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查閱1960年文書檔案的統計資料中,遇到了一份當時的「特殊案件」登記表,這又引起了我對這段困難歷史的痛苦回憶。我感到我既是這段歷史的見證人,又是辦理這些錯案的執行者,我認為我有責任把潁上這段公安工作歷史教訓寫清楚,載入史冊;否則,我們的後代還不知道當年的「特殊案件」是怎麼一回事呢!但上級說:「這類內容(當時叫『非正常死亡』)是黨歷史上的一個重大敏感性問題,上級有規定暫時不能編入史志。」我只能帶著遺憾把文稿收藏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