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材料還披露了殯儀館所賣屍體的情況。如,桂林市殯儀館人員販賣的是「應火化的無名屍及家屬不要骨灰的屍體」。平樂縣殯儀館人員是將家屬放棄保留骨灰的遺體不進行火化,而後倒賣給桂林醫學院解剖教研室來獲利。永福縣殯儀館人員則是明知將無名戶及家屬不要骨灰的遺體販賣給他人是犯罪行為的前提下,違背家屬意願決定將已辦理正常火化流程,收取家屬火化費用的大量屍體進行販賣。
在山西奧瑞一案中,最大的問題在於該公司的人骨來源不合法。據起訴書,2015年至2023期間,山西奧瑞為了大量獲取生產「同種異體骨」的原材料,分赴全國多地拉運人體骨骼。並且,為掩蓋人骨原材料的來源非法,山西奧瑞偽造遺體志願捐贈登記表、檢驗報告等材料證明其屍體來源合法性和安全性,並組織公司大部分員工在遺體捐贈登記表上假冒家屬簽字。
大部分「無名遺體」被積壓在其倉庫,沒有辦法進行火化,而這種無名屍體,很有可能就是被假冒家屬簽字,大規模「冒領」的主要來源。該案件涉犯罪嫌疑人75人,均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認罰涉及的單位包括山西奧瑞、四川恆普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肝臟病中心、桂林醫學院、桂林市殯儀館、平樂縣殯儀館、永福縣殯儀館等單位,以及犯罪嫌疑人蘇成忠所控制的雲南水富市火化場、重慶巴南區火化場、貴州石阡縣火化場、四川大英縣火化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