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上午,重審一審判決,羅興珍也來到了法院,作為被害人之一,羅興珍的訴求仍是希望余華英被判死刑。1996年,一雙兒女被拐走後,生活在貴陽的羅興珍守著自己的修鞋攤27年,就是等孩子們有一天能找回來。這些年尋親的過程中,羅興珍邊打工邊找尋孩子,花費了50多萬元,但她只請求獲得20萬元的經濟損失賠償。比金錢更重要的,羅興珍想聽到余華英坦白並承認自己的全部罪行,她想要知道真相。
11月2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此前的9月12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余華英夥同龔顯良(已故)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