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因為壓迫民主運動而遭到西方社會的孤立,這不僅體現在外交政策的層面,也深刻影響了香港的經濟發展。隨著《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香港在國際社會中的形象和地位遭到了嚴重損害,許多外國企業和投資者對香港的未來充滿疑慮。岑耀信等法律界人士的批評,更加凸顯了香港法治原則的危機。若香港希望擺脫這一困境,重建國際信任,必須恢復司法獨立,並尊重人權與法治原則,但這顯然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中央以及特區政府一直想將「新.香港」打造成仿效新加坡的威權主義政權,在政治上透過改造選舉制度、立法及法庭審判,將個人自由及人權剝奪;但同時希望以普通法原則,在金融及商業上有法治原則的獨立制度以挽留商界。不過在廿三條立法後,基於條文引入的國家秘密涵蓋了商業及經濟,甚至部分罪行放棄普通法原則,這已經直接影響了商界,情況就如內地去年修訂《反間諜法》,就引發大量外資盡職調查公司員工被拘捕,如果香港一意孤行,只會令外資儘快撤離,加速「孤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