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說的這個案子,發生在甘肅慶陽下面的寧縣,一個父親,發視頻質疑兒子學校校服質量問題,尋釁滋事,被拘了7天。行政訴訟二審,確認拘留決定違法,判令國家賠償3200多元。案子發生在2023年,鄧建國發現兒子的校服質量有問題,多方溝通未果後,發了兩個視頻。校服廠家—&mda...
如果每一起案件都需要在高級人民法院處才能得到公正、正確的審理,無疑是對訴訟參與人的折磨與對司法資源的重大浪費。只有各行政機關、各級人民法院均依法公正辦理案件,堅守法律底線,才能真正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經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山東省汶上縣一名24歲的未婚女青年,被強行安上節育環,隨後和狗一起關了6天。半年後,三名被告被認定犯有「非法拘禁罪」,但卻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判決書稱,「三被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他人,應當從重處罰」。「但鑑於三被告自願認罪,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我問審判長:自願認罪的表現是什麼呀?審判長想了想說:取保候審期間,他們不是沒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