結合賽事規模和項目風險合理界定。即便是這類村鎮級基層賽事,也需要匹配對應項目的風險等級。籃球是運動猝死高發項目,至少應當配備AED等基礎急救設備、安排經過急救培訓的人員在場,保障基本的急救響應效率。這次參賽規模不算小,但現場既無醫護人員待命,也沒有專業急救設備,救護車半小時才抵達,顯然沒有達到法定的醫療保障要求。」
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主辦方「賽事一切意外與主辦方無關」的免責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規定,合同中預先免除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的格式條款,屬於法定無效條款。該聲明僅能提示參賽者知曉運動固有風險、督促參賽者自行購買保險,無法豁免主辦方的法定安全保障義務。即便賽事公示了風險告知內容,只要主辦方存在安全保障缺失、應急處置不當等過錯,造成人身損害結果,就必須依法承擔對應的侵權賠償責任,不能以單方免責聲明推脫法定責任。
兩名律師均表示,本案責任劃分可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自甘風險規則認定,籃球運動本身存在競技風險,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自願參賽且經法醫排查無外力加害,而主辦方因未盡賽事醫療應急保障義務,錯失黃金救援時間,存在過錯,需承擔次要過錯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