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次修改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原第六章推進政務公開刪除。具體刪除了:二十八、國務院及各部門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二十九、國務院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國務院及各部門制定的政策,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