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4月29日,她被槍決於上海龍華機場。第二天,一名警察到林昭家裡,說了三句話:「我是上海市警局的。林昭已在4月29日被槍決。家屬要交5分錢子彈費。」母親許憲民聽到後,立刻暈倒在地。有人說,她不久後就瘋了。7年後,這個當年堅定的抗日分子、熱情幫助過共產黨革命的民主人士,死在上海外灘街頭。此前,在宣判罪行的判決書上,林昭憤然寫下《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的血書。12年後,她的預言應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