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的文章也指出,北京對香港特首和港府的各司局長、警務處長和廉政專員等主要官員有任免權,並強調「是實質性的」。對此,劉兆佳認為,主要官員的提名免職雖由特首提出,但嚴格來說是由中央任命,因此免職也不一定須經過透特首,人大常委會認為不違反基本法就可以。他也表示,中央任免官員前可能會有嚴謹程序,考核是否勝任和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