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集系列指控:蔡赴朝、劉志華等多名貪官及北京歌華集團王建琪等貪污黨羽! 舉證一:據筆者的一位多年好友(也是劉志華密友)透露:他原本是北京市委主管審批廣告的官員,由於看到多名北京市委官員及其親屬利用職務之便私下獲取大量廣告牌(主要為五種方式,之後詳細論述),通過再轉包便能迅速曝富,由於膽小隻批給了自己成立的公司位於某高速公路上的35塊廣告牌,於是,迅速辭官下海,之後,每年以每塊285萬元轉手,而其廣告的占地費僅為500元/塊,這樣以7萬元起家,每年淨賺一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