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放映會所遭遇的壓力,以及隨後神韻被劇院取消演出,反映出一個令人顧慮的現象:凡是涉及中國政治敏感議題的文化活動,似乎都面臨愈來愈多外部壓力,而加拿大的機構有時會以某些方式回應,無意間放大了這些壓力。無論是出于謹慎、誤解,或對爭議的恐懼,這些反應都正削弱加拿大人期望公共機構所維護的、與《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相關的言論自由與文化參與價值。
劉曉棕名下登記的兩處物業都位於溫哥華豪宅地段,分別為三溫暖斯區(Shaughnessy)的1603馬修斯大道(Matthews Avenue),以及登巴區(Dunbar)的西28號大道(West28th Avenue)。兩間大屋均屬兩層高大宅,記者現場可見,大宅的全部窗戶拉上窗簾和百葉簾,花園修葺得十分整齊,看似有人打理。而西28號大道的大宅外則安裝有監控鏡頭。
檢控官強烈反對孟晚舟的保釋申請,指孟晚舟是不誠實的人,而且財力雄厚,有大量資源可用,與加拿大又沒有太大的聯繫,在加國物業只是用來度假,一旦允許保釋,有極大的可能潛逃回中國。而孟的辯護律師稱,她丈夫在溫哥華,也在溫哥華持有2個價值分別為1,500萬美元和270萬美元的物業可以用來抵押,所以不會潛逃,一旦獲准保釋,願意戴上電子腳鐐接受家居電子監控,也願意交出兩本護照,包括中國護照,及被捕時遭到扣押的香港特區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