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反活摘器官法案( S-223),12月14日在國會眾議院三讀,全票通過。之後,將由加拿大總督簽署,正式成為法律。法案規定,加拿大人出國接受未經授權的器官移植,屬刑事犯罪,參與強迫活摘及販運人體器官活動的永久居民或外國人,將被拒絕進入加拿大。
12月14日,加拿大跨黨派議員在國會一致投票通過反活摘器官法案,這是加拿大首次通過立法打擊活摘器官、器官移植旅遊和器官販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