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協定能否健康運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兩點:第一,要參與的國家自覺遵守規則。而中國能遵守國際規則嗎?WTO有美國和歐盟國家參與,中國都悍然不顧規則,在自己當老大的貿易圈內,中國會不會更肆無忌憚?第二,要有一個有力的懲罰機制。但RCEP協議中,我們似乎看不到足夠有力的懲罰機制,甚至連爭議解決的機制都沒有。如果沒有這些機制,任何貿易協定或者多邊協定不就是廢紙一張嗎?
整個協定的意義,只是有利於中共的外宣內宣。外宣是對歐美表示,你們不是要壓制我嗎?你看,我又和這麼多國家玩在一起,你們被排斥在外,你們去干著急去吧!對內是向中國人表示,帝國主義要圍困我們,但我們在習主席的英明領導之下,又突破封鎖,達成一個這麼大規模的貿易協定,我們的好日子又要來了,大家要相信黨,相信社會主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