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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十五名高官!公共情婦全身而退 最厲害的是這招

——公共情婦李薇全身而退 第一經手人竟是俞正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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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薇的故事最容易被講成「一個女人睡了十五名高官」。這句話足夠有傳播力,卻把權力關係講反了。李薇最厲害的,不是讓多少男人上了她的床,而是讓這些男人手裡的權力,都上了她的帳。

在中共的反腐風暴中,貪官擁有一個甚至多個情婦,似乎已經成了標配。中紀委的通報通常只留下一句「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這些女人連名字都不會出現。但今天要講的李薇不同,她被黨媒稱為「公共情婦」。

「公共情婦」說的是,同一個女人同時周旋於多名高官之間,他們共享的不只是男女關係,還有項目、資金和秘密。公開報導顯示,中石化董事長陳同海把李薇介紹給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兩個省部級高官同時與她保持親密關係;沿著這條線,又牽出了十幾名高官。

2006年,李薇被警方控制。四年後,與她關係密切的男人們被判死緩、無期,她卻沒有走上法庭,直接恢復自由。

李薇不是明星,也談不上國色天香。她憑什麼讓這些掌握權力和資源的男人一次次替她冒險?面臨牢獄之災時,她又拿什麼換回了自由?

我重新梳理這起舊案後發現,陳同海和杜世成並不是這張關係網的起點。站在李薇上游、把她交給這些人的,是俞正聲。李薇最後沒有被起訴,恐怕正與此有關。

兩億到手

2004年6月14日,中石化旗下的上市公司泰山石油,簽出了一份股權轉讓協議。

它要賣掉的是泰山房地產有限公司。這個公司的註冊資本8065萬元,總資產3.48億元,手裡握著青島的優質土地。泰山石油把其中75%的股權作價1.23億元,賣給首創投資青島有限公司;剩下25%,直接無償送給一家註冊在英屬維京群島的NC國際。

兩家接盤公司表面上一個在青島,一個在海外,背後的實際控制人卻是同一個女人:李薇。

先花半分鐘認識她。李薇1963年出生在越南,童年隨父親進入雲南,後來靠菸草生意起家。到這筆交易發生時,她已經把公司鋪到北京、青島、深圳香港和海外,生意橫跨菸草、石油、地產、廣告和證券。兩年後被控制時,她名下和關聯公司接近20家,關聯資產接近百億元。

45天以後,7月29日,李薇控制的首創青島,把剛剛買到的75%股權轉手賣給青島黃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賣價3.25億元。

1.23億買進,3.25億賣出。只算兩份合同之間的差價,李薇就賺了2.02億元。至於無償拿到的另外25%股權,仍留在她控制的離岸公司里,繼續分享泰山地產日後的利潤。

這筆交易最離譜的地方,還不是她賺得太快。

泰山石油2005年年報顯示,賣股權應收的1.23億元,到第二年年底仍然沒有收回來。也就是說,李薇買下這家公司該付的1.23億元還沒付清,已經轉手賺走了2億多元。

這筆幾乎沒有占用她自己資金的交易,究竟是怎樣做成的?

賣方泰山石油受中石化控制。2004年3月,剛剛擔任中石化集團總經理一年的陳同海,專門召集泰山石油高層開會,討論泰山地產重組。《財經》雜誌後來採訪到的泰山石油人士說,公司退出泰山地產,就是陳同海一手操縱。

接盤方黃金海岸有青島國資背景,主要負責人杜溪山,則是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的親屬。2006年12月,杜世成出事後的第八天,杜溪山辭去了在黃金海岸的全部職務。

一個掌握賣方,一個影響買方。陳同海把國企資產放出來,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這邊的人把價格提上去接盤,李薇站在中間,拿走了兩個億,還留下四分之一股權。

這就是李薇和普通高官情婦最不一樣的地方。別人等男人送房、送錢,她卻讓男人手裡的國企和地方政府替她掙錢。她最驚人的能力,不在床上,而在這兩份相隔45天的股權轉讓文件里。

可陳同海和杜世成為什麼肯在同一筆交易里替她冒險?貪色可以解釋一個男人失控,卻解釋不了央企和青島國資為什麼同時為她放行。要回答這個問題,先看青島海邊兩棟本來不能出售的別墅。

別墅主人

2011年1月,《財經》記者走進青島八大關山海關路1號。

這是一棟建於1933年的法式鄉村別墅。穿過臨街拱門,裡面紅瓦黃牆,整棟房子有700多平方米,掩映在濃密的樹木後面,從院子裡望出去,百米之外就是大海。往東開車五分鐘,還有一棟湛山三路2號,主樓加花房近400平方米,草坪大到可以容納上百人聚會。

兩棟別墅屬於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青島直管的療養用房。按照規定,它們根本不能隨便賣。2001年,剛到青島當市長的杜世成卻指示市政府秘書長協調轉讓這兩棟別墅給李薇,定價還要參考1993年的老價格。

八年過去,青島房價早已不同。市政府內部有人質疑:為什麼八年不漲價?文物別墅憑什麼出售?負責房產的人找到杜世成匯報,杜世成不見。主管副市長奉命往下壓,負責騰房的人動作慢一點,都會被杜世成叫進辦公室訓斥。

到最後一步,李薇又不肯補辦土地出讓手續,也不願繳納土地出讓金。國土局卡住了。

杜世成直接批示:「那就辦劃撥吧,劃撥好啊,沒有年限。」

一句話,土地出讓變成了行政劃撥。2002年最低估價已經達到2470萬元的兩棟文物別墅,最終只以750萬元賣給李薇,還給她辦下了產權證。

李薇做大以後,把幾個弟弟妹妹都帶進了生意。妹妹們幫她在這兩棟別墅里張羅酒會、接待客人;需要給官員送錢時,弟弟妹妹還負責準備和打包現金。

陳同海是這裡的常客,經常帶權貴和商人過來。杜世成也常來,甚至以哮喘為由,把這裡當成辦公地點。天氣好的時候,李薇和妹妹們在草坪上辦酒會,客人喝酒、聊天、看海,一筆筆生意就在這種場合里談下來。

酒會散去,大門關上,這裡又成了李薇與陳同海、杜世成幽會的私宅。兩個省部級高官先後走進同一座院子,帶來的不只是男女之歡,還有央企資產和青島的土地。

杜世成後來被判無期徒刑。判決書認定,他一共收受626萬多元,其中170萬元來自李薇。

這170萬元分四次送出:30萬、20萬、20萬,最後一次100萬。送錢地點不在酒店停車場,也不在辦公室,全在這兩棟房子裡。錢由李薇的弟弟妹妹準備、打包,再交給杜世成。杜世成拿到後,又分四次交給兒子,並明確告訴他:這是李薇送的。

如果只看數字,170萬元對一個市委書記不算驚人。可它換回來的東西,至少價值一個億。

別墅到手後,李薇沒有停。2002年過年,杜世成來到湛山三路2號。李薇站在窗前,指著太平角的一塊綠地,對他說了五個字:「給我開發吧!」

那塊地位於八大關保護區,青島市人大不同意改成房地產項目。杜世成當場壓了回去:「人大也要考慮經濟發展,要引進世界五百強,增加青島市的稅收。」

李薇借首創集團的名義包裝項目,最後卻讓土地落到自己控制的毅創房地產名下。沒有正常招拍掛,青島國土部門一次拖著不辦,杜世成繼續批示:「首創、毅創無所謂,關鍵是要動起來。」

2003年,李薇拿下太平角61800平方米土地。她沒有蓋一棟樓,轉手賣給首創集團和青島城建集團,獲利8400萬元。

杜世成從李薇那裡拿到的,是170萬元和一段親密關係。可他為李薇做的,卻是壓下市人大和國土部門的反對,違規賣出兩棟文物房產,批出61800平方米土地,再把一個個政府項目送到她手裡。

為了這些錢和一個女人,他賭上的不只是官帽,還可能把自己送進監獄。

杜世成當然貪財,也好色。但如果這就是全部答案,這筆帳仍然算不通。李薇究竟還有什麼籌碼,能讓一個市委書記認為,這場冒險值得?

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離開青島,回到李薇最初學會權力交易的地方:雲南。

第一把傘

1995年,雲南陽宗海上出現了一艘很有名的遊船,叫「海王號」。

船的主人徐福英,是雲南省長李嘉廷的情婦。「海王號」耗資700萬元,其中300萬元由李嘉廷動用公款支付。此後,官員、菸草商、地產商和各路大款輪流登船。陽宗海上看起來是喝酒、唱歌、遊玩,船艙里交換的卻是菸草配額、石油項目和官場關係。

那時的李薇,還只是船上一個不太起眼的幫手。

她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這要從她的早年說起。

進入雲南以後,李薇年輕時擠火車、住招待所,靠倒賣菸草做生意。雲南菸草利潤大,指標和批文卻掌握在官員手裡。李薇很快明白,只會進貨出貨,當煙販子,掙不到真正的大錢。

隨後,她與紅河州菸草系統一名負責人結婚,經丈夫引見進入當地官場,認識了來自紅河的李嘉廷。

她接近李嘉廷的方式很聰明。她沒有隻盯著省長本人,而是先和李嘉廷的情婦徐福英、兒子李勃打成一片。李嘉廷出現在「海王號」上,李薇就在徐福英身邊;李勃要做生意、辦身份,李薇也在旁邊幫忙。

她在這條線上看到了兩個發財方法。

第一個是壟斷資源。香港商人楊榮向李嘉廷行賄580萬元,經徐福英和李薇等人幫忙,拿到香菸出口配額,又與雲南省石油總公司合資銷售石油製品,獲利近4000萬元。李薇親眼看見,一個省長的批文,可以替商人帶來幾千萬元利潤。

第二個是身份。楊榮曾向廣東茂名警方捐款50萬元,替李嘉廷的兒子李勃辦下假戶籍;李勃再用新名字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內地身份證、香港居留、離岸公司,從此可以連成一條資金通道。幾年之後,李薇幾乎照著這條路,為自己也辦了一套。

2001年,李嘉廷被查。兩年後,他因受賄1810多萬元被判死緩;李勃和徐福英也先後獲刑。「海王號」上的賓客散了,李薇和徐福英一起進入專案組視野。

這是她第一次真正面對入獄的風險。

可李薇很快脫身。隨後,她對身邊人總結出一句話:「不能將所有的資源與機會寄托在一個人身上,要組成一個巨大的關係網,傘一樣的網。」

這句話改變了她後半生。一個男人權力再大,也可能突然倒台。要保住生意,就必須同時依靠不同地區、不同系統的官員。

李嘉廷案後,公開故事通常這樣講:雲南舊關係讓李薇進京投靠金人慶,金人慶再把她介紹給俞正聲。

可是把幾個人的履歷攤開,這段關係很可能開始得更早。

誰的女人

沿著杜世成的仕途往上追,會看到一個名字:俞正聲。

但把李薇帶到俞正聲面前的人,是金人慶。

金人慶在雲南工作了二十三年,1985年升任雲南省副省長。1991年進京後,他仍與雲南舊部保持聯繫。1995年,他出任北京市副市長;1997年5月,又兼任北京市規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

同一年,在青島任職八年的俞正聲也進了北京,出任建設部黨組書記、副部長;1998年,正式升任建設部長。一個管北京的規劃建設,一個掌握全國建設系統,兩人的職務有了直接交集。

金人慶由此成了連接李薇與俞正聲的中間人。他在雲南經營多年,熟悉李薇的來路;俞正聲手裡不僅有全國建設系統,還留有在青島工作八年積攢下來的人脈。土地、城市建設和國企項目,都在俞正聲的權力範圍內。

早期材料還提到,李薇的胃口越來越大,金人慶一個人已經應付不了。在那個權力圈裡,把一個有姿色、會辦事、還能牽線做生意的女人送到另一名高官身邊,也是一份人情。

早在2007年,李薇尚未獲釋,《財經》的調查也沒有發表,自由亞洲電台的一篇評論已經寫出這條路線:金人慶把李薇介紹給時任建設部長俞正聲,俞正聲再把她介紹給青島舊部杜世成。2008年流出的一篇長文,也重複了這條關係鏈。

李嘉廷2001年被查後,李薇曾進入專案組視野。《財經》後來披露,她協助調查後避居北京,依靠一名「建設部主要領導」藏進建設系統;同年,又跟隨此人去了湖北。

這個人的履歷並不難猜:他擔任過建設部長,2001年調往湖北,又長期在青島任職,還是杜世成的老上級。三條履歷完全重合,指向的就是俞正聲。

因此,李薇到湖北不是一個陌生女人臨時登門。最遲在俞正聲離開建設部以前,兩人已經建立了關係。湖北只是這段關係的延續。

[page]可是2011年,另一套故事突然出現了。

2011年初,李薇未經審判恢復自由。2月,《財經》發表《公共裙帶》,用「建設部主要領導」「2001年赴湖北」「杜世成老上級」三條線,把俞正聲推到讀者面前。湖北三家報紙轉載後,很快受到處分。

到了5月,一篇自稱來自「長期生活在青島和北京的幹部」的文章出現。文章說,金人慶在一次飯局上把李薇介紹給剛剛主政湖北的俞正聲。李薇隨後追到湖北,想請俞吃飯,又提出定向拿地、成片開發房地產,結果全部被俞正聲拒絕。

這個版本裡的俞正聲,不但與李薇沒有親密關係,反而成了她唯一攻不下的清官。

一個月後,香港一家親北京刊物更直接打出標題:《公共情婦李薇新傳,為俞正聲洗冤正名》。

這篇文章出現得太巧了:李薇剛剛獲釋,《財經》剛把俞正聲點出來,湖北媒體又剛因轉載受到處分。它更像一篇事後切割稿,而不是案發時留下的調查材料。

它把責任全部推給金人慶,卻又承認了一個關鍵事實:金人慶確實把李薇帶到了俞正聲面前。它真正證明的,也只有俞正聲沒有在湖北給李薇批地。

問題在於,俞正聲如果真的厭惡李薇,兩人的關係到湖北就應該結束了。

可事情恰恰相反。

《財經》接著寫,李薇離開湖北後,「此人」把她介紹給中石化掌門陳同海,又把她託付給分管北京城建的副市長劉志華,讓她在首創集團獲得一個位置。

劉志華掌握著北京的城市建設,首創集團則是北京市屬國企。李薇剛從李嘉廷專案組的視野中脫身,便一步踏進了北京的城建和央企系統。

她準備在北京做項目,卻遇到了劉志華自己的情婦王建瑞。

王建瑞長期經營北京城建項目。劉志華後來被認定的近700萬元賄款,大部分都由她收取。李薇進入北京,相當於闖進了王建瑞已經占住的地盤。

幾年後,劉志華也恰恰栽在了情婦和項目上。2006年,他收回郭文貴的「摩根中心」項目,地塊隨後被首創競得。郭文貴隨即安排人跟蹤劉志華,在香港酒店拍下他與情婦幽會的錄影,再通過國安部部長助理馬建的渠道送到高層。錄影遞上去後不久,劉志華被查,後來被判死緩;郭文貴則重新拿回項目,建成了盤古大觀。

但在當時,劉志華還大權在握,王建瑞已經牢牢占住了北京城建項目。李薇一時插不進去,於是把目光轉向青島。

俞正聲曾任青島市長、市委書記,杜世成正是他的老部下。李薇前往青島時,俞正聲又囑咐杜世成,對她「多加關照」。

這句話落到杜世成手裡,隨後變成了兩棟文物房產、61800平方米土地、嶗山亮化工程,以及前面那筆45天賺走2億元的泰山地產交易。

這樣回頭再看2011年的切割稿,問題就很清楚了:文章可以把俞正聲寫成不喜歡李薇,他的實際行動卻是把李薇先後交給陳同海、劉志華和杜世成。

一次介紹可以算人情,連續多年的安排,就是政治背書。

杜世成之所以願意為李薇冒險,是因為她不是自己找上門的普通女人,而是老上級俞正聲點名關照的人。

那麼,俞正聲為什麼願意把自己的名字、人脈和老部下一次次交給李薇?是為了錢,還是為了色?

在已經公開的交易中,看不到李薇給俞正聲送過大額現金,也看不到俞正聲從她的公司直接分走利潤。單純的金錢關係,解釋不了俞為什麼長期把她介紹給自己的關係人。

既然錢解釋不通,男女關係就更能解釋俞正聲的反常。

李薇當時三十多歲,混血面孔,身材出眾,很懂得通過衣著、談吐以及對男人的迎合進入權力圈。她也早已在雲南學會,怎樣把男女關係變成長期合作。

2007年,當俞正聲的名字第一次被公開拉進這張網時,外界已經追問:他只是認識李薇、替她牽線,還是也在和其他官員「共享」這個女人?這種懷疑早在李薇獲釋以前就已出現。

本期節目的判斷是:俞李關係最遲在2001年已經超出普通交往,而且很可能就是情人關係。最初是男女關係,後來變成互相利用。李薇得到俞正聲的政治信用;俞正聲得到一個能夠替關係網尋找項目、調動資金、聯絡官商的秘密中間人。

俞正聲把李薇介紹給陳同海、劉志華和杜世成時,傳遞的其實只有一句話:這個女人是我的人。

金人慶是引見人,俞正聲則把這段私人關係變成了跨地區、跨系統的權力資源。李嘉廷倒下後,俞把她送入北京;她在北京城建項目上受阻,俞的青島舊部杜世成捕手;地方項目需要央企配合,陳同海又把中石化的資產交出來。

到了陳同海和杜世成手裡,李薇已經不只是一個被人照顧的情婦。她能找項目、拉資金、設公司,也能替官員和商人安排見面、輸送利益、跨境轉帳。她成了一個能辦事、能掙錢,也能保守秘密的合伙人。

2004年,陳同海和杜世成把各自掌握的資源,同時調向一個巨型項目。李薇的生意也從倒賣一塊土地、轉手一家公司,升級成了圍繞一座千萬噸煉油廠造一座城。

千畝油城

青島大煉油項目,是當時中國第一座一次建設規模達到1000萬噸的煉油企業。項目投產後,預計年銷售收入超過300億元。

2001年,中石化、山東省和青島市簽下合作意向書。此後六年,代表中石化談判的是陳同海,代表青島談判的是杜世成。一個手裡有央企投資,一個手裡有地方土地。李薇站在中間,同時從兩邊拿資源。

煉油廠要建,專家和職工就要住房。2004年8月31日,杜世成主持青島市委專題會議,專門研究中石化高層專家、中層專家和普通職工的住宅用地。會議之後,青島經濟開發區、黃島區和膠南一共拿出1000畝土地。

表面上,這些土地要經過競標。實際操作中,兩家公司負責陪標,李薇控制的華誠石化以3.6億元拿下1000畝。

杜世成不只開了會,還一次次打電話催辦,要求有關部門「抓緊辦理、加快推進、做好服務」。黃島一塊22.57萬平方米的地,周邊村幹部說當時市場價每平方米約3000元,華誠石化最後以2633元成交。

拿地之後,李薇又一次不急著付款。案發時,她仍欠1.3億多元土地出讓金和稅費。

更離譜的是,土地款還沒交清,工程啟動的錢已經有人送來了。包括中石化在內的國企和政府部門,提前向華誠石化支付巨額工程款。到2006年底,中石化帳面上對華誠石化還有2.88億元應收款。

這套玩法的順序完全倒過來了。普通開發商先找錢、再買地、再蓋房、最後找客戶;李薇先讓市委書記準備土地,讓別的公司陪標,再讓中石化和政府部門提前付款,連未來的買家都安排好了。她自己缺資本,不耽誤項目啟動;她欠著政府的錢,也不耽誤央企繼續給錢。

同一年,她還把手伸進北京的加油站。

2004年7月,中石化北京分公司與北京首創石油投資有限公司成立合資公司,註冊資本10億元。中石化拿出北京七個城區的123座加油站,作價7億元;首創一方拿出3億元,再建設60座。合起來,是183座北京加油站。

陳同海是協議簽署人。項目上報過程中,多份文件上都能看到他寫下的「加急」。而首創石油中,首創集團持股80%,李薇控制的深圳方遠信通持股20%。財報顯示,這家公司2007年總資產3.98億元,稅後利潤4109萬元。李薇一方的出資一直沒有完全到位,卻已經坐上了北京183座加油站的股東席位。

她還成立廣告公司,獨家拿下中石化形象代理和全部加油站廣告投放。北京之外,她又在廣東、福建等地複製同樣的投資。僅這些加油站股權,當時估值就在10億元以上。

從1000畝住宅用地到183座加油站,李薇已經不再依靠一筆項目佣金發財。只要在央企和地方政府合作的項目中占到股份,她就能長期獲得利潤。但她還不滿足。土地和加油站要等項目落地,股票內幕卻能在幾天內變成利潤。把李薇帶進證券市場的人,叫王益。

百個帳戶

1999年,李薇通過李嘉廷認識了雲南老鄉王益。王益當時是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後來又出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

李薇結識他之後,開始重倉中石化旗下的上市公司。2002年,中石化調整產業結構;2006年,陳同海又推動大規模賣殼重組。中石化旗下七家A股公司中,有四家準備賣殼,其中包括石煉化和S*ST化二。

對普通投資者來說,公司是否賣殼、賣給誰、何時公布,都要等待公開公告。對李薇來說,等消息公布時,她早已買進。

《財經》調查說,在陳同海幫助下,她調集數億元資金,分散到上百個帳戶,提前買進這些股票。為什麼要分散到上百個帳戶?因為資金太集中容易暴露。帳戶越多,越像市場裡的普通買賣,也越方便在消息公布前慢慢進場。

2006年10月,李薇被警方控制。2007年3月,陳同海的問題線索已經報到高層,他卻直到6月才辭職,10月才正式被宣布「雙規」。在這幾個月里,圍繞這些股票的利益集團拼命遊說,讓重組繼續往前走。

2月26日,石煉化借殼方案以96%的高票通過;3月13日,化二重組也順利成行。參與其中的一名市場人士回憶,最危險的時候,有莊家的頭髮「一晚上白了」。他們知道,只要陳同海提前倒下,重組中止,押進去的錢就可能血本無歸。

最後,兩個方案都過關。石煉化重組後,股東一度拿到超過13倍的市值回報。李薇雖然提前買進,卻因為人已被控制、大量資產遭到扣押,沒能把全部利潤拿到手。

[page]她在這一局裡輸的不是判斷,而是人先出事了。

杜世成的簽字能決定一塊地歸誰,陳同海的批示能決定一家國企把資產賣給誰。到了證券市場,內部消息又能讓李薇在公告之前買進,等股價上漲以後獲利。權力不再需要等項目完工才兌現,它可以直接變成股票利潤。

李薇還想把另一筆巨額資金搬進內地。那次,她看上的不是股票,而是廣州一座被法院查封多年的爛尾樓。她去北京見開發商時,穿著睡袍坐在酒店套房裡,開口談的是80億元。

法院開門

廣州天河北路和體育西路交界處,曾經立著一座著名爛尾樓:中誠廣場。

項目1993年開工,雙塔高51層,預售樓花一度炒到每平方米3萬港元。1996年封頂後,因為債務糾紛突然被法院查封。債權人、購房者、原開發商、接盤公司和廣東法院執行系統全纏在一起。誰想買下它,都必須先處理多年的訴訟和法院執行問題。

2006年,原開發商鍾華在北京見到李薇。

談判地點是一間酒店套房。李薇穿著睡袍出來見他,提出高價收購項目,但有一個驚人的條件:鍾華還要幫她處理80億元資金。談話中,她不斷暗示自己在政界的關係,還說自己已經成功「打動黃松有」。

黃松有當時是最高法院副院長,分管民商事審判和執行等工作。對一座被法院執行程序鎖住的爛尾樓來說,這個名字比80億元現金更有用。

鍾華沒敢接。他已經被中誠廣場拖了多年,不願再替李薇承擔巨額資金來路的風險。

李薇繞開了他。

2006年5月,中石化出面,以13億多元買下中誠廣場北塔。賣方郭成早在2004年取得相關產權,而他當年支付9.24億元收購款時,提供擔保的正是中石化廣東分公司。郭成、另一個接盤人范駿業與陳同海相識,也都是李薇介紹的。李薇沒能說服鍾華,卻換了一批人,解決了法院執行問題,最終讓中石化成為這棟爛尾樓的買家。

黃松有後來因受賄被判無期。中誠廣場沒有寫進他的判決,但李薇敢當著開發商的面說自己已經「打動」最高法院副院長,足以說明她的手伸到了什麼位置。她不只找市長批地、找央企買單,涉及法院執行的資產,她也敢插手。

李薇為什麼要借這棟爛尾樓處理80億元境外資金?她的公司分布在內地、香港和英屬維京群島,錢可以從境外進來,項目收益也可以再出去。要長期調動這些跨境資金,她首先得解決一個問題:她到底是誰。

她的答案,是兩套身份。

兩套身份

李薇的親屬說,她出生在越南,七歲左右才隨父親進入雲南。可她的內地戶籍檔案卻寫著:出生地廣東惠來,籍貫雲南昆明。

一個1970年前後才進入中國的越南女孩,為什麼在戶籍上變成了廣東出生?

1996年12月,33歲的李薇突然在廣東惠來設籍,並在12月25日拿到深圳身份證。替她辦這件事的,是廣東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長鄭少東。請鄭少東出手的,則是一名安全系統高官。

兩年後,李薇利用香港回歸後的政策窗口,在香港註冊東方聯合實業有限公司,取得香港居留身份。隨後,她又註冊豪逸國際。豪逸公司由李薇持有9999股,另一名股東只持1股。青島兩棟文物別墅的產權,後來就登記在這家香港公司名下。

從此,李薇同時擁有內地身份證、香港居留身份、香港公司和離岸公司。她可以在內地拿項目,通過香港公司安排股權交易,再用英屬維京群島的公司控制資產。泰山地產那25%無償股權,最終就落在她控制的NC國際名下。

鄭少東替她辦下的這張身份證,解決了她在內地開公司、持有資產的問題。再配上香港身份和離岸公司,她的內地項目和境外資金才可以相互流動。

更敏感的是,早期報導說,李薇後來經常以「特殊身份」往返內地與港澳。2007年出現的爆料進一步把這名安全系統高官指向時任國家安全部長許永躍:正是他批准李薇以執行「特別任務」的名義往返香港,並取得有關居留安排。

一個普通商人辦不到這些。李薇不僅讓公安系統改寫自己的出生地,還給跨境往來套上「特別任務」的身份。

鄭少東後來升任公安部部長助理,2009年被查,因受賄826萬多元被判死緩。許永躍則在2007年離開國安部長職位。李薇的身份安排沒有出現在他們的公開判決里,但沒有這套身份,前面那些香港公司、離岸持股和跨境資金都很難運轉。

同樣在2007年,一封從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發往華盛頓的機密電報,也寫到一名擁有軍情身份、周旋於多名中國高官之間的女人。

電報沒有寫李薇的名字,但裡面的陳同海、金人慶、公共情人和軍情身份,都與她的經歷高度重合。

電報女人

2007年9月20日,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發出一封編號為07SHANGHAI622_a的機密電報。

電報前面談的是十七大人事,到第14段,標題突然變成了「與敵人共枕」。

消息源告訴美國外交官,財政部長金人慶之所以離職,是因為一名情婦。這名女人由中石化董事長陳同海介紹給金人慶,陳同海自己也和她保持性關係。她還與多名高級官員交往。

接下來一句更驚人:這名女子被介紹給官員時,身份是「中國軍事情報部門工作人員」;但調查人員當時懷疑,她實際上替台灣情報部門工作。

先看時間和人物。李薇2006年10月被控制,2007年陳同海和金人慶先後離職,正是調查擴大的階段。陳同海是李薇最核心的關係人,金人慶也長期出現在她的高官名單中。

再看身份和交往方式。早在維基解密公開這封電報以前,中文報導已經寫到李薇借安全系統關係,以特殊身份往返香港。電報里的女人也不是被一個官員私藏,而是由陳同海介紹給另一個部長,與李薇在高官之間被相互介紹的經歷完全一致。

但電報里有一處明顯對不上:它點名四川省委書記、原農業部長杜青林也與該女子交往;李薇案公開材料里,關係最明確的「杜」卻是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

我的判斷是,電報里的女人大概率就是李薇。「杜青林」這一處錯位,更可能是在層層轉述中把杜世成說錯了。至於「台灣間諜」,更像辦案者調查她時形成的懷疑,而不是已經坐實的身份。

可以確定的是,她確實使用過安全系統提供的特殊身份。

這個身份同時服務兩邊。安全系統可以借李薇接近、觀察甚至控制某些官員;李薇則借安全系統的保護進入權貴圈,再用這層身份辦戶籍、走香港、拿項目、做生意。她不是普通商人,也不像受紀律約束的正規情報人員,更像一名被安全系統利用、又反過來利用安全系統的中間人。

可就在電報發出的前一年,這個身份突然失效了。2006年10月,警方以稅務問題控制李薇。陳同海親自出面干擾調查,仍然沒能把她撈出來。

兩個月後,杜世成也被帶走。李薇苦心經營的關係網開始失靈。

名單開口

2006年12月24日,杜世成被立案審查。

他很快發現,李薇已經不再是自己可以保護的人,而是辦案人員手裡的突破口。為了爭取立功,杜世成舉報陳同海。調查線從青島市委,直接摸到中石化總部。

2007年3月,陳同海的問題線索報到高層。陳同海一邊拖延,一邊轉移財產。從5月中旬到6月20日,他通過北京、天津、深圳等地12個帳戶,提取、轉移並兌換外幣超過1.7億元。6月22日,他以「個人原因」辭職;到10月,才正式傳出被「雙規」。

陳同海後來被認定受賄1.9573億元,判處死緩。這個數額當時創下公開處理的貪腐紀錄。但法院又認定他構成自首,因為其中多筆巨額受賄,在他主動交代之前,辦案機關並沒有掌握。

這條鏈條非常清楚:杜世成先舉報陳同海,李薇的供述繼續往中石化內部延伸,陳同海再把調查人員尚未掌握的行賄人和資金交出來。三個曾經一起做生意的人,開始靠出賣彼此求生。

也就在這個階段,外界傳出李薇有一本「情色日記」。

這不是近年短視頻編出來的橋段。2008年,網絡上已經留下題為《她的情色日記記下多少山東幫高官?》的文章。更早出版的《公共情婦》也把李薇和十幾名高官、秘密記錄聯繫在一起。

網上後來把它越說越具體:李薇記錄了和哪些官員交往,何時見面,談過什麼項目,甚至保留性愛細節,再用這本日記換取自由。

日記究竟是不是一本放在抽屜里的硬皮本子,已經不是關鍵。李薇手裡一定存在一套能起到同樣作用的關係記錄。

她控制近20家公司,不可能只靠記憶管理。哪家公司替誰持股,哪塊土地是誰批的,哪個官員由誰介紹,哪次付款走香港,哪筆資金經過地下錢莊,哪一天在青島別墅見面,都必然留下合同、公司文件、銀行記錄、行程和知情人。再加上她自己的供述,這套材料比一本記錄床事的日記更致命。

傳說中的「十五名高官」,不能只按情人名單來理解。這裡面,有人同她上床,有人帶她進北京,有人把她介紹給央企董事長,有人批土地,有人辦身份,有人提供證券消息,還有人替她處理法院執行問題。「十五名情夫」也許不是一份逐人準確的情人名單,卻準確說出了她關係網的規模。十幾名官員各自交出一部分權力,李薇再把這些權力用到自己的生意上。

這張網一旦全部進入法庭,影響會遠遠超過杜世成和陳同海兩宗受賄案。

2008年11月,公開報導仍然寫得很明確:李薇因涉嫌行賄、受賄和偷稅漏稅,正在等待山東檢方起訴。

外界等著看她走上被告席,也等著看那張起訴書里會寫進多少名字。

可這張起訴書,再也沒有出現。

起訴消失

從2006年10月被控制,到2010年歲末恢復自由,李薇失去人身自由大約四年。

前兩年,她的案子還在按刑事程序往前走。可到了2010年,公眾沒有等到開庭、判決和追繳清單,只看到她悄然恢復自由。

青島兩棟文物別墅被註銷產權,收歸國有。她在首創石油持有的20%股權,也被轉給首創集團。這塊股權背後連接北京183座加油站以及外地同類投資,當時保守估值超過10億元。

但李薇並沒有被清算乾淨。《財經》調查顯示,她的大部分資產得到保全,尤其是內地司法難以觸及的境外資產。她被控制的四年裡,一些資產還在繼續升值。她控制的NC國際仍持有泰山地產25%的股權,在廣東、福建也留有實業投資。

這不像法院判罪後依法追繳,更像一次定向結算:最扎眼、最容易收回的內地資產交出來;能夠牽出高官的材料說出來;剩下的財富和自由,作為她配合的回報。

為什麼不能公開審判?

因為一旦李薇站上法庭,檢方就必須說明:她行賄給誰,誰替她辦理戶籍,誰把她帶進北京,誰把她介紹給陳同海和劉志華,誰囑咐杜世成對她多加關照,誰讓中石化轉出資產,又是誰讓青島國資接盤。

她的公司資料、口供和資金記錄一旦變成公開卷宗,那張已經被拆開的權力網,就會被重新拼接起來。

不審李薇,杜世成案就只是一個青島市委書記受賄626萬元;陳同海案就只是一個央企董事長收受1.9573億元;王益、黃松有、鄭少東也可以各自因為不同罪名落馬。

每個人單獨調查,每宗案件單獨審判,公眾就看不到這些案件背後連著同一個女人、同一批項目和同一條資金通道。

李薇不是被證明清白,而是被政治處理後放走。她的問題不是小到不值得審,恰恰是大到不適合公開審。

2011年2月,《財經》發表《公共裙帶》,第一次把多宗已經分開處理的案件重新拼成一張網。湖北的《長江日報》《楚天金報》《武漢晚報》整版轉載,省委宣傳部隨即發文,批評三家報紙「導向錯誤、以訛傳訛、頂風違規」,要求深刻檢查。

通知還特別指責報導用「春秋筆法」影射仍在任領導幹部。宣傳部門怕的不是文章寫了色情,而是讀者會沿著「建設部主要領導」「2001年赴湖北」「杜世成老上級」三條線,把俞正聲的名字填進去。

這份處分通知反過來暴露了辦案的邊界。杜世成和陳同海,可以被拆成兩宗個人腐敗案;一旦繼續追問是誰把李薇送到兩人面前,案件就會抵達當時仍在政治局、後來還要進入常委會的俞正聲。

杜世成被判無期,陳同海被判死緩,王益、黃松有、鄭少東也先後入獄。位於網絡中心、親手送錢、拿地、倒賣國企資產的李薇,卻始終沒有等來那張已經預告過的起訴書。

李薇未經審判恢復自由,主要不是為了保住李薇,而是為了阻止公開審判把俞正聲變成案中人物。她交出了足以處理杜世成、陳同海等人的材料,卻把自己與俞正聲的關係留在司法程序之外。

她保住了俞正聲,也因此保住了自己。

結尾

李薇的故事最容易被講成「一個女人睡了十五名高官」。這句話足夠有傳播力,卻把權力關係講反了。

表面上,是幾個男人共享一個女人;實際被共享的,是俞正聲給李薇做的政治背書,以及她能夠帶來的項目、資金和秘密。

李薇也不是任人擺布的情婦。她主動經營自己的姿色、人脈和秘密,把陳同海掌握的央企資產、杜世成掌握的土地、劉志華掌握的城建資源,變成自己公司的股份和帳戶里的錢。她有商業判斷,也有極強的行動力,甚至比身邊許多官員更清楚怎樣把權力換成財富。

李薇最厲害的,不是讓多少男人上了她的床,而是讓這些男人手裡的權力,都上了她的帳。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方尋

來源:中美對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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