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顛」是一個嚴重到可以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罪名,然而此四人的「犯罪事實」如此簡單,一定讓那些按程序反覆提審的官員覺得無聊。羅富譽說,提審詢問做酒的經過,「這些以前都多次問過,沒什麼好說的」。也許正是這種無聊的提審,讓當事警官不耐煩地說出了那句真話。「紀念就是犯罪」,連中國的刑法也不好意思寫入,於是「領導看過」定下來了。所謂依法治國,隨時都有可能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