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媒周二通報,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朝華,一審以受賄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宋朝華曾任成都市成華區委書記,眉山市常務副市長、副書記、市長,南充市副書記、市長、書記,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法院稱,宋朝華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8億餘元,受賄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