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此後她和丈夫多天被叫到公安機關,原因是說登記的時間已經超過了到家的24小時。文中說,她和丈夫分開被單獨帶到一個無縫鐵門裡面,在「深深走廊盡頭的小屋內」被搜身、被命令脫衣、拖鞋、摘下手上帶的手錶等物、掏出口袋裡的東西,然後,被警察掏摸脖子、摸捏褲腰、拍打全身,檢查鞋子,還被命令轉來轉去,警察用手持機前後左右掃她全身,兩天被逼站在標有尺碼的黑牆前,對著相機輪番轉身,照正面像、側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