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當時就說:「春海要想保住命呀,他的器官就得有病。要不然,他肝好、心好、腎好,不定誰看上了,要是能夠匹配的話,春海判死刑,就肯定跑不了。」 人可判死可不判死的時候,肝要是能賣錢,那麼可能你就得死!作為共產黨員,我媽知道他們幹著這麼邪惡的事,她也肯定知道這不對吧,那她怎麼還能堅持自己的信仰?她怎麼還覺得共產黨好呢?我就不知道這是什麼邏輯,沒法理解啊! 我就很幸運,經歷了這些事,「啪啪啪」,我就明白了,認識到這是一個大騙局。在別人的劫難面前,能領悟到什麼是真正的罪惡,也是夠幸運的。
謝維,河北高碑店人,「709」律師謝燕益的哥哥,退伍軍人,曾擔任中共中央警衛團楊尚昆貼身警衛。本文據口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