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司列出十大優先撤籍對象,包括:①設計恐怖主義、間諜活動或非法出口敏感技術者;②犯有酷刑、戰爭罪或其它人權侵害者;③幫派或跨國犯罪組織成員;④隱瞞重罪紀錄者;⑤涉及人口販運、性犯罪或暴力犯罪者;⑥詐領聯邦補助金者;⑦詐騙私人資金、基金或企業者;⑧以貪污、作假或重大虛假陳述方式取得國籍者;⑨由聯邦檢察官轉介的案件;⑩其它民事司認定具有重大法律與社會意義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