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2月,中央批准發布了《中共中央關於廢除國民黨〈六法全書〉和確定解放區的司法原則的指示》,把國民黨的法律制度都當作"舊法"予以廢除。隨後又把大約6000名"舊法"人員從司法部門清除出去。"舊法"已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