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1年10月被招工離開農村的。離開生產隊的頭天晚上,幾個同學來給我送行。我把最後那點蕃薯和那點米煮了一鍋,好歹讓大家吃了一頓飽飯。大家邊吃邊教訓我,並為我約法三章:一、所有有關文化大革命的東西全部付之一炬,不得帶回廠里去;二、到廠里後少交往些;三、做個好工人,少去拋頭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