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鋰電企業習慣於國內「先發展、後治理」或「邊整改、邊生產」的模式。但在歐洲,類似管道泄漏、環保數據瞞報的行為直接觸犯法律底線,導致行政訴訟和刑事責任。企業必須拋棄僥倖心理,嚴格執行歐盟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將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勞工權益置於產能爬坡之前。
傳統上,美國聯邦檢察官有三種處理刑事案件的方式:一是不起訴;二是與辯護方達成辯訴交易,從而以較少罪名或者較輕罪名起訴;三是向法院提起公訴。在是否提起公訴方面,檢察官享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1974年美國通過了快速審理法案,確立了一種處理輕微罪行的新方法。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