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在今天的西方輿論場,一個億萬富翁究竟會被描述成企業家,還是民主的威脅,似乎並不完全取決於他有多少錢,而取決於他把這些錢和影響力用在了什麼地方。
埃隆·馬斯克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他造火箭、造電動車,後來又買下社交平台,並且越來越公開地談論移民、邊境、生育率、言論自由以及西方社會的未來。
於是,一些媒體和評論人士開始用非常嚴厲的語言描述他。有人稱他「極其危險」,有人把他塑造成歐洲政治的「敵人」,甚至把他的政治影響力描述成一種足以威脅民主制度的力量。
問題其實不在於媒體批評馬斯克。一個擁有巨大財富、商業帝國和社交平台的個人,當然應該接受公眾監督。馬斯克也絕不是不能被批評的人。他的言論、商業決策以及政治介入,都可以被質疑。
真正值得追問的是:為什麼「億萬富翁影響政治」這件事情,在不同的人身上,會得到完全不同的道德解釋?
這就不得不提到那個所謂的金融大鱷索羅斯。索羅斯以及其相關基金會網絡長期資助世界各地的非政府組織、媒體項目、司法改革、移民權益和所謂公民社會項目。那些左媒和左翼支持者認為,這是推動開放社會、民主制度和人權的重要方式。
當然,這些項目並不因為獲得基金會資助,就自動變成壞事,而問題同樣應該反過來問:如果私人資本可以通過基金會、非政府組織、倡議團體和公共政策項目長期影響社會,那麼這種影響力是不是也應該接受同樣嚴格的審視?
如果馬斯克因為擁有巨額財富和巨大平台,就被認為可能對民主構成危險,那麼同樣擁有巨大資源、並且長期介入公共政策的其他億萬富翁,也應該面對同樣的問題。
這才是我覺得最值得討論的地方。
真正奇怪的,並不是馬斯克受到批評,也不是索羅斯受到支持。真正奇怪的是,同樣是私人財富進入公共領域,有些人的行為被叫作「政治干預」,另一些人的行為卻更容易被包裝成慈善、民主、和公民社會。
區別究竟在哪裡?
也許答案並不複雜。馬斯克的影響力非常容易被看見,他直接講話,直接發帖,直接表達政治立場。他買下社交平台之後,更是把這種影響力擺到了所有人的面前。
這種權力很粗糙,也很透明。你知道是誰在說話,也知道他說了什麼。
而另一種影響力則完全不同。它可以通過基金會、大學、NGO、法律項目、研究機構和倡議組織進入社會。資金流向可能很複雜,參與者也很多,最終產生的政策變化甚至未必會被普通人意識到與最初的資助者有什麼關係。
這並不意味著這種方式一定更壞,但至少,它同樣值得被問責。民主社會真正應該警惕的,不應該是哪一個億萬富翁,而應該是任何私人權力在缺乏透明度的情況下獲得過大的公共影響力。
這才是一個一致的標準。
如果今天我們認為馬斯克有錢,所以他的政治觀點必須接受更嚴格的審查,那麼這個原則就應該適用於所有人。
如果我們認為私人資本參與公共政策是民主社會正常的一部分,那麼同樣應該適用於馬斯克、索羅斯以及其他任何富豪。
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政治觀點符合主串流媒體的價值觀,就把他的影響力解釋成「公益」;也不能因為另一個人的觀點挑戰所謂的主串流媒體,就把同樣的影響力描述成危險。
否則,所謂的民主價值最後就會變成一個非常簡單的判斷:站在我這一邊,就是公民社會;站在另一邊,就是對民主的威脅。
這才是真正值得警惕的地方。
我並不認為應該把馬斯克塑造成一個完美人物,也不認為索羅斯做過的所有事情都應該被否定。但如果西方媒體真的相信權力需要監督,那麼這種監督就不應該只針對自己不喜歡的人。
億萬富翁可以擁有不同的政治立場、基金會也可以支持不同的社會議題,企業家可以參與公共討論,慈善家也可以資助自己認同的事業。但規則必須一樣,否則,問題就不再是「馬斯克是不是危險」,而是一個更加根本的問題:我們究竟是在討論私人權力本身,還是只是在討論哪一種私人權力符合我們的政治偏好?
人民公敵是一個非常沉重的稱呼。如果它可以輕易被貼在一個因為政治觀點與主流不同的企業家身上,卻很少用於審視另一些同樣擁有巨大財富、同樣能夠影響公共政策的人,那麼這個詞本身就已經失去了多少嚴肅性。
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不應該害怕不同的億萬富翁。它真正應該害怕的是:當媒體、政治和資本開始共同決定誰有資格被稱為「好人」、誰必須被稱為「危險人物」時,公眾最終失去的不是某一個人的聲音,而是獨立判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