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加拿大稅務局告上法庭,指其日常花費與收入不符,積欠稅款、利息及罰金共約77多萬加元。不過此時他早已經離開加拿大去歐洲定居,在加拿大的資產也僅剩下這棟豪宅。稅局於去年八月獲得聯邦法庭頒令,可從豪宅出售後所得款項中收回他欠下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