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9月22日),美國總統川普(川普)在聯合國大會期間,與丹麥和格陵蘭領導人簽署了格陵蘭安全協議,旨在加強美國在格陵蘭的軍事存在,防止中俄等對手控制和影響這個北極戰略要地。
該協議獲得北約秘書長呂特、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以及德國、義大利和挪威等歐洲國家領導人的歡迎與肯定。丹麥首相梅特‧弗雷德里克森(Mette Frederiksen)稱這是一個里程碑協議。
呂特周二說,「很高興看到美國、丹麥和格陵蘭今天簽署了這項協議。我們深知所面臨的威脅,而加強北極和北大西洋地區的安全,對歐洲和北美而言都至關重要。這項協議,連同北約在維護這一關鍵地區安全方面日益增強的作用,將提升我們的集體安全,並為我們所有人創造一個更安全、更穩定的未來。」
馮德萊恩說,「我歡迎今天達成的關於加強北極和北大西洋安全問題的協議。我本月早些時候對格陵蘭島的訪問,凸顯了該地區的戰略重要性以及我們所面臨挑戰的嚴峻程度——這些挑戰需要我們共同應對。一如既往,歐盟將與丹麥、格陵蘭島以及我們的國際夥伴密切合作。」
根據丹麥政府公布的文本,該協議是對1951年美國丹麥關于格陵蘭防務協定的補充。根據白宮發布的文件,該協議重申丹麥王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承認格陵蘭人民依據國際法享有自決權。
協議允許美國擴大在格陵蘭的軍事基地
根據白宮公布的協議內容,該協議允許美國擴大其在格陵蘭皮圖菲克太空基地(Pituffik Space Base)的活動規模,並進行現代化升級。
美國還獲准在格陵蘭建立兩個新軍事基地。一個在南部的納薩爾蘇瓦克(Narsarsuaq),另一個在東海岸的梅斯特斯維格(Mestersvig)。具體安排及技術細節由各方共同協商確定。
協議允許美國在格陵蘭設立額外的防禦區(Defense Area),並加強其軍事行動或軍事設施。協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基於保衛《北大西洋公約》所涵蓋地區、格陵蘭以及美洲大陸的需要,提出設立新「防禦區」的必要性。
對於與格陵蘭防禦區的設立、維護及服務保障有關的商品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建設及拆除工程,美國應在最大可行範圍內,將所有相關商業合約授予格陵蘭的供應商,但同時應考慮這些供應商履行合約的能力以及實際可行性。
丹麥王國應與格陵蘭共同按照加速的政府審批程序,審查在格陵蘭防禦區以外設立無人軍事設施的申請。
美國在格陵蘭的軍事准入、基地使用及飛越權
關於美國進入格陵蘭領土(包括領海)的問題,為確保各防禦區安全且有效地運作,美國的公務船舶及航空器,以及其武裝部隊和車輛,應享有經由格陵蘭(包括其領海)以海陸空路線自由進出各防禦區以及在各防禦區之間通行的權利。在設立無人軍事設施時,如各方就相關具體安排達成協議,上述權利亦可適用於此類無人軍事設施。
此外,美國飛機可飛越格陵蘭任何地區(包括其領海),並可在格陵蘭境內任何地區降落;美國公務船舶可在格陵蘭領海內進行水下活動及航行。除非各方共同另有約定,否則不受限制。
行使這些權利時,必須尊重格陵蘭社會及格陵蘭的生活方式,包括狩獵、捕魚以及其它傳統、文化、歷史及未來的活動。
該協議並未指定美軍部署數量或時間表。
防禦區的安全和反間諜
各方同意,防禦區附近的區域不得以任何可能威脅該防禦區安全的方式使用。為落實這項要求,各方擬就確保防禦區安全展開合作。
對於防禦區附近任何建築物、設施或裝置的興建,或其用途發生可能威脅防禦區安全的變更,美國有權提出關切。在美國提出此類關切後,各方應共同確定可能需要採取哪些措施,以應對任何相關威脅。
各方應共同努力,打擊格陵蘭境內的間諜活動。丹麥王國的相關主管機關應與美國相關主管機關及其它合作夥伴保持密切聯繫。
協議規定,非北約成員國不得在格陵蘭保持持續的軍事存在。
該協議涉及哪些經濟方面的共識
鑑於對手國家日益加大力度,試圖擴大其在格陵蘭的影響力與控制力,從而對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構成威脅,協議的各方同意:凡是不屬於北約成員國、北約夥伴國或歐盟成員國的國家,或來自此類國家的投資者,將被禁止在格陵蘭領土(包括其領海)內的「特別敏感產業或活動」中擁有控制權,或具有重大影響力,或取得可能對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構成威脅的非公開資訊。但如果各方共同認定,此類國家或投資者的相關活動不會對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構成威脅,則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