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中共內蒙古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波,因受賄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據《明慧網》報導,王波在任職期間,曾參與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通報稱,王波利用職務之便,通過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途徑,非法收受財物,共計4.49億元人民幣,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減為無期徒刑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