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這是國人一種強大的傳統觀念,恐怕也是器官捐獻宣傳收效有限的重要原因。這樣的觀念當然有需要打破的地方,但是,向心智尚不健全的未成年人「下手」,顯得太沒有底線了。己所不欲,勿施與人。他們願意讓自己的未成年孩子宣誓捐獻自己的器官麼?總不能捐獻留給別人,感動留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