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只允許建築物牆體3層以上保留一處建築物名稱牌匾標識;禁設單位名稱牌匾標識;建築物名稱牌匾單個字體的單邊長度不超過1.5米;單位名稱牌匾單個字體的單邊長度不超過0.8米,不可以使用高反光材料,也不能用外射光源,只能用內投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