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這個職務,很有意思,在南宋,通判屬於是監察官員,是中央朝廷派下去,負責盯著地方官的,相當於是今天的紀檢幹部,而且通判的職責不止監察官員,權力簡直大的驚人,他管收錢,管倉庫,甚至還管點軍需,方方面面都能沾邊,而且特別是在財政這一塊,他介入能力很大。而面對廣州這源源不斷的財政收入,韓僖沒能把持住,他搞起了貪污腐敗。反貪的先貪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