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完全沒有法制觀念,槍斃人不需要確鑿的證據,也不需要上級的批准,一個縣的司法部門就可以自行定罪、自行判決、自行處決。一時間,凡是中共新政權成立的地方,從南方到北方,從城市到鄉村,從內地到沿海,到處張貼著一批批政府集中殺人的布告,全社會都籠罩在血腥的紅色恐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