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印發《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自首叛變材料的批示》和附件。這個文件認定:1936年,在北平草嵐子監獄,在「反共啟示」上履行「簽字」手續出獄的薄一波等61人,都是「叛徒」。劉錫五也在其中,自然也成了「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