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女律師曾媛因舉報前掛靠律師事務所律師涉嫌賣淫嫖娼、行賄受賄等違法行為,因此三次被送精神病院。她當時掛靠的另一律所甚至參與了強行將她送精神病院。曾媛表示,這是中國大陸第一家參與這種行為的律所,史無前例。曾媛,女,33歲,廣東省深圳市公民,執業律師。2020年,曾媛發現當時掛靠的眾本律師事務所男律師明振興與女實習律師間存在賣淫嫖娼問題而向司法局舉報。她同時舉報該律師在執行業務上存在行賄受賄換取案源等違法問題。舉報公安違規技偵 第一次被精神病; 在派出所前倒一袋米 第二次被精神病; 砸了公安招牌 第三次被精神病 涉及多個高階主體同時送醫,而中國律師事務所參與強制送醫、摻和了公安高層和司法局是中國首例。而她的父親三次都參與其中,只是都借他人之手,只有第二次真正簽了名。