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香港的新作風,有些地方甚至殖民地年代也望塵莫及。《港區國安法》下,特首可以任命國安法法官,變相是挑選特定的法官審理特定的案件,完全衝破九七前司法自主管理的底線。英治最後十五年,以區議會為中心建立的民意網絡和地方行政,也隨著大量民主派區議員不願宣誓或被取消資格,只剩下三份一民選議員,導致五個區議會無法選出主席,已經停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