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的殺子現象中,有多起恰好發生在「紹興二十九年到嘉定十六年(1159-1223年)」前後。換言之,若將南宋政權治下存在極重人頭稅這個事實,與南宋「愚民」寧願殺子以避人頭稅這種社會風氣聯繫起來,這六十餘年間那相當低的人口自然增長率,便可以得到很合理的解釋。簡言之,這種低增長率是南宋政權「取民無藝」暴政的必然結果;也是秦漢三國兩晉那些人頭稅負擔沉重的時代里,頻繁發生過的事情。不必驚訝,沒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