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陸像這種案子, 冤假錯案 ,要嘛就沒有造出來,一旦造出來以後,就跟這個人是不是有背景沒有關係了,因為製造冤假錯案的人本身變成了翻案的障礙,也就是說在這個冤案的製造和維持的過程當中,它形成了一個利益集團,就這些人的利益或者不受懲罰,是要跟這個案子連在一起的。
「樂平冤案」指的是2000年樂平中店村發生一起搶劫丶強姦丶碎屍案,當地綠寶超市老闆蔣澤才及一女子郝某遇害。村民黃志強丶汪深兵等五人被認定為兇手。此後,五人中除汪深兵出逃外,其餘四人均被判死緩,目前仍在服刑。連續十幾天申請閱卷而不獲准許的江西「樂平冤案」的代理律師群體周二發布致中共當局的《緊急報告》,指出該案存在多處疑點,但江西省高院侵犯律師閱卷權,要求中央重視並及時糾正該冤假錯案。該案代理律師推測可能有更高層官員在背後阻撓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