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德的分裂統一模式具體表現在1972年12月簽署的《兩德基礎條約》上,其中寫道,「兩國任何一方在國際上都不能代表對方或以對方的名義採取行動。」「兩國尊重雙方在內政和外交事務上的獨立自主。」、「兩德必須放棄武力,並以和平方式解決彼此的爭端。」在《兩德基礎條約》之下,彼此都承認在原德意志國的領土範圍內產生兩個互不隸屬的獨立國家,具體的證據是,《基礎條約》締結之後,聯合國大會於1973年通過同時接納兩個德國加入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