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存亡,全操在他們的掌握之中,時而可以說你「申訴」是堅持反動立場,乘機翻案、妄圖推翻無產階級專政,應「從嚴懲處」;時而可以說申訴是「允許的」、「不應治罪」宣告無罪,可見申訴這個字眼,全憑他們隨心所欲,變來變去,就可以將人們生死玩弄於股掌之間,真可算得上是吏筆如刀,這就是法律為政治服務,以黨代法,草菅人命,為害百姓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